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京秦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支线)项目特许经营者】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秦皇岛市 发布日期:2024-08-28

【招标公告】【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京秦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支线)项目特许经营者】变更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秦皇岛市 采购单位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京秦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支线)项目特许经营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项目名称: 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京秦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支线)项目特许经营者
招标项目编号: E1300000271023614001
招标公告名称: 【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京秦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支线)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23614001B01
原公告内容:

【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京秦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支线)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京秦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支线)项目特许经营者已由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以确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模式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京秦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支线)项目特许经营者。2.实施机构: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3.项目建设地点:秦皇岛市。4.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起自北戴河新区潮河村东与沿海公路交叉处,向西于潮河村北上跨滨海快速路(G228)、于康官营北上跨沿海高速,在北戴河机场与昌黎县城之间经过后转向北,经十里铺乡西后沿省道黄迁线西侧并行,向北于刘田各庄镇与柳河山谷景区之间经过后至卢龙县城东上跨京哈高速,经陈官屯与印庄乡之间后于潘庄镇东上跨大秦铁路,向北至项目终点卢龙县潘庄镇新庄村北,与京秦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60.517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20Km/h,路基宽度采用27m。全线共设置大桥778m/4座,中桥1022m/17座,小桥22m/2座,涵洞44道,互通式立交10座(其中与秦唐高速交叉犁湾枢纽互通只计入主线部分),分离式立交3879m/20座(其中铁路分离式2756m/4座),通道62道,天桥11座。全线设置端口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5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2处,通信监控分中心1处(暂定北戴河新区)。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最终批复为准。5.技术标准:根据国家、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行业规范等。6.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不超过28年(336个月),包含建设期(含前期准备期)和运营期(收费期)两个阶段,其中:(1)建设期(含前期准备期)不超过3年(36个月):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后起至交工验收之日止;(2)运营期(收费期)不超过25年(300个月):自开始运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前一日止;收费期以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7.项目投资估算:本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883808.72万元。项目投资估算最终以政府部门核准或批准的金额为准。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京秦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支线)项目特许经营者。中标后,特许经营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项目《特许经营初步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的约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对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依法开展高速公路通行收费管理、沿线服务设施运营、广告项目运营和路域范围内路衍经济服务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移交给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法人资格: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投融资能力: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5。
3.1.3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
3.1.5其他要求:(1)秦皇岛市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方、联合投标方或项目公司股东;(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7 09:00至2024-09-0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18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和“评定分离”;投标文件方案部分(项目建设方案、项目运营、移交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方案部分进行评审。2.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周先生、王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秦皇岛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电话:0335-3069708
电子邮箱:qhdgjb3070500@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京秦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支线)项目特许经营者投标人/供应商35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 秦皇岛市河北大街中段29号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
邮编:
066000
邮编: 100071
联系人:
周先生、王先生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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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zhangxiangcheng@sinochem.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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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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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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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京秦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支线)项目特许经营者】更正公告
更正内容:
1、招标条件
原公告内容为:本招标项目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京秦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支线)项目特许经营者已由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以确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模式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现更正为:本招标项目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京秦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支线)项目由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确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模式建设,特许经营方案已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函〔2024〕211号)审批通过。招标人(实施机构)为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者进行公开招标。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原公告为:3500元
现更正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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