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保定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综合保障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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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保定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正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保定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综合保障楼建设工程施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业主单位: | 保定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 | 河北正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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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11-10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2-04 09:00 |
保定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综合保障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综合保障楼建设工程施工已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保发改社会【2023】8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福彩公益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保定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综合保障楼建设工程施工 2.2工程建设地址:本项目位于保定市莲池区三丰东路779号 2.3工程概况:在原址位置新建一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综合保障楼,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层数为地上1层,该项目设计床位100张,建筑面积3495.78 m2,无地下建设内容。配套实施道路硬化3965m2,绿化面积1449m2,200米污水主管道以及2条高压电缆迁建等。 2.4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5合同估算价:***.89元 2.6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的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300日历天(以实际具备施工条件开始计算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5日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10 09:00至2023-11-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0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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