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北】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5年直流光伏互补系统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廊坊市 发布日期:2025-04-17

【招标公告】【河北】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5年直流光伏互补系统采购项目询比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廊坊市 采购单位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5年直流光伏互补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V1.0(2024)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5年直流光伏互补系统采购项目(标段编号:HEBBFA20250327000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5年直流光伏互补系统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0万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5年直流光伏互补系统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包含 550Wp及以上的单晶硅组件和阳光房支架的供货、组装、接入、调测等(含全部主辅材)。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交货及安装地点:廊坊,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1家供应商。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5年直流光伏互补系统采购项目
发电设备,建筑物和构筑物
-
2
廊坊,采购人指定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因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采购的,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具体如下:550Wp及以上单晶硅光伏板组件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1900元/块;阳光房支架(包含地面基础、预埋件,不包含光伏板支撑件;按其承载的光伏板面积计量)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280元/平方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对应的订单或结算证明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光伏发电设备销售或安装类实施经验累计含税金额应至少60万元人民币,金额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证明)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双方盖章的框架协议及双方盖章的订单(或结算证明)扫描件(订单或结算证明应与框架协议对应,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证明的,以订单为准)。以上证明材料内容应至少包含供应商名称、合同标的、金额、日期、签章等情况,合同中应明确体现光伏发电设备销售或安装等相关内容。合同无签订时间的以合同中明确的起始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
2.1.4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上述对应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须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2.1.5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证明文件: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公示相关证书有效期延长的,需附官方网站截图。
2.1.6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服务团队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专职安全员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分类管理,则须具备C3证书)。
(3)服务人员不少于4人,均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原安监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有效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上述项目服务团队成员在本项目中不得兼职,不得重复,一旦发现存在兼职或重复的情况,则涉及的人员均按无效处理。
证明文件:须提供以上全部人员的身份证(国徽面、人像面)扫描件、自2024年7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缴纳单位应为供应商,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其中一种)、相关人员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当复审的须体现复审记录或官网查询截图),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公示相关证书有效期延长的,需附官方网站截图。
2.1.7供应商须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为本项目所有服务团队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不得低于项目服务期限,意外伤害险赔付金额不低于120万元。若未按照规定办理,风险部分供应商自行承担;若逾期未办理妥当,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2.1.8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为本项目至少配备4套安全生产器具,每套至少包含1个安全帽、1双绝缘手套、1双绝缘鞋、1把绝缘梯、1个近电报警器、1条安全带。
2.1.9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为本项目配备1辆货运汽车。
2.1.10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11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12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制造商下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550Wp 及以上单晶硅光伏板组件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2)    2.1.13 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4月2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4月2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4月2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2 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① 【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近X年(XX年-XX年)曾参加中国电信集团项目采购/曾在中国电信集团项目采购中中标;】[本条款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形下适用,而在“具备以下条件”的情形不适用]
②【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XX网络中有不少于X年的应用/有不少于X个(含)的应用案例;】
③【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市场上应有不少于X年的供货经验;】
④【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近X年(20XX年-20XX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市场上每年/累计的销售额不少于XX万元(含)人民币/销售量不少于XX套(含)/销售合同量不少于XX份(含)/……。】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7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04月21日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4日09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廊坊市开发区金源东道27号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311号星际中心02单元15层
邮    编:
065000
邮    编:
050000
联 系 人:
杨女士
联 系 人:
高紫灿、仵志岩、常文涛、叶鹏程
电    话:
0316-5906046
电    话:
17831961422、18132796510
电子邮件:
yangweilf.he@chinatelecom.cn
电子邮件:
17831961422@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10037672506427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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