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园林养护维护专用机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衡水市 发布日期:2026-10-10

【招标结果】园林养护维护专用机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衡水市 采购单位 衡水市园林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金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园林养护维护专用机械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园林养护维护专用机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BJB-2026-29
二、项目名称:园林养护维护专用机械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编码
枣强鑫创机械设备经营部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裕华路东街陈杨庄67号91131121MACPFELQ8T
衡水佳泽商贸有限公司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胜利西路2766号院内西侧1层91131101MA07MMYXX8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中标金额下浮率费率优惠率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优惠价/入围价
衡水佳泽商贸有限公司清扫车(小型、路面清扫)等SP等SP2300等1399700399700
枣强鑫创机械设备经营部高枝油锯等兴虎牌等XH-34等13127003127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毕文平、刘永清、陈海涛、高旭春(主任)、张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826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衡水市园林中心本级
地址:衡水市红旗大街6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金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大庆东路中关村创业园1号楼4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十、附件
园林养护维护专用机械采购项目
B包权利义务告知书
A包承诺函
B包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A包权利义务告知书
B包承诺函
A包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B包中小企业声明函
A包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园林养护维护专用机械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衡水市园林中心本级
行政区域衡水市公告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7:40
评审专家名单毕文平、刘永清、陈海涛、高旭春(主任)、张娜(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71.24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衡水市园林中心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衡水市红旗大街6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金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大庆东路中关村创业园1号楼4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园林养护维护专用机械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园林养护维护专用机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JB-2026-29
采购人:衡水市园林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金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9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资格审查………………………………………………………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B-2026-29
2.项目名称:园林养护维护专用机械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95.5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A包49.23万元;B包46.27
万元
4.采购单位:衡水市园林中心
5.采购需求:
序号标的名称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A包:三轮打药设备(含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清扫车(小型、路面清扫)、打药设备(动力喷雾机)B包:高枝油锯、油锯、绿篱机、割灌机、旋耕机、地钻、电动绿篱机、剪草机、宽带绿篱机、拖拉机(50匹)带旋耕机设备、走地式剪草机95.51本项目共2个包A包预算49.23万元,购买三轮打药设备(含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清扫车(小型、路面清扫)、打药设备(动力喷雾机);B包预算46.27万元,购买高枝油锯、油锯、绿篱机、割灌机、旋耕机、地钻、电动绿篱机、剪草机、宽带绿篱机、拖拉机(50匹)带旋耕机设备、走地式剪草机。

6.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2月底前完成采购(在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后15日内将
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收货地点)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项目;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
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3日,每天上午0:00至
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3.方式: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
无澄清和修改,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开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3.递交方式:网上递交(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
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
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
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办理河北CA后登
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选择“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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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登录”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3)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
站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要求,完成注册登
记、资料验审,采取网上在线验审方式,注册验审服务电话:0318-6991060。外地投标人
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开标解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签证实行网
上在线办理,河北CA在线办理网址:http://www.hebca.com/ggzyhs.html,联系电话:
4007073355。北京CA办理链接:
https://online.bjca.org.cn/#/index?channelId=PT1RTjVRak0=,办理客服电话:
400-998-2981。
(5)潜在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下载招标文
件的电子招投标平台提出。
(6)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
号),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衡水市园林中心
地址:衡水市红旗大街6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金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大庆东路中关村创业园1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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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否
2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3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__包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A包:清扫车(小型、路面清扫)B包:高枝油锯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6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7询问方式/。
8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8日09时00分
9开标时间2026年10月8日09时00分
10开标地点网上开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http://hsggzy.hengshui.gov.cn/)。
1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12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收取
13政采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
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3政采贷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标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投标人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号)规定给潜在投标人以贷款额度,中标或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
14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收取,
15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是☑否
16是否提供样品☑否□是,具体要求如下:
17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
1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9投标文件提交说明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9投标文件提交说明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20质疑书面形式提出。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河北金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大庆东路中关村创业园1号楼
21投诉书面形式提出。受理投诉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衡水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318-2162950通讯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西路819号
22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5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工作开始前评标委员会推荐1人担任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23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暗标得分高者为中标供应商。
24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25标的名称A包:三轮打药设备(含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清扫车(小型、路面清扫)、打药设备(动力喷雾机)B包:高枝油锯、油锯、绿篱机、割灌机、旋耕机、地钻、电动绿篱机、剪草机、宽带绿篱机、拖拉机(50匹)带旋耕机设备、走地式剪草机
26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电子交易平台要求下载招标文
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26其他要求件。2.供应商提供的资质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附在投标文件中。3.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采购人特别说明如下: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4.权利义务告知书,要求:投标人须签署采购人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供应商权利和义务告知书》(详见附件一),未提交视为投标文件不完整。
中标结果通知中标结果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上发布,供应商请自行查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份数上传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1、投标人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或“新点标桥”https://download.bqpoint.com/下载“投标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2、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3、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人CA秘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hbtf格式和*.nhbtf格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衡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只作为备用,不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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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4、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使用【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功能菜单”上传加密的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hbtf格式),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5、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问题。
27违法行为的处理如在采购各环节中出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行为,相关情形将被上报财政部门,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27违法行为的处理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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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说明
2.1基本定义
2.1.1“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所述的本次采购包含的所有货物。
2.1.2“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
然人。
2.1.3“采购代理机构”指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2.2本项目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本项目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7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及实现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3.4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供应商的特别规定如下: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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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
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
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
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6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
同投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允许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必须符合下列
要求:
3.6.1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认定。联合
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
3.6.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
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工作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采
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4.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4.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4.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4.1.3招标文件未特别注明接受“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
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办库〔2008〕248号)。
4.1.4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
库〔2025〕30号)相关要求。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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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
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
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
予价格评审优惠。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如涉及)。
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2.1中小企业定义
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
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
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
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
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执行。
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货物由中
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
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
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
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
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4.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
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
-14-
和评标方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
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
协议;
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
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
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
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
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4.2.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4.2.5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如涉及)。
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3.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
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
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
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
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4.3.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
-15-
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
购加分政策。
注意: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
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4.4密码技术设备
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
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
码产品。
4.5分支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
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
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
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或出具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
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
4.6信用记录
4.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
款规定,供应商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
