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唐港高速公路智能化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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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唐山市 | 采购单位 | 唐山唐港高速智能化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唐港高速公路智能化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唐港高速公路智能化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港高速公路智能化改造工程已由唐山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唐港高速公路智能化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唐审投资核字〔2023〕32号)核准,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唐港高速公路智能化改造项目两阶段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3〕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唐山唐港高速智能化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唐山唐港高速智能化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唐山市。
2.1.2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唐港高速公路路线全长80.2公里,起点位于唐津高速公路立交桥,终点位于京唐港开发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全线设收费站6处、路分中心1处。本项目对唐港高速公路进行智能化改造,新建监控分中心1处,并对全线收费站进行改造提升。
主要建设内容:
(一)智能化改造
对现有监控系统、收费系统、通信系统进行智能化提升,并建设唐港高速云控平台。
(1)监控系统智能化提升
通过外场布设高清摄像机、毫米波雷达、全要素气象检测器等设备建设智能感知网络,搭建准全天候安全通行、全过程数字管控的智慧应用与服务系统。
(2)收费系统智能化提升
收费分中心建设1套收费运营管理平台;全线收费站出、入口混合车道增设一体化设备;滦南、乐亭、独幽城、港口收费站出、入口混合车道增设自助收发卡设备;唐山收费站设置ETC预交易系统和潮汐车道;乐亭收费站建设站级交易和站级管理系统,实现对收费站车道集中控制。
(3)通信系统升级改造
对综合接入网系统和语音交换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在沿线路侧敷设1条96芯通信光缆和1条48芯监控光缆。
(4)云控平台建设
建设集综合管控系统、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和综合可视化展示系统等为一体的云控平台,实现对唐港高速公路全线智慧运营和智慧管控。
(二)新建监控分中心
新建监控分中心1处,占地面积6761.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75.16平方米,主体建筑采用框架结构,地上6层,配套建设供电、供暖、给排水、消防等设施。
(三)收费站改造提升
(1)港口收费站改扩建
港口收费站增加2条收费车道,收费车道数量由4入4出调整为5入5出,并对出口侧收费广场和收费大棚进行加宽改造。港口收费站改扩建工程路基填方约8389立方米,路面工程主要分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约981平方米,水泥路面水泥混凝土约2393平方米。
(2)收费大棚改造及收费岛修缮
对唐山收费站收费大棚进行加宽改造;对全线收费站收费大棚及收费岛进行修缮。
项目总投资为25540.87万元。
2.2计划工期: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工期:10个月,本项目计划2024年2月29日开工,其中主线智能化改造、收费站智能化改造2024年5月31日完工,新建监控分中心2024年12月31日完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唐港高速公路智能化改造工程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以及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仅适用于公路工程设计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资质;勘察资质、设计综合资质、建筑行业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除外)。(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9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联合体资格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登录“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进行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具体流程可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投标管理”中的“操作视频下载”进行查看。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办理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780-9998。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CQCCA:400-819-9995;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2月6日09 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招标人定于2023年12月6日09时30分在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唐山市路北区学院北路1300号)举行开标会。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按照《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双盲”评审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参照“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模式开展本次交易活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唐港高速智能化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胥各庄容昌路69号主题公园办公楼3楼308
电 话:***
联系人:李乃强、缪立海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建设北路152号时代中心A座1908室
联 系 人:佟飞
电 话:0315-5919789
邮 箱:rhahtst@126.com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勘察、设计资质: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4)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注:同一专业工程由不同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1)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2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4000万元。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第(1)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1、设计业绩: (1)近5年(2018年9月1日至今,以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工程(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 (2)近5年(2018年9月1日至今,以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同时包含监控、通信、收费三大系统)施工图设计项目。 2、施工业绩: (1)近5年(2018年9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额(或结算价)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同时包含监控、通信、收费三大系统)施工项目。 (2)近5年(2018年9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工程,其中包含路基工程施工内容。 (3)近5年(2018年9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工程,其中包含路面工程施工内容。 (4)近5年(2018年9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 (5)近5年(2018年9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施工项目。 注:如果1个业绩同时满足上述“1、设计业绩”(1)和(2)项要求,视为满足设计业绩(1)和(2)要求。 如果1个业绩同时满足上述“2、施工业绩”第(1)-(5)项中多项要求,视为满足多项施工业绩要求。 如果1个业绩同时满足上述“1、设计业绩”和“2、施工业绩”中多项要求,视为满足“1、设计业绩”和“2、施工业绩”中多项业绩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项规定的业绩要求(联合体成员提供的满足要求的业绩均有效)。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近1年(2022年9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第(1)项的资格条件。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岗位 | 数量 | 资格标准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兼施工负责人) | 1 | 工程师 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近5年(2018年9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同时包含监控、通信、收费三大系统)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高级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 |
