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涞源县煤炭应急保障储运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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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涞源县聚城煤炭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涞源县煤炭应急保障储运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涞源县煤炭应急保障储运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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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0000782J00612001001 | ||||||||||||||||||||||||||||||||||||||||||||||
招标内容: | |||||||||||||||||||||||||||||||||||||||||||||||
涞源县煤炭应急保障储运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源县煤炭应急保障储运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涞源县行政审批局以涞行审备字【2024】0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源县聚城煤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源县聚城煤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涞源县煤炭应急保障储运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招标编号:HBZC-2024-175 (3)建设地点:原涞源县晋冀储运公司及碎矿厂旧址 (4)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0972.03㎡,其中包含1#煤棚、2#煤棚、3#煤棚、4#煤棚、5#煤棚、办公区及宿舍楼、门卫。 (5)资金来源:自筹及贷款 (6)工期:365日历天(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7)质量要求: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达到项目建设需求,并通过审查;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达到项目建设需求,并通过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1)勘察部分:本项目的全部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及其相关勘察服务工作; (2)设计部分: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的深化、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要求进行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指导、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3)工程施工部分:本项目的全部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涉及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竣工备案及整体移交,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勘察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 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配备须符合项目建设要求和相关规定。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 证书;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自行商定,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联合体协议书中还需写明联合体各方的分工及责任。 (2)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工程承担施工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招标相关资料; (5)在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03 09:00至2024-09-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评标方式: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杨锷 0311-83070768;邮箱:hbzcgc@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涞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电话:0312-7321199 电子邮箱:lyfgj2020@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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