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惬山湖提升改造及大名楼前广场提升改造等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惬山湖提升改造及大名楼前广场提升改造等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邯郸市 | 采购单位 | 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天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惬山湖提升改造及大名楼前广场提升改造等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惬山湖提升改造及大名楼前广场提升改造等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惬山湖提升改造及大名楼前广场提升改造等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
大名县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惬山湖提升改造及大名楼前广场提升改造等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大审批建字(2024)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改造面积约 72852.2 平方米,新增停车位约 202 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硬化、植物及附属灯具、垃圾箱、栏杆、木平台、座椅、导视系统等附属设施更新,新建部分景墙、小品、外摆伞位、拱桥、外摆摊位等。
建设地点:大名县主城区
2.1.2工期:180日历天(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1.3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含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全过程工作,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包含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 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自行商定,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联合体协议书中还需写明联合体各方的分工及责任。3.2.2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工程承担施工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2.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2.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招标相关资料;
3.2.5在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20 08:30 至
2024-08-25 17:3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9-1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电话:***;代理机构:河北天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名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0-6570021
电子邮箱:dmzbb0021@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惬山湖提升改造及大名楼前广场提升改造等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
大名县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惬山湖提升改造及大名楼前广场提升改造等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大审批建字(2024)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改造面积约 72852.2 平方米,新增停车位约 202 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硬化、植物及附属灯具、垃圾箱、栏杆、木平台、座椅、导视系统等附属设施更新,新建部分景墙、小品、外摆伞位、拱桥、外摆摊位等。
建设地点:大名县主城区
2.1.2工期:180日历天(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1.3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含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全过程工作,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包含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 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自行商定,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联合体协议书中还需写明联合体各方的分工及责任。3.2.2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工程承担施工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2.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2.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招标相关资料;
3.2.5在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20 08:30 至
2024-08-25 17:3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9-1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电话:***;代理机构:河北天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名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0-6570021
电子邮箱:dmzbb0021@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惬山湖提升改造及大名楼前广场提升改造等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投标人/供应商 | 30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天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大名县北京路西段路北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5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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