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Z1303252500342301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媒体中心融媒产品宣传制作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Z1303252500342301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媒体中心融媒产品宣传制作服务项目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秦皇岛市 | 采购单位 |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媒体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秦皇岛秦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媒体中心融媒产品宣传制作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东讯传媒秦皇岛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HB2025043590010006
二、项目名称: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媒体中心融媒产品宣传制作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东讯传媒秦皇岛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白塔岭街道文涛路2号秦皇国际公寓C座1902室
中标金额:467800
下浮率:
费率:
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媒体中心融媒产品宣传制作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媒体中心融媒产品宣传制作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秦皇岛市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媒体中心融媒产品宣传制作服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梦雨(采购人)、赵超、吴丽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017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媒体中心(本级)
地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0335-39264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秦皇岛秦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联峰路89号
联系方式:0335-3369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剑
0335-3369555
十、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二、项目名称: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媒体中心融媒产品宣传制作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东讯传媒秦皇岛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白塔岭街道文涛路2号秦皇国际公寓C座1902室
中标金额:467800
下浮率:
费率:
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媒体中心融媒产品宣传制作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媒体中心融媒产品宣传制作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秦皇岛市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媒体中心融媒产品宣传制作服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梦雨(采购人)、赵超、吴丽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017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媒体中心(本级)
地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0335-39264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秦皇岛秦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联峰路89号
联系方式:0335-3369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剑
0335-3369555
十、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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