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香河县城西区域排水管网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廊坊市 发布日期:202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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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廊坊市 采购单位 香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香河县城西区域排水管网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工程勘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香河县城西区域排水管网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香河县城西区域排水管网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县城西区域排水管网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工程勘察已由香河县行政审批局以香审批招标核字[202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香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香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38215.51 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香河县城西区域进行排水管网排涝能力提升,铺设DN300-DN2400 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 21388m,铺设 DN500-DN8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道 14990m,并对破坏的路面及配套设施进行恢复。香居大道及唐通线(规划 W1 路~五一渠、规划 W1 路~五一路、规划 W1 路~孔雀城钻石湾、规划 W1 路至万润北京运河湾)铺设DN300 雨水管道 1845m,铺设 DN1600 雨水管道 1400m,铺设 DN1800雨水管道 1600m,铺设 DN2400 雨水管道 2430m,铺设 DN2000 雨水管道 5500m,铺设 DN800 污水管道 8850m,铺设 DN1000 污水管道1100m。新华大街(永清路~运河大道)铺设 DN300 雨水管道 1200m,铺设 DN2000 雨水管道 1500m,铺设 DN1000 雨水管道 80m,铺设DN800 污水管道 1500m,铺设 DN1000 污水管道 80m。永盛路(新开大街~香居大道、北环路~新华大街)铺设 DN300雨水管道 1428m,铺设 DN1600 雨水管道 560m,铺设 DN1800 雨水管道 1450m,铺设 DN600 污水管道 2010m。永清路(规划 N3 路~新华大街)铺设 DN300 雨水管道 567m,铺设 DN1600 雨水管道 770m,铺设 DN600 污水管道 770m。规划 S1 路(永清路~永盛路)铺设 DN300 雨水管道 140m,铺设 DN1600 雨水管道 220m,铺设 DN500 污水管道 220m。3北环路(永盛路~五一渠)铺设 DN300 雨水管道 238m,铺设DN1600 雨水管道 460m,铺设 DN800 污水管道 460m。同步进行管道切改,恢复道路路面、绿植及交通标线、配套建设泵站设施等 。
2.2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勘察(包括测绘、勘探、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全部内容;(2)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85.31 万元;(3)服务期限: 15 日历天(4)质量标准: 合格;(5)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香河县,香居大道及唐通线(规划 W1 路~五一渠、规划 W1 路~五一路、规划 W1 路~孔雀城钻石湾、规划W1 路至万润北京运河湾)、新华大街(永清路~运河大道)、永盛路(新开大街~香居大道、北环路~新华大街)、永清路(规划 N32路~新华大街)、规划 S1 路(永清路~永盛路)、北环路(永盛路~五一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执业资格。 
3.1.3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11 17:00至2025-04-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08 09:30,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及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联系向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曹雪楠,联系电话: 0311-8602361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6-5180061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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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香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香河县新开街20号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
邮编:
065400
邮编:050000
联系人:
马玉强
联系人:曹雪楠
电话:
0316-8312658
电话:0311-8602361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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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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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jinxinzixun@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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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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