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农村公路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24年农村公路提升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廊坊市 | 采购单位 | 三河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廊坊建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农村公路提升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年农村公路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5/20
2024年农村公路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农村公路提升工程已由三河市行政审批局以三审批投资﹝2024﹞1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批准,项目业主为三河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三河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4年农村公路提升工程(2)建设地点:三河市高楼镇、杨庄镇、黄土庄镇、泃阳镇、皇庄镇、燕郊镇、新集镇、李旗庄镇域内。(3)建设规模:对高楼镇、杨庄镇、黄土庄镇、泃阳镇、皇庄镇、燕郊镇、新集镇、李旗庄镇共8个镇共计25 条路,全长约 36.585 公里,对公路路网内的农村公路进行建设提升,并完善排水、路肩硬化及安全等公路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4)计划工期: 2024年6月23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共161日历天。
2.2招标范围:2.2.1本项目2024年农村公路提升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2.2.2合同估算价:***.48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 请按 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 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0316-2920630。
3.1.2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1年6月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4其他要求: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20 09:00至2024-05-24 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投标单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须从项目附件中下载一份GE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用此招标文件来制作相应格式的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1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已固化并且加密后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交通招投标网、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2024/5/20
2024年农村公路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农村公路提升工程已由三河市行政审批局以三审批投资﹝2024﹞1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批准,项目业主为三河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三河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4年农村公路提升工程(2)建设地点:三河市高楼镇、杨庄镇、黄土庄镇、泃阳镇、皇庄镇、燕郊镇、新集镇、李旗庄镇域内。(3)建设规模:对高楼镇、杨庄镇、黄土庄镇、泃阳镇、皇庄镇、燕郊镇、新集镇、李旗庄镇共8个镇共计25 条路,全长约 36.585 公里,对公路路网内的农村公路进行建设提升,并完善排水、路肩硬化及安全等公路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4)计划工期: 2024年6月23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共161日历天。
2.2招标范围:2.2.1本项目2024年农村公路提升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2.2.2合同估算价:***.48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 请按 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 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0316-2920630。
3.1.2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1年6月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4其他要求: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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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20 09:00至2024-05-24 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投标单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须从项目附件中下载一份GE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用此招标文件来制作相应格式的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1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已固化并且加密后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交通招投标网、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三河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廊坊建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桃园路4号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区兴安路南和平街路东 |
邮编: | 065200 | 邮编: | 0652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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