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宗县复兴街(兴广路-西环路)、建设街(和平路-西环路)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邢台市 发布日期:2026-10-20

【招标公告】广宗县复兴街(兴广路-西环路)、建设街(和平路-西环路)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邢台市 采购单位 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维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广宗县复兴街(兴广路-西环路)、建设街(和平路-西环路)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宗县复兴街(兴广路-西环路)、建设街(和平路-西环路)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广宗县行政审批局以广宗县复兴街(兴广路-西环路)、建设街(和平路-西环路)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广批投资【2025】6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544.94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352.453758 万元,建设规模:道路改造总长1760.79米(复兴街981.83米,建设街778.96米)包括拆除现状人行道及树池,新建透水砖人行道,更换树池篦子及花岗岩条石。建设地点: 广宗县复兴街(兴广路-西环路)、建设街(和平路-西环路)。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其他相关资质条件)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
个。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没有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投标单位未处于投标禁止期。(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0-19
00:00:00至2026-10-24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登录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31)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11-13
09:00:00,地点为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冀数政规〔2025〕1
号文件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 进行评审。本项目已在广宗县纪委备案,广宗县纪委监督电话:0319-7213252。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河北维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联系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维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宗县富强路北侧地址:邢台市信都区团结大街63号院内
邮编:054600邮编:054000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
电话:***项目负责人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hbgzjsj@126.com电子邮件:hbwy3311666@163.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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