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单位公寓住房整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2025-VGBBFD-F4003)
【招标公告】某单位公寓住房整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2025-VGBBFD-F4003):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廊坊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某单位公寓住房整修工程监理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公寓住房整修工程监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5-VGBBFD-F4003 三、项目概况:
监理服务招标控制价:***.00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拟派监理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1人为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监理人员必须驻场进行全过程监督。供应商近3年(2022年6月1日至今)具有已竣工且验收合格的合同金额399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业绩1项。。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6月07日 至 2025年06月13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河北省 廊坊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拟派监理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1人为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监理人员必须驻场进行全过程监督。供应商近3年(2022年6月1日至今)具有已竣工且验收合格的合同金额399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业绩1项。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5: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5:30 (三)投标地点: 河北省 廊坊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15:30 (二)开标地点: 河北省 廊坊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五)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截图;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16-2946245) 地 址:河北省 廊坊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23268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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