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邢台市 发布日期: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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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邢台市 采购单位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雄安中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附属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附属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附属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行审立项字[2025]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996.74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868.99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333.65 平方米,其中新建 1F 框架结构调解室一座建筑面积139.65平方米;框架结构警卫室两间建筑面积194平方米;室外工程: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室外道路:4950.17平方、芝麻灰花岗岩路面:910米、花岗岩路铺贴:90平方。绿化工程:2657平方。电气工程:电缆各种型号长度1510.6米。采暖工程:热度锌钢管各种型号总长度598.02米。给排水工程:给水PE管径De63、De110、De160、De50、De32型号管共计总长度:364.9米。污水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管径DN300长度270.99米、PVC-U管De160长度59.86米。雨水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DN500、DN400、DN300、DN200型号管共计总长度381.18米。消防工程:消防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DN200长度303.01米。室外喷淋:喷淋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DN150长度20.98米。室外空调、栏杆、围墙、旗杆1个、化粪池1座、消防水池、照明等其他基础设施。
   2.2 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721万元;计划工期:90日历天;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 (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资质有效或正常状态的核查结果(其他相关资质条件)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2.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人数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个。
     3.1.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2-10 00:00:00至2026-02-15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 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 tal/ 选择“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3-0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198.121:8888 /sszt-zyjyPorta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申请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及网站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 ”评标,“异地评标 ”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以数据电文的形式向 招标人: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河北雄安中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4561722
电子邮箱:nhzb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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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雄安中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邢台市南和区和阳镇大街 281 号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雄 州镇太阳城二期商铺 6 号
邮编: 054400 邮编: 074200
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 朱万昌
电话: ***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9-3020052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xionganzhongru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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