【招标公告】关于开展雄安新区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比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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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北 雄安新区 | 采购单位 | 雄安新区卫生健康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雄安新区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关于开展雄安新区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比选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河北雄安新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文件要求,规范和加强新区卫健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管理水平,新区卫生健康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新区卫生健康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现开展本项目比选工作。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雄安新区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6年3月初至2027年3月初(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12个月)。
三、项目实施对象
项目实施对象为新区卫生健康领域相关单位,共计1553家,其中包括36家医院、5家托育机构和151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四、项目实施内容
新区卫生健康局将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取2家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下称“服务机构”),按照“统一标准、分工协作、闭环管理”的原则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实施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检查频次与工作量
1.重点单位(月度巡查)
医院:每家每月1次,全年432家次;
乡镇卫生院:每家每月1次,全年396家次;
托育机构:每家每月1次,全年60家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家每月1次,全年48家次。
2.基层单位(年度覆盖)
村卫生室:每家每年不少于1次,全年558家次;
门诊部:每家每年不少于1次,全年19家次;
诊所/卫生室/医务室:每家每年不少于1次,全年898家次。
全年计划检查总量合计2411家次。两家服务机构在甲方统筹下均衡分担任务,按统一标准、统一模板、统一口径组织实施。
(二)检查内容与标准
涵盖安全管理资料(责任体系、制度、双控、培训、应急、特种作业管理等)和现场安全隐患(消防、电气、燃气、危化品、医废、重点部位等)两大方面。采购人将提供基础检查清单,申请人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量化。
(三)闭环管理流程
须严格执行“检查—报告—整改—复核—销号”闭环管理流程,确保所有隐患可追溯、可验收。
五、成果要求
服务期内形成并提交以下成果资料:
1.检查过程资料:检查计划/通知、检查记录表、现场签到(或到场)信息、影像资料等;
2.隐患清单与整改台账:问题描述、依据条款、整改建议、整改时限、责任人、复核结论、销号状态等字段齐全;
3.复核销号资料:复核验收记录及必要证据材料;
4.阶段性与总结性材料:按要求提供阶段性进展汇总、典型问题和风险提示,以及项目期满总结材料(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项目经费
本项目采用最高限价控制方式,每家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最高限价为25万元(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两家合计最高5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申请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付款方式:签署合同后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后期按照工作量和工作进度支付剩余尾款。具体支付比例、支付条件以合同约定为准。
七、资质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组织、机构、人员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管理;
(二)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备提供本次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未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未被政府采购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无重大税收违法、行政处罚等违法违规记录。
八、比选申请
(一)在我单位公布的比选公告截止日前,提交比选申请资料。比选申请资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公章后予以密封,加贴封条,于2026年3月7日17:30前送交我单位。逾期递交、密封不合格(如封条未加盖公章、未注明项目及申请人名称)的申请资料,一律视为无效申请,卫健局有权拒收。
(二)比选资料投递地址:河北雄安新区白洋淀大道办公区B240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xawsjkz@126.com
九、选定方式
(一)资料审核与筛选。对报名公司相关资质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和筛选,最终选定6至8家意向服务机构入围。
(二)组织评审。卫健局成立评审组,评审组由5名及以上单数的专业人员组成,其中包含安全生产、医疗卫生、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外部专家,专家比例不低于评审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评审组按照综合打分从高到低,最终选定2家机构作为该项目的中选机构。
(三)中选通知。中选通知。比选人将在评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选单位,并向其发出中选通知书。若中选单位无正当理由(如以资金、工期等为由)放弃中选资格,或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拒绝签订合同,卫健局有权要求其赔偿项目前期筹备的实际损失,损失金额参照本项目比选经费确定。同时,比选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顺延至下一顺位候选单位,或重新组织比选。如顺延后仍无符合要求的候选单位,或顺延单位亦放弃中选资格,卫健局将重新组织比选,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原违约中选单位承担。
十、其他事项
(一)参选单位提供资料不实、故意隐瞒事实骗取中选资格的,其中选资格自始无效,卫健局有权解除合同,追回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要求其赔偿本项目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比选的费用、项目延误的损失等);参选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履约的,卫健局有权视违约程度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其赔偿实际损失,实际损失不足以弥补的,按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二)中标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需与新区卫生健康局密切沟通,并经新区卫生健康局审核确认。新区卫生健康局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行为提出改进意见。
(三)比选申请人编制比选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比选人不作补偿。
(四)具体评审要求详见附件评审方法。
(五)本公告由雄安新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雄安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2月25日
附件:
