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清河县青阳养老院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清河县青阳养老院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北 邢台市 | 采购单位 | 清河县民政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清河县青阳养老院建设项目二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青阳养老院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名称)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清河县谢炉镇养老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重新批复(清批审【2023】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后杜林村(原杜林工作站)。 建设规模:室外工程及园林景观、空调系统(空气能设备采购及安装)、特殊设备(电梯),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06元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质量标准: 合格 。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及项目特征描述:室外工程及园林景观、空调系统(空气能设备采购及安装)、特殊设备(电梯),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1.3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个。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无效。 4.(其他):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办理河北CA数字证书后,可直接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2686133。 (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CA,未办理CA的供应商/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办理河北CA可咨询400-707-3355。 (4)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若供应商/投标人在使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900-5886。 (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须从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27 00:00:00至2026-02-01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2-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 2、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建设单位人员)、王龙(招标小组负责人)、李阳、张玉龙。 3、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清河县民政局: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8299056 电子邮箱:qhzbb2010@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无 13.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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