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卢龙、廊坊等3对服务区(停车区)品牌合作项目一标段成交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河北廊坊市
发布日期:2024-11-20
【招标结果】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卢龙、廊坊等3对服务区(停车区)品牌合作项目一标段成交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廊坊市 |
采购单位 |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卢龙、廊坊等3对服务区(停车区)品牌合作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卢龙、廊坊等3对服务区(停车区)品牌合作项目 对服务区(停车区)品牌合作项目成交 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编号:GSZX-YZCY-20241107
二、项目名称: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卢龙、廊坊等3对服务区(停车区)品牌合作项目
三、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1日
四、成交候选人公示信息:
五、否决的 否决的申请人 申请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三标段:河北粮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保证金,不符合资格审查中的保证金缴纳,其申请文件被
否决。
四标段:衡水鑫跃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姓名未签字,不符合符合性审查中的申请文件
签字、盖章,其申请文件被否决。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求方。需求方在收到异议之
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主
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七、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需求方: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
代理机构: 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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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50000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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