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冀09破14号关于沧州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公开招募共益债务借款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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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北 沧州市 | 采购单位 | 沧州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沧州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 项目名称 | 沧州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6)冀09破14号关于沧州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公开招募共益债务借款人的公告
关于沧州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公开招募共益债务借款人的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11日裁定受理沧州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同日裁定提级审理该案,后指定沧州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为顺利推进破产程序及续建工作,沧州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共益债务借款人及战略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基本工商信息:沧州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03MA0DCF7L1X,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振国 。注册地:沧州市运河区永安大道东侧、渤海路北侧富力盛悦居1#楼206铺。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经营状态为存续。
企业经营情况:沧州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富力盛悦居”项目,位于沧州市运河区永安大道东侧、渤海路,北侧规划用地107.2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40980.79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36313.18平方米。住宅21栋,1172套房屋,公建4栋,配建1、配建2、幼儿园、派出所,于2019年开始施工。目前受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影响,企业不能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建筑工程的施工基本停止,企业的经营活动基本停滞。
项目概况:1#-13#楼、16-20#楼、公建、配建、派出所已经全部交付使用,21#楼于2023年6月份取得预售许可证,主体封顶状态,幼儿园主体封顶,14#15#楼桩基施工完成,东区车库工程未完工。
二、共益债务借款金额、利率及用途
借款金额:拟借款3000万元人民币,管理人决定实际用款金额。
出借时间:管理人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按批次通知出借人出借。
借款利率:不超过出借时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利率的四倍(4LPR),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息。
借款用途:用于支付重整程序中的项目管理、工程施工建设等继续营业费用。
三、还款计划
借款本息作为共益债务,无具体偿还期限,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清偿。
四、报名要求
出借人出借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机构或自然人均可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管理人报名,提交符合管理人要求的报名材料,签署并提交符合管理人要求的各类文件,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五、报名须知
1、需提供以下材料
(1)出借人主体资料,申报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人为机构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借人基本情况介绍等必要资格文件;
(2)资金证明(银行账户余额等材料);
(3)出借意向书,写明共益债务借款报价利率和具备出借能力的承诺(申报人为机构的,需由法定代表人或登记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为机构的,应同时提供出借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或出资人等决策机构同意出借款项的决议原件。意向书应由自然人签字按手印,申报人为机构的应加盖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登记负责人签字。
(4)承诺书,写明接受根据管理人通知的时间、金额提供分批出借款项,收到管理人付款通知后3日内向管理人支付借款,如逾期支付借款,需承担违约责任(管理人可随时通知解除合同且不再支付已出借款项任何利息,如因此造成工期停工的,同时应承担给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如管理人不再需要出借人提供借款,管理人可随时通知解除本合同。
(5)载明出借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6)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三份,复印件应签字按手印(申报人为机构的应加盖机构公章)。所提交的材料均须密封加盖骑缝章(申报人为自然人的签字、按手印),封条处写明联系人、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2、保密义务
参选人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应承担保密义务。
3、组织评选
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的意向出借人进行评选,通过竞争性遴选等方式最终确定出借人。如仅有一家报名的,经审查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不再组织评选,直接确定为本案共益债务借款人。
4、签约
确定为本案共益债务借款人后与管理人签订《借款合同》。
六、其他
1、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涉及重大诉讼(被列为被告或涉及被执行案件等)的申报人禁止参与本项目遴选(信用查询网址"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w)。
2、与遴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遴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遴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报名本次遴选。
3、还款时间由管理人或战略投资人根据资金情况确定,出借人不得诉讼。
七、报名时间和方式
1、起止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1日17:00。
2、材料递送方式:现场递送。
3、联系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圣基大厦16楼1621。
4、联系人信息:***,联系电话:***。
八、评选方式
1、选定范围:符合上述条件的出借人。
2、管理人采用综合评审的方法进行选定,根据利率报价及履约能力综合确定。
3、评选时间:2026年10月22日下午17:00。
4、评选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圣基大厦16楼会议室。
九、特别提示
1、本次选聘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债务人重整案的共益债务借款人,本公告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意向报名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
2、本公告的有关内容是基于管理人工作所了解的情况而做出的事实陈述,报名人在考虑报名时,除参考本公告外,须做好现场探勘和相应的尽职调查工作,自行判断、风险自担。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不承担瑕疵责任。
3、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委托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由此产生的纠纷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赔偿责任;
