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张家口市高铁新城再生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张家口市高铁新城再生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张家口市 | 采购单位 | 张家口市金川中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口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张家口市高铁新城再生水管道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高铁新城再生水管道工程已由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张经审字【2024】1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金川中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张家口市金川中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张家口市高铁新城再生水管道工程2.1.2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再生水管道建设,包括DN400球墨铸铁管道3.6公里,阀门井1座,流量计井2座,联通阀门井2座,排气井4座,排泥井2座等。2.1.3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2.1.4项目总投资:1188.08万元。2.1.5计划工期:4个月。设计阶段: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完成补充和修改。其他相关配合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1.6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等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要求。2.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2.1.8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2招标范围:(1)设计阶段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的全部设计内容以及从设计工作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全过程中的相关配合服务等(2)施工阶段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条例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满足项目使用功能,编制施工图预算,包括项目材料及设备采购和安装、管网施工等施工图设计文件包含的全部建设内容,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接过一项市政工程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均可参与评审】
3.1.4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系统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仅限于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文件无需提供,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3)本招标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4)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满足《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程总承包项目需要配备的人员要求和建设部“建质(2008)91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有关要求。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a、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b、担任过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当为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人员,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当为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但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为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4 09:00:00至2024-10-18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0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联系方式:张家口市金川中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0313-5808522;张家口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8.监督部门名称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股。
9.监督部门电话
0313-5900075。
10.监督部门电子邮箱
jkqzbb@sina.com。
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张家口市高铁新城再生水管道工程 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 收费金额(元):0。
12. 其他公示内容
7.1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本项目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7.2根据“关于印发《贯彻执行〈河北省工程建设项日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数政字〔2024〕89号)、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数政规〔2024〕1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13.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高铁新城再生水管道工程已由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张经审字【2024】1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金川中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张家口市金川中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张家口市高铁新城再生水管道工程2.1.2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再生水管道建设,包括DN400球墨铸铁管道3.6公里,阀门井1座,流量计井2座,联通阀门井2座,排气井4座,排泥井2座等。2.1.3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2.1.4项目总投资:1188.08万元。2.1.5计划工期:4个月。设计阶段: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完成补充和修改。其他相关配合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1.6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等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要求。2.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2.1.8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2招标范围:(1)设计阶段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的全部设计内容以及从设计工作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全过程中的相关配合服务等(2)施工阶段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条例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满足项目使用功能,编制施工图预算,包括项目材料及设备采购和安装、管网施工等施工图设计文件包含的全部建设内容,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接过一项市政工程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均可参与评审】
3.1.4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系统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仅限于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文件无需提供,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3)本招标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4)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满足《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程总承包项目需要配备的人员要求和建设部“建质(2008)91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有关要求。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a、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b、担任过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当为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人员,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当为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但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为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4 09:00:00至2024-10-18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0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联系方式:张家口市金川中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0313-5808522;张家口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8.监督部门名称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股。
9.监督部门电话
0313-5900075。
10.监督部门电子邮箱
jkqzbb@sina.com。
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张家口市高铁新城再生水管道工程 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 收费金额(元):0。
12. 其他公示内容
7.1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本项目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7.2根据“关于印发《贯彻执行〈河北省工程建设项日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数政字〔2024〕89号)、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数政规〔2024〕1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张家口市金川中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口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张家口市高新区姚家房镇再生水处理厂 | 地址: | 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27号 |
邮编: | 07500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szbdl@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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