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网河北邢台广宗县供电公司运维检修及生产配套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邢台市 发布日期:2025-11-06

【招标公告】国网河北邢台广宗县供电公司运维检修及生产配套用房-施工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邢台市 采购单位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广宗县供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聚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网河北邢台广宗县供电公司运维检修及生产配套用房-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河北邢台广宗县供电公司运维检修及生产配套用房-施工(项目名称)已由广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广批投资〔2025〕2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广宗县供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国有资金占比 100% ,财政资金占比 /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广宗县供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393.6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329.35 万元,建设规模:新建一栋地上三层框架结构运维检修及生产配套用房,建筑面积820.5平方米,包含土建、装修、电气、暖通空调、给排水及室外配套等内容,建设地点:邢台市广宗县府前街97号,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广宗县供电分公司院内。
   2.2 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施工。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329.038517 万元。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质量标准: 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 / 。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执业资格;□ / 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9 / 。
     3.1.3其他要求: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1 个;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 年 10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3)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05 00:00:00至2025-11-11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1-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国网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ecp2.0)(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双盲”+分散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向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广宗县供电分公司(招标人)、河北聚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7212266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广宗县供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聚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邢台市广宗县府前街97号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车站南路以东、申庄街以北香榭御城6号楼14层1405室
邮编: 054600 邮编: 054001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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