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邯郸市城运培训职业教育学校春华秋实校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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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邯郸市 | 采购单位 | 邯郸市城运培训职业教育学校春华秋实校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邯郸市城运培训职业教育学校春华秋实校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邯郸市城运培训职业教育学校春华秋实校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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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8764001B01 | ||||||||||||||||||||||||||||||||||||||||||||||
招标内容: | |||||||||||||||||||||||||||||||||||||||||||||||
【邯郸市城运培训职业教育学校春华秋实校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城运培训职业教育学校春华秋实校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已由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邯经审备字〔2025〕3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鸿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鸿学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4307.6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1467.75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6658.70m2,总建筑面积约为28347.65m2,拟建设一栋5层教学培训综合楼,地下室、门卫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地点:邺都路以南、漳河大街以西、春平路以北、秋实街以东。 2.2招标范围: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最终交付。包括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达到满足使用功能,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1566.97万元。 2.3 计划工期: 295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5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45 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 (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 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2)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5)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1.3其他要求:(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5年08月19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财务要求:提供近2023年度或2024年度(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4) 其他: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19 08:30至2025-08-25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联系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0-8066896 电子邮箱:kfqfgj001@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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