4、中选人须全面、严格按照服务合同提供服务,如在履约过程中有违约现象导致合同解除,应承担相应责任。如发生上述解除合同事项或无人报名或报价超过管理人内部控制价格等情形,管理人可重新组织遴选。
5、本次选聘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6、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沧州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10月18日
关于沧州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公开招募共益债务借款人的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11日裁定受理沧州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同日裁定提级审理该案,后指定沧州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为顺利推进破产程序及续建工作,沧州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共益债务借款人及战略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基本工商信息:沧州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03MA0DCF7L1X,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振国 。注册地:沧州市运河区永安大道东侧、渤海路北侧富力盛悦居1#楼206铺。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经营状态为存续。
企业经营情况:沧州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富力盛悦居”项目,位于沧州市运河区永安大道东侧、渤海路,北侧规划用地107.2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40980.79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36313.18平方米。住宅21栋,1172套房屋,公建4栋,配建1、配建2、幼儿园、派出所,于2019年开始施工。目前受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影响,企业不能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建筑工程的施工基本停止,企业的经营活动基本停滞。
项目概况:1#-13#楼、16-20#楼、公建、配建、派出所已经全部交付使用,21#楼于2023年6月份取得预售许可证,主体封顶状态,幼儿园主体封顶,14#15#楼桩基施工完成,东区车库工程未完工。
二、共益债务借款金额、利率及用途
借款金额:拟借款3000万元人民币,管理人决定实际用款金额。
出借时间:管理人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按批次通知出借人出借。
借款利率:不超过出借时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利率的四倍(4LPR),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息。
借款用途:用于支付重整程序中的项目管理、工程施工建设等继续营业费用。
三、还款计划
借款本息作为共益债务,无具体偿还期限,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清偿。
四、报名要求
出借人出借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机构或自然人均可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管理人报名,提交符合管理人要求的报名材料,签署并提交符合管理人要求的各类文件,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五、报名须知
1、需提供以下材料
(1)出借人主体资料,申报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人为机构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借人基本情况介绍等必要资格文件;
(2)资金证明(银行账户余额等材料);
(3)出借意向书,写明共益债务借款报价利率和具备出借能力的承诺(申报人为机构的,需由法定代表人或登记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为机构的,应同时提供出借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或出资人等决策机构同意出借款项的决议原件。意向书应由自然人签字按手印,申报人为机构的应加盖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登记负责人签字。
(4)承诺书,写明接受根据管理人通知的时间、金额提供分批出借款项,收到管理人付款通知后3日内向管理人支付借款,如逾期支付借款,需承担违约责任(管理人可随时通知解除合同且不再支付已出借款项任何利息,如因此造成工期停工的,同时应承担给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如管理人不再需要出借人提供借款,管理人可随时通知解除本合同。
(5)载明出借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6)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三份,复印件应签字按手印(申报人为机构的应加盖机构公章)。所提交的材料均须密封加盖骑缝章(申报人为自然人的签字、按手印),封条处写明联系人、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2、保密义务
参选人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应承担保密义务。
3、组织评选
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的意向出借人进行评选,通过竞争性遴选等方式最终确定出借人。如仅有一家报名的,经审查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不再组织评选,直接确定为本案共益债务借款人。
4、签约
确定为本案共益债务借款人后与管理人签订《借款合同》。
六、其他
1、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涉及重大诉讼(被列为被告或涉及被执行案件等)的申报人禁止参与本项目遴选(信用查询网址"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w)。
2、与遴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遴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遴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报名本次遴选。
3、还款时间由管理人或战略投资人根据资金情况确定,出借人不得诉讼。
七、报名时间和方式
1、起止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1日17:00。
2、材料递送方式:现场递送。
3、联系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圣基大厦16楼1621。
4、联系人信息:***,联系电话:***。
八、评选方式
1、选定范围:符合上述条件的出借人。
2、管理人采用综合评审的方法进行选定,根据利率报价及履约能力综合确定。
3、评选时间:2026年10月22日下午17:00。
4、评选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圣基大厦16楼会议室。
九、特别提示
1、本次选聘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债务人重整案的共益债务借款人,本公告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意向报名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
2、本公告的有关内容是基于管理人工作所了解的情况而做出的事实陈述,报名人在考虑报名时,除参考本公告外,须做好现场探勘和相应的尽职调查工作,自行判断、风险自担。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不承担瑕疵责任。
3、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委托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由此产生的纠纷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赔偿责任;
4、中选人须全面、严格按照服务合同提供服务,如在履约过程中有违约现象导致合同解除,应承担相应责任。如发生上述解除合同事项或无人报名或报价超过管理人内部控制价格等情形,管理人可重新组织遴选。
5、本次选聘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6、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沧州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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