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曹妃甸新城新能源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勘察设计

所属地区:河北唐山市 发布日期:202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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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唐山市 采购单位 曹妃甸新城新能源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 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曹妃甸新城新能源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勘察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曹妃甸新城新能源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勘察设计

曹妃甸新城新能源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勘察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新城新能源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己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办公室以曹新城项目文(2026)2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曹妃甸新城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曹妃甸新城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曹妃甸新城新能源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曹妃甸新城新能源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曹妃甸新城全域
(3)项目情况:曹妃甸新城新能源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建设环网柜、变电站等电力工程,新建地上充电站、5个地块地下车库充电桩配电系统及相关工程。
(4)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所有的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工作及后续配合服务等全部内容。
2.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15日历天内完成,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勘察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投标人应具备的财务要求: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3.3投标人应具备的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注册证书。
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造价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业。
3.6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提供设计服务的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应委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由设计单位的设计负责人担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1月4日9:00至2026年11月1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进行下载,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5日0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开标地点为: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项目不要求投标单位到达开标地点,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电子开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完成解密工作。)
5.3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请各投标单位合理安排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尽量错开投标截止时间前的高峰期,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本项目需使用数字证书(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13832326174。
参加投标者需要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进行下载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下载、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上关于操作的事宜,包括注册、下载文件、支付和投递等有关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或400-998-0000。
特别提醒:严禁投标人围标串标行为。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相关监督部门举报。
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方式:投标人所提出的澄清异议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提出异议及渠道:受理单位: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邮箱:tsgzxmgl@163.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5-8820481
电子邮箱:cfdjnzx@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2.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标段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投标人,平台使用费金额0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曹妃甸新城管理办公室
地  址:唐山市曹妃甸新城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北路152-1号时代大厦A座写字楼7层707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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