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晋县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展陈及附属设施等专项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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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北 邢台市 | 采购单位 | 宁晋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晟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晋县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展陈及附属设施等专项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晋县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展陈及附属设施等专项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宁晋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晋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晋县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2019]1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晋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晋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宁晋县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展陈及附属设施等专项工程? 2.1.2招标编号:GCZB2025052 2.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4工程地点:宁晋县北环路南侧、滨河西路东侧。 2.1.5建设内容:(1)A座图书馆展陈装修4962.59平方米,B、E座演播厅展陈装修2418.29平方米,C座临展馆展陈装修3194.9平方米,D座文化馆展陈装修3909.68平方米。(2)配套工程739.61平方米。(3)环境绿化11753.07平方米。 2.1.6建设工期:366日历天 2.1.7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3.1.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建筑物结构补强)不分等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2项目经理应符合以下要求: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1.3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将不允许投标。 3.1.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将本项目预算金额的 40%份额以合同分包的形式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预留份额的60%;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17 00:00:00至2025-12-23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1-06 08:4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2)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河北晟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联系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宁晋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9-5889909 电子邮箱:njxfgjzcfgk@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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