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东沙河河道治理及堤岸公共市场综合建设工程(桩号0+645~0+930段水利工程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东沙河河道治理及堤岸公共市场综合建设工程(桩号0+645~0+930段水利工程部分)】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张家口市 | 采购单位 |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口垣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东沙河河道治理及堤岸公共市场综合建设工程(桩号0+645~0+930段水利工程部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东沙河河道治理及堤岸公共市场综合建设工程(桩号0+645~0+930段水利工程部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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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19057001B01 | ||||||||||||||||||||||||||||||||||||||||
招标内容: | |||||||||||||||||||||||||||||||||||||||||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东沙河河道治理及堤岸公共市场综合建设工程(桩号0+645~0+930段水利工程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东沙河河道治理及堤岸公共市场综合建设工程(桩号0+645~0+930段水利工程部分)已由张家口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张经审字{202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东沙河桩号 0+645~0+930 段水利工程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垃圾清理、城区段新建或改建暗涵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名称: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东沙河河道治理及堤岸公共市场综合建设工程(桩号0+645~0+930 段水利工程部分)。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完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要求:(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 3.1.2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3年10月0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投诉及监督部门: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招标投标管理股),投诉及监督电话:0313-7159775;(4)受理异议方式:联系人:***,联系方式: ***。(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3 10:00至2023-11-29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 》 《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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