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平山县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及初雨控制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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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石家庄市 | 采购单位 | 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平山县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及初雨控制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平山县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及初雨控制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及初雨控制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平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投资{2022}49号批准 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平山县城市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柏坡西路(金三角至滨河路)、蒲胜大街 (柏坡东路至石间路)、东川街 (柏坡东 路至冶河东路南头)、康乐街(柏坡东路至育才路) 等14 条街道雨污分流改造; 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设计服务期限:30日 历天 4 项目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
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
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
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 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 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 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 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 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 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 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 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 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 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
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 时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小微企业报价,评标时在采用原报 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 为政策性加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
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
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
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
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 动。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 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 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照《主体 注册操作手册》、《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等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
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 3、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
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 4、接收异议的渠道和
方式:杨洁 0311-80679495或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证书资格。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2 00:00至2024-01-1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0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
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河北冀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构:
地址:平山县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65号汇景国际
3-1-909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杨洁
电话:*** 电话:0311-80679495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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