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邢台市白马河襄都区段河道治理工程智能信息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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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北 邢台市 | 采购单位 | 邢台市襄都区水务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九昭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邢台市白马河襄都区段河道治理工程智能信息化工程监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白马河襄都区段河道治理工程智能信息化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邢台市襄都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邢台市白马河襄都区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的批复(邢襄审发【2024】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襄都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区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襄都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邢台市白马河襄都区段河道治理工程智能信息化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位于邢台市襄都区东升大街至京港澳高速桥下游襄任区界段, 主要涉及晏家屯镇的庞马村、太平村、新野河、陈家屯、东石村、薛家屯、城界村等 7 个村庄。 工程建设内容:本次工程主要为邢台市白马河襄都区段河道治理工程配套建设智能化信息系统,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岸线网络信息化系统,河道水位流量、雨量信息化系统,新增中心平台建设系统及传输网络系统。 2.2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期限:本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且缺陷责任期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3信誉要求: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专业:机电工程)。 3.1.5其他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投标人须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直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形式评审,评标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照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10 00:00:00至2025-12-16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请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若投标人在使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0319-2686159。 (2)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需要使用企业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3)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登录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通过本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襄都区水务局 电话:0319-8217585 电子邮箱:qdqswj@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第三方交易平台: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收费0元。 13.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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