雄安新区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比选文件.docx
来源:健康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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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河北雄安新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文件要求,规范和加强新区卫健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管理水平,新区卫生健康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新区卫生健康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现开展本项目比选工作。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雄安新区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6年3月初至2027年3月初(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12个月)。
三、项目实施对象
项目实施对象为新区卫生健康领域相关单位,共计1553家,其中包括36家医院、5家托育机构和151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四、项目实施内容
新区卫生健康局将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取2家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下称“服务机构”),按照“统一标准、分工协作、闭环管理”的原则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实施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检查频次与工作量
1.重点单位(月度巡查)
医院:每家每月1次,全年432家次;
乡镇卫生院:每家每月1次,全年396家次;
托育机构:每家每月1次,全年60家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家每月1次,全年48家次。
2.基层单位(年度覆盖)
村卫生室:每家每年不少于1次,全年558家次;
门诊部:每家每年不少于1次,全年19家次;
诊所/卫生室/医务室:每家每年不少于1次,全年898家次。
全年计划检查总量合计2411家次。两家服务机构在甲方统筹下均衡分担任务,按统一标准、统一模板、统一口径组织实施。
(二)检查内容与标准
涵盖安全管理资料(责任体系、制度、双控、培训、应急、特种作业管理等)和现场安全隐患(消防、电气、燃气、危化品、医废、重点部位等)两大方面。采购人将提供基础检查清单,申请人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量化。
(三)闭环管理流程
须严格执行“检查—报告—整改—复核—销号”闭环管理流程,确保所有隐患可追溯、可验收。
五、成果要求
服务期内形成并提交以下成果资料:
1.检查过程资料:检查计划/通知、检查记录表、现场签到(或到场)信息、影像资料等;
2.隐患清单与整改台账:问题描述、依据条款、整改建议、整改时限、责任人、复核结论、销号状态等字段齐全;
3.复核销号资料:复核验收记录及必要证据材料;
4.阶段性与总结性材料:按要求提供阶段性进展汇总、典型问题和风险提示,以及项目期满总结材料(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项目经费
本项目采用最高限价控制方式,每家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最高限价为25万元(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两家合计最高5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申请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付款方式:签署合同后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后期按照工作量和工作进度支付剩余尾款。具体支付比例、支付条件以合同约定为准。
七、资质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组织、机构、人员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管理;
(二)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备提供本次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未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未被政府采购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无重大税收违法、行政处罚等违法违规记录。
八、比选申请
(一)在我单位公布的比选公告截止日前,提交比选申请资料。比选申请资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公章后予以密封,加贴封条,于2026年3月7日17:30前送交我单位。逾期递交、密封不合格(如封条未加盖公章、未注明项目及申请人名称)的申请资料,一律视为无效申请,卫健局有权拒收。
(二)比选资料投递地址:河北雄安新区白洋淀大道办公区B240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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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选定方式
(一)资料审核与筛选。对报名公司相关资质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和筛选,最终选定6至8家意向服务机构入围。
(二)组织评审。卫健局成立评审组,评审组由5名及以上单数的专业人员组成,其中包含安全生产、医疗卫生、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外部专家,专家比例不低于评审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评审组按照综合打分从高到低,最终选定2家机构作为该项目的中选机构。
(三)中选通知。中选通知。比选人将在评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选单位,并向其发出中选通知书。若中选单位无正当理由(如以资金、工期等为由)放弃中选资格,或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拒绝签订合同,卫健局有权要求其赔偿项目前期筹备的实际损失,损失金额参照本项目比选经费确定。同时,比选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顺延至下一顺位候选单位,或重新组织比选。如顺延后仍无符合要求的候选单位,或顺延单位亦放弃中选资格,卫健局将重新组织比选,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原违约中选单位承担。
十、其他事项
(一)参选单位提供资料不实、故意隐瞒事实骗取中选资格的,其中选资格自始无效,卫健局有权解除合同,追回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要求其赔偿本项目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比选的费用、项目延误的损失等);参选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履约的,卫健局有权视违约程度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其赔偿实际损失,实际损失不足以弥补的,按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二)中标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需与新区卫生健康局密切沟通,并经新区卫生健康局审核确认。新区卫生健康局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行为提出改进意见。
(三)比选申请人编制比选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比选人不作补偿。
(四)具体评审要求详见附件评审方法。
(五)本公告由雄安新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雄安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2月25日
附件:
雄安新区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比选文件.docx
来源:健康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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