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北丰润经济开发区第二地表水厂及配套设施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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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唐山市 | 采购单位 | 唐山市丰润区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星原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河北丰润经济开发区第二地表水厂及配套设施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车辆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河北丰润经济开发区第二地表水厂及配套设施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丰润经济开发区第二地表水厂及配套设施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车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唐山市丰润区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所需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丰润经济开发区第二地表水厂及配套设施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车辆采购项目
2.1.2质量标准: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1.3交货期: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中标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
2.1.4供货地点:唐山市丰润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1.5采购数量:采购皮卡车5辆、封闭式货车2辆、3T叉车1辆、水样采集(运输)检测车1辆、自卸运输车(污泥运输)1辆、双排货车1辆。
2.2招标范围:为河北丰润经济开发区第二地表水厂及配套设施基础设施项目采购所需车辆。详情请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 信誉要求(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9 月 25 日至2025年 9 月 29 日每日上午 09:00-12:00时,下午14:00-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星原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唐山市丰润区建华小区A座5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
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能通过扫描其二维码而获取到企业相关信息的,可不用携带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10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星原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唐山市丰润区建华小区A座6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方式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提出。
受理单位:唐山市丰润区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受理电话:***),星原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受理电话:0315-3080383/13832571820,邮箱xyzjzbdl@163.com)。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市丰润区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幸福道1号(供水公司院内)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星原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丰润区建华小区A座5层
联系人:***
电话:***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丰润经济开发区第二地表水厂及配套设施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车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唐山市丰润区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所需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丰润经济开发区第二地表水厂及配套设施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车辆采购项目
2.1.2质量标准: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1.3交货期: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中标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
2.1.4供货地点:唐山市丰润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1.5采购数量:采购皮卡车5辆、封闭式货车2辆、3T叉车1辆、水样采集(运输)检测车1辆、自卸运输车(污泥运输)1辆、双排货车1辆。
2.2招标范围:为河北丰润经济开发区第二地表水厂及配套设施基础设施项目采购所需车辆。详情请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 信誉要求(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9 月 25 日至2025年 9 月 29 日每日上午 09:00-12:00时,下午14:00-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星原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唐山市丰润区建华小区A座5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
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能通过扫描其二维码而获取到企业相关信息的,可不用携带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10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星原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唐山市丰润区建华小区A座6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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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方式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提出。
受理单位:唐山市丰润区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受理电话:***),星原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受理电话:0315-3080383/13832571820,邮箱xyzjzbdl@163.com)。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市丰润区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幸福道1号(供水公司院内)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星原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丰润区建华小区A座5层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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