设计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 近5年(2018年9月1日至今,以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同时包含监控、通信、收费系统)施工图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 无 |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附件2: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一、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规则
参与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随机抽取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下进行,由公证机关对全过程进行公证,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抽取活动有序进行;
(五)投标人对随机抽取过程有异议的,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点异议按钮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
二、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程序
(一)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代码球。
(二)本次招标共设置三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评标办法)。
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编号及代码球,1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2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2;3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3。
(三)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将编号1、2、3代码球全部放入随机抽取器具中,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产生本次招标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四)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需要的系数(如有)。
1、如果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一,则不需要抽取系数。
2、如果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二,则需要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K1。K1取值范围为0.985、0.99、0.995共3个数值。将编号为1~3的代码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1个代码球。1号球代表K1值为0.985;2号球代表K1值为0.990;3号球代表K1值为0.995。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评标基准价系数K1,并当场公布。
3、如果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三,则需要抽取最高投标限价所占比例系数K2。K2取值范围为0.45、0.50、0.55、0.60、0.65。将编号为1~5的代码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1个代码球,1号球代表K2值为0.45;2号球代表K2值为0.50;3号球代表K2值为0.55;4号球代表K2值为0.60;5号球代表K2值为0.65。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最高投标限价所占比例系数K2,并当场公布。
三、如果遇到抽取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抽取器具,并请招标人、公证人员、监督人员三方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抽取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抽取程序。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承包人建议书部分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所附业绩中最高单项合同金额较大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项目总工和设计负责人信息;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免缴的除外)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其他保函形式提交,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形式提交,保证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暗标编制要求符合投标人须知3.7.3(7)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总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分项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文件未对价格清单说明进行实质性修改。 (8)价格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项、第 1.4.5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6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的投标。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值100分) | 本款修改为: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1)承包人建议书:15分 (2)资信业绩部分:10分 (3)承包人实施方案:20分 (4)其他评分因素: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5)评标价:5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照第一信封开标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投标总价的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人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评标价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n1=0,n2=0; 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n1=1,n2=2; 11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5家时,n1=2,n2=4; 1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20家时,n1=3,n2=6; 21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25家时,n1=4,n2=8; 2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30家时,n1=5,n2=10; 31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35家时,n1=6,n2=12; 3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40家时,n1=7,n2=14; 41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45家时,n1=8,n2=16; 4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50家时,n1=9,n2=18; 51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55家时,n1=10,n2=20; 5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0家时,n1=11,n2=22; 61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5家时,n1=12,n2=24; 6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70家时,n1=13,n2=26; 71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75家时,n1=14,n2=28; 7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80家时,n1=15,n2=30; 81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85家时,n1=16,n2=32; 8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90家时,n1=17,n2=34; 91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95家时,n1=18,n2=36; 9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0家时,n1=19,n2=38; 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0家时,n1=20,n2=40。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方法中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1:评标价平均值与最高投标限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2:评标价平均值与最高投标限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评标基准价系数K1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3:评标价平均值×(1-K2)+最高投标限价×K2,作为评标基准价。 K1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随机调节系数,值取值范围为0.985、0.990、0.995共3个数值,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摇号随机抽取确定一个K1值,并当场公布。(方法2适用) K2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所占比例系数,取值范围为0.45、0.50、0.55、0.60、0.65。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摇号随机抽取确定一个K2值,并当场公布。(方法3适用)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1-3中的最高投标限价为***元。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2.2.4 | 评分标准 | (1)承包人建议书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2)资信业绩部分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3)承包人实施方案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4)评标价评分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5)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
