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曹妃甸南站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牵引变电互感器、避雷器(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曹妃甸南站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牵引变电互感器、避雷器(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唐山市 | 采购单位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曹妃甸南站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牵引变电互感器、避雷器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 采购条件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曹妃甸南站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牵引变电所用变进行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详见附表。计划交货期为2023年11月。
2.2采购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令第12号);
(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6)《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二十五局工管〔2022〕113号);
(7)《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二十五局工管〔2022〕115号);
(8)关于印发《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业务指导书》的通知(电司物网[2023]26号);
(9)本次询价采购文件的具体规定及要求。
3.采购方式
3.1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在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公开询比价。
3.2报价人一包一投。
4.报价人资格要求
4.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竞标项目经营范围和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且合法有效存续。具有竞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2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4.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需提供同类物资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报价人须出具近至少两份三年铁路供货业绩。
4.4报价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5报价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6报价人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4.7信誉要求:报价人目前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人须不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供应商黑名单或警示名录内。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收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限制过投标等。
4.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9本次询比价采购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小规模纳税人报价。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询价采购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
5.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本次采购文件获取形式为电子版,如有参与报价意向者,可在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获取。
5.3清单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6.报价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17日,地点为: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各报价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授权书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报价单与4.报价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相关资料当作报价附件在平台一起上传。
6.2 逾期未报价,将不予受理。
6.3开启报价时间及地点:2023年11月17日下午11时30分在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开启报价。供应商可以不办理CA,无需对本次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上传。
7. 竞标人资格审查形式
本次参与竞标的报价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满足资格及技术要求,价格最低者中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答疑截至日期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及有关询价采购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通过以上平台统一予以答复。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曹妃甸南站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宏业综合楼208室(物资设备部)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邮 箱:652216779@qq.com
附表一:需求清单
备注:1、需求为初步设计数量、采购规格,其实际需求数量及规格型号以最终设计联络会为准。
2、投标报价为到站价(含税、含运费)。
3、到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曹妃甸南站中心料库。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曹妃甸南站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牵引变电所用变进行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详见附表。计划交货期为2023年11月。
2.2采购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令第12号);
(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6)《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二十五局工管〔2022〕113号);
(7)《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二十五局工管〔2022〕115号);
(8)关于印发《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业务指导书》的通知(电司物网[2023]26号);
(9)本次询价采购文件的具体规定及要求。
3.采购方式
3.1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在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公开询比价。
3.2报价人一包一投。
4.报价人资格要求
4.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竞标项目经营范围和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且合法有效存续。具有竞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2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4.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需提供同类物资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报价人须出具近至少两份三年铁路供货业绩。
4.4报价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5报价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6报价人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4.7信誉要求:报价人目前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人须不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供应商黑名单或警示名录内。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收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限制过投标等。
4.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9本次询比价采购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小规模纳税人报价。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询价采购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
5.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本次采购文件获取形式为电子版,如有参与报价意向者,可在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获取。
5.3清单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6.报价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17日,地点为: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各报价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授权书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报价单与4.报价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相关资料当作报价附件在平台一起上传。
6.2 逾期未报价,将不予受理。
6.3开启报价时间及地点:2023年11月17日下午11时30分在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开启报价。供应商可以不办理CA,无需对本次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上传。
7. 竞标人资格审查形式
本次参与竞标的报价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满足资格及技术要求,价格最低者中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答疑截至日期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及有关询价采购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通过以上平台统一予以答复。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曹妃甸南站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宏业综合楼208室(物资设备部)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邮 箱:652216779@qq.com
附表一:需求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包件数量 | 报价要求 | 包件号/包件物资 | 资格要求 | 备注 |
1 | 110KV电压互感器 | 按技术规格书要求 | 台 | 6 | 报价含税,含运费等,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付款条件: 1、合同签订后乙方供货,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地点交付货物验收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出场检测报告后,双方对所供材料进行结算并出具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结算单签认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报价,发票金额包括运杂费),时间以发票送达甲方并签收日期为准。 2、甲方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核实后,作为支付的依据。在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后,货到且验收合格后90至120天内向乙方支付到货款60%,在150至240天内向乙方支付剩余到货款35%。;支付过程中票据的支付比例不少于30%,提前支取贴息费由乙方承担。如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付款时,乙方同意不计利息延期支付。 3、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票据或铁建银信支付。 4、乙方不及时开具送达发票以及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有关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5、乙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甲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三个月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但并不解除乙方对物资该负的质量责任)时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责任。质保期12个月,从物资交货验收合格(或建设项目经主管部门初验运行)之日起计算。 6、合同阶段性货款结算支付比例同时遵循建设单位对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物资结算比例的原则,即物资结算支付的货款比例不超过建设单位对甲方所支付的对应的工程进度款。 | QYB-08/避雷器、互感器 | 详见公告第4条款 | |
2 | 110KV电流互感器 | 按技术规格书要求 | 台 | 12 | ||||
3 | 27.5KV电压互感器 | 按技术规格书要求 | 台 | 3 | ||||
4 | 27.5KV电流互感器 | 按技术规格书要求 | 台 | 16 | ||||
5 | 27.5KV氧化锌避雷器 | 按技术规格书要求 | 台 | 14 | ||||
6 | 110KV避雷器 | 按技术规格书要求 | 台 | 6 |
备注:1、需求为初步设计数量、采购规格,其实际需求数量及规格型号以最终设计联络会为准。
2、投标报价为到站价(含税、含运费)。
3、到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曹妃甸南站中心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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