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安区兴隆街道中心学校辖区兴隆街道中心幼儿园楼顶漏水维修及墙面恢复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承德市 发布日期:2024-11-20

【招标公告】长安区兴隆街道中心学校辖区兴隆街道中心幼儿园楼顶漏水维修及墙面恢复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承德市 采购单位 长安区兴隆街道中心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兴隆街道中心幼儿园楼顶漏水维修及墙面恢复维修改造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兴隆街道中心幼儿园楼顶漏水维修及墙面恢复维修改造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24001051(CGA)
项目名称:兴隆街道中心幼儿园楼顶漏水维修及墙面恢复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6,383.45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隆街道中心幼儿园楼顶漏水维修及墙面恢复维修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隆街道中心幼儿园楼顶漏水维修及墙面恢复维修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供货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供货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供货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供货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供货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者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供货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货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货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相关政策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本项目采购人: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道中心幼儿园,联系人:***,电话:***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安区兴隆街道中心学校
地址:兴隆社区双江一路与兴隆二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高科尚都ONE尚城A座10F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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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公告)正文内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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