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兴县城区排水管网和排水通道修建及疏通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海兴县城区排水管网和排水通道修建及疏通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沧州市 | 采购单位 | 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金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兴县城区排水管网和排水通道修建及疏通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城区排水管网和排水通道修建及疏通改造工程(设计)已由海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关于海兴县城区排水管网和排水通道修建及疏通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科字[2023]1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海兴县城区排水管网和排水通道修建及疏通改造工程(设计)2.2建设规模:迎风渠自海兴路至苏北干沟段河道清淤加宽,海兴路处新建箱涵一座;海政路以南段暗涵长约500米进行雨污分流改造。2、葫草干沟城区段长约6635米,进行河道清淤疏通,改扩建箱涵三座,新建排水泵站一座。3、苏北一支干渠排水闸门更换闸门以及配套设备一套。4、海港路(兴民街-宣惠引河)道路两侧新建雨水管道3200m。5、海安路(兴民街-宣惠引河)道路两侧新建雨水管道2600m。6、兴顺街(海港路-海中路)道路两侧新建雨水管道2000m。2.3建设地点:海兴县城区2.4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2.5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2.6标段划分:无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①根据已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发包人要求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②配合发包人进行设计成果文件的审批、审查和项目报批报建、后续招标项目的技术文件编制、设计相关的论证、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成本控制、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提供在本单位近期的养老保险证明。3.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4其他要求:3.4.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2其他要求: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依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数政规【2024】1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2 09:00至2024-09-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0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http://hb.zci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8.1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费主体:招标人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算招标代理费。8.2企业资质等级请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8.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ib.com.cn)收费标准:50万≤概算价范围<100万,收费金额700元;100万≤概算价范围<300万,收费金额900元;300万≤概算价范围<500万,收费金额1000元;500行≤概算价范围<800万,收费金额1100元;800万≤概算价范围<1000万,收费金额12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付费主体:费用由潜在投标人支付。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金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联系电话:***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7-6621159
电子邮箱: /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 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城区排水管网和排水通道修建及疏通改造工程(设计)已由海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关于海兴县城区排水管网和排水通道修建及疏通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科字[2023]1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海兴县城区排水管网和排水通道修建及疏通改造工程(设计)2.2建设规模:迎风渠自海兴路至苏北干沟段河道清淤加宽,海兴路处新建箱涵一座;海政路以南段暗涵长约500米进行雨污分流改造。2、葫草干沟城区段长约6635米,进行河道清淤疏通,改扩建箱涵三座,新建排水泵站一座。3、苏北一支干渠排水闸门更换闸门以及配套设备一套。4、海港路(兴民街-宣惠引河)道路两侧新建雨水管道3200m。5、海安路(兴民街-宣惠引河)道路两侧新建雨水管道2600m。6、兴顺街(海港路-海中路)道路两侧新建雨水管道2000m。2.3建设地点:海兴县城区2.4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2.5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2.6标段划分:无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①根据已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发包人要求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②配合发包人进行设计成果文件的审批、审查和项目报批报建、后续招标项目的技术文件编制、设计相关的论证、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成本控制、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提供在本单位近期的养老保险证明。3.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4其他要求:3.4.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2其他要求: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依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数政规【2024】1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2 09:00至2024-09-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0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http://hb.zci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8.1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费主体:招标人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算招标代理费。8.2企业资质等级请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8.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ib.com.cn)收费标准:50万≤概算价范围<100万,收费金额700元;100万≤概算价范围<300万,收费金额900元;300万≤概算价范围<500万,收费金额1000元;500行≤概算价范围<800万,收费金额1100元;800万≤概算价范围<1000万,收费金额12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付费主体:费用由潜在投标人支付。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金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联系电话:***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7-6621159
电子邮箱: /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海兴县城区排水管网和排水通道修建及疏通改造工程(设计) | 投标人/供应商 | 700 |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金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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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海兴县海信路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大庆东路中关村创业园 |
邮编: | 061200 | 邮编: | 0530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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