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邢台经济开发区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邢台市 发布日期: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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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邢台市 采购单位 邢台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秋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邢台经济开发区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经济开发区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邢台经济开发区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概算的批复(邢开行审投资设字【202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邢台经济开发区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2.1.2 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经开区善南村、潘庄村、前大流村
2.1.3建设内容:一是善南村建设粮画基地,建筑面积383.61平方米;二是潘庄村建设3栋蔬菜大棚,建筑面积1543.37平方米;三是前大流村建设猪舍及配房,建筑面积436.06平方米。
2.1.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各标段工程量清单范围全部内容。
一标段:善南村建设粮画基地;二标段:潘庄村建设3栋蔬菜大棚;三标段:前大流村建设猪舍及配房;各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1.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为了保证本项目工程质量和进度,同一投标人可以选择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标段顺序(1-2-3标段)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中仅正常进行商务、技术、报价的得分计算及排名,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招标人如有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遗等,相关通知资料会通过“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出,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并作出相应调整,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相关资料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邢台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河北秋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hbqszb@163.com。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15 00:00:00至2025-10-21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1-0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本项目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提出。受理单位:邢台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联系人:***,受理电话:***);河北秋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受理电话:***。电子邮箱:hbqszb@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电话:0319-3636202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邢台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秋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邢台经济开发区中兴东大街1888号 地址: 邢台市信都区泉南西大街228号长城花苑商务楼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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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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