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国华投资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自动消防及报警装置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河北张家口市 发布日期: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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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张家口市 采购单位 国华投资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国华投资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自动消防及报警装置采购公开招标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黑龙江天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国华投资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自动消防及报警装置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华投资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自动消防及报警装置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50010647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50010647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黑龙江天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山东九一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193.903500 190.10270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D223037141、2029年04月02日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贰级、D237339701、2026年06月07日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修艳飞、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号:12324000115 王伟强、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管理号:201911042370000824
业绩 1、东北中电投东北新能源赤峰亿合公风力发电厂风机加装自动灭火装置合同、中电投东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赤峰亿合公风力发电厂、2022年12月
2、东北新能源公司所属鞍山洁能新能有有限公司风机加装自动灭火装置合同、鞍山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12月
3、中宁天润风电有限公司风机加装自动灭火装置合同、中宁天润风电有限公司、2022年12月
4、东北新能源公司所属中电投东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北票北塔子风力发电厂风机加装自动灭火装置合同、中电投东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北票北塔子风力发电厂、2022年12月
5、东北中电投东北新能源朝阳风电有限公司风机加装自动灭火装置合同、中电投东北新能源朝阳风电有限公司、2022年12月
6、东北中电投东北新能源赤峰风电有限公司风机加装自动灭火装置合同、中电投东北新能源赤峰风电有限公司、2022年12月
7、东北中电投东北新能源敖汉风电有限公司风机加装自动灭火装置合同、中电投东北新能源敖汉风电有限公司、2022年12月
8、东北中电投东北新能源(大连)驼山风电有限公司风机加装自动灭火装置合同、中电投东北新能源(大连)驼山风电有限公司、2022年12月
1、潍坊学院消防设施维修及器材购置项目、潍坊学院、2025年10月6日
2、滨海风电场消防设施采购项目、中地兆基(北京)建设有限公司、2024.5.10
3、阜山风电场消防设施
采购项目、中地兆基(北京)建设有限公司、2024.5.30
4、虎山风电场消防设施
采购项目、中地兆基(北京)建设有限公司、2024.5.20
5、九山风电场消防设施
采购项目、中地兆基(北京)建设有限公司、2024.5.10
6、泗水风电场消防设施
采购项目、中地兆基(北京)建设有限公司、2024.5.30
7、长清风电场消防设施
采购项目、中地兆基(北京)建设有限公司、2024.5.15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50010647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杨辰    电话:010-57337418
    邮箱:20064753@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34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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