3 | 评标程序 | 本款修改为: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建议书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实施方案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E。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A+B+C+E。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修正后的分项报价若超过分项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D。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D。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名称和公路工程设计、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的复核结果一致(仅适用于公路工程设计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资质;勘察资质、设计综合资质、建筑行业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除外); (2)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所附相关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的复核结果一致(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施工业绩除外); (3)所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的核查结果一致; 所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 ”核查的结果一致,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所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查询网站(http://219.143.235.78:8080/khglui/) ” 核查的结果一致,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 前述(1)、(2)、(3)、(4)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若投标人提供的保函或保证保险为电子形式的,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在线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承包人建议书 (暗标) | 15分 | 对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2分 | 对招标项目的总体设计理解准确,思路与前一阶段的设计理念、思路高度吻合,得1.61-2.00分; 对招标项目的总体设计理解较准确,思路与前一阶段的设计理念、思路吻合,得1.21-1.60分; 对招标项目的总体设计理解一般,思路与前一阶段的设计理念、思路基本吻合,得1.20分。 | |
施工图设计方案 | 6分 | 总体设计方案优,设计图纸适合现场条件、满足施工要求、总体布局科学合理,得4.81-6.00分; 总体设计方案较好,设计图纸满足施工要求、总体布局合理,得3.61-4.80分; 总体设计方案一般,设计图纸基本满足施工要求、总体布局基本合理,得3.60分。 | ||||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 2分 | 保证措施具体、全面合理,得1.61-2.00分; 保证措施较具体、较合理,得1.21-1.60分; 保证措施一般,得1.20分。 | ||||
设计进度计划保证措施 | 2分 | 保证措施具体、全面合理,得1.61-2.00分; 保证措施较具体、较合理,得1.21-1.60分; 保证措施一般,得1.20分。 | ||||
设计工作的重点、难点分析 | 2分 | 分析透彻,把握准确,指导性强,得1.61-2.00分; 分析较透彻,把握较准确,指导性较强,得1.21-1.60分; 分析一般,指导性一般,得1.20分。 | ||||
设计文件的优化建议 | 1分 | 优化建议科学、有效,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得0.81-1.00分; 优化建议较科学,关键技术问题对策较合理,得0.61-0.80分; 优化建议一般,关键技术问题对策基本合理,得0.60分。 | ||||
2.2.4(2) | 资信 业绩 | 10分 | 业绩 | 10分 | 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6分。 | |
近5年(2018年9月1日至今,以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同时包含监控、通信、收费三大系统)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加1分,最多加1分。 | ||||||
近5年(2018年9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每增加1项合同额(或结算价)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高速公路的机电工程(同时包含监控、通信、收费三大系统)施工业绩加1.5分,最多加3分。 | ||||||
2.2.4(3) | 承包人实施方案 (暗标) | 20分 | 总承包管理 方案 | 3分 | 内容完整,编制科学合理,指导性强,得2.41-3.00分; 内容较完整,编制较合理,指导性较强,得1.81-2.40分; 内容基本完整,编制基本合理,指导性一般,得1.80分。 | |
施工组织设计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2分 | 组织布置完备,规划详细具体、全面合理,得1.61-2.00分; 组织布置较完备,规划较具体、较合理,得1.21-1.60分; 组织布置一般,规划基本合理,得1.20分。 |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5分 | 方案详尽,措施合理,可行性较强,得4.01-5.00分; 方案较详尽,措施较合理,可行性较强,得3.01-4.00分; 方案一般,措施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得3.00分。 | ||||
工程保通方案及保证措施 | 1分 | 体系完备,保证措施具体、全面合理,得0.81-1.00分; 体系较完备,措施较具体,得0.61-0.80分; 方案一般,措施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得0.60分。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2分 | 体系完备,保证措施具体、全面科学合理,得1.61-2.00分; 体系较完备,措施较具体,得1.21-1.60分; 体系基本完备,保证措施一般,得1.20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2分 | 体系完备,保证措施具体、全面合理,得1.61-2.00分; 体系较完备,措施较具体,得1.21-1.60分; 体系基本完备,保证措施一般,得1.20分。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2分 | 体系完备,保证措施具体、全面合理,得1.61-2.00分; 体系较完备,措施较具体,得1.21-1.60分; 体系基本完备,保证措施一般,得1.20分。 | ||||
环境保护、扬尘污染防治、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1分 | 体系完备,保证措施具体、全面合理,得0.81-1.00分; 体系较完备,措施较具体,得0.61-0.80分; 体系基本完备,保证措施一般,得0.60分。 | ||||
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1分 | 内容完整,编制科学合理,指导性强,得0.81-1.00分; 体系较完备,措施较具体,得0.61-0.80分; 体系基本完备,保证措施一般,得0.60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1分 | 分析透彻,把握准确,指导性强,得0.81-1.00分; 分析较透彻,把握较准确,指导性较强,得0.61-0.80分; 分析一般,指导性一般,得0.60分。 | ||||
2.2.4(4) | 评标价 | 5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1。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4(5) | 其他评分因素 | 5分 |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9月1日至今,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与“公路监控、通信、收费三大系统”(满足三大系统其中之一即可)有关的发明专利,每有1项得2.5分,最多得5分。 注: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发明专利证书,联合体其他成员提供的发明专利证书不计分。 |
注:(1)第2.2.4(1)、(3)各项评委打分保留2位小数,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汇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各打分项缺项的,则该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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