4.6.2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给予政府采购领
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
-16-
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6.3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
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
政府采购项目。
4.7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
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
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如涉及)。
4.8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
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
的相关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如涉及)。
4.9正版软件
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
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
(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
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
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如涉及)。
4.10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
1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
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
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
4.11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
-17-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
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冀财资〔2022〕69号)(市、县从本
地区规定)规定,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价格不得超过文件中
的价格上限标准(如涉及)。
4.1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5.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
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6.其他说明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
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供应商发出。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
障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除非有适
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
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
则采购代理机构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7.招标文件构成
7.1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资格审查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
应,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响应指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实质性
要求是指招标文件规定了“投标无效”的条款)。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8-
8.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至少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8.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更正、变更。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
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采购代理机构
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和电子交易系统内部“变更文件”告知供应商。
8.3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
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出通知。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及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
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9.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10.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
其中,商务标应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资质证明、业绩(如有)、人员技
术力量等相关材料(如有);
技术标应包括:项目技术方案(含服务方案)、偏离程度等不显示投标供应商
名称、标识的相关材料。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
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对能明显区分投标供应商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技术
标中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
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为必须做出明确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否则作无效投
标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10.2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
10.2.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
10.2.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
10.2.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
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
10.2.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封
-19-
面、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统一设为左
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
10.2.5图、表要求:图内的字体、字号不作要求。表内文字均采用“宋体”四
号“常规”字,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表内文字设为上下
居中、左对齐,特殊格式(首行缩进)为无。图、表整体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
齐,不得将表格以图片格式插入技术标(暗标)文件。
10.2.6页数要求:不超过100页。
10.2.7其他: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
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
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
10.3保证金
10.3.1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0.3.2中标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0.3.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
还。
10.3.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
日内退还。
10.3.5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0.3.5.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0.3.5.2除因不可抗力以外,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0.3.5.3供应商中标后,经核实发现中标供应商投标过程中有欺瞒或虚假行为
的。
10.3.5.4中标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0.4投标报价
10.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要求只投报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
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
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全部货物的费用。
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
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4.2如项目分包、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
-20-
览表。但报价不得超出该包预算。
10.4.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
10.4.4供应商要按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包含的报价项目
的明细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署。
10.4.5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承诺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
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10.4.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有关报价
项目相对应。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件、硬件
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10.5本项目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
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1.2供应商未根据投标产品情况明确作出响应,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
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
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11.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无相应内容可不填写或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
文字。
11.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过程中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
11.5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
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
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3.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21-
13.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供应商公章是指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数字认证证
书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上传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扫描件,
不得加盖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人员签字
或盖章是指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或者上传人员签字或名章的扫描件。不符合本
条规定的盖章和签字为无效投标。
13.3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本招
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盖章者为无效投标,联合
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的签章工作。
13.4供应商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
的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他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
披露各项偏离。
13.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
供应商承担。
13.6供应商应按照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的要求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电子投标
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4.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
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
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14.2供应商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联系电子交易平
台技术,联系电话:。
15.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及时间场地信息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递交。在
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6.1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
撤回。
16.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
进行补充、修改,否则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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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因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
自负。
17.投标文件投标流程
17.1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17.2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
17.3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
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
加密的投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
17.4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
电子交易平台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17.5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
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
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17.6供应商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四、开标
18.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开标时通过开标大厅系统
完成远程解密、答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不足3
家的,不得开标。
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现作出如下提醒:
18.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各供应商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递交失败,
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2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请将CA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供应商在规
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供应商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
使用要求、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密钥不出故障。若因供应商自身的网络
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
续评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
五、评标程序和要求
19.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
标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经抽取系统自动通知;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
出具授权函授权参加评标。
19.2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该项目
评审。
20.评审程序
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六、中标和签订合同
21.中标结果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21.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
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
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标
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中标人。
2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应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
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告内容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公告期
限为1个工作日。
21.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
21.4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1.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2.签订合同
2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
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
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2.2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凭中标通知书,
-24-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
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中标成交无效。
22.3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
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22.4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
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
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2.5中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合同转包,否则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2.6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七、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8260.00元。
八、保密和披露
23.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
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传播。
24.披露
24.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
有关人员披露。
24.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
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
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投
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
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
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25.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5.1政府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25-
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5.2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供应商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询问或
质疑程序提出。
25.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5.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5.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5.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
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
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
25.7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5.7.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5.7.4事实依据;
25.7.5必要的法律依据;
25.7.6提出质疑的日期。
25.8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质疑时应
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质疑时供应商应在质疑
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5.9经审查,供应商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告知
供应商:
25.9.1供应商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
件的潜在供应商;
25.9.2潜在供应商所质疑事项均为采购文件以外的事项;
-26-
25.9.3供应商提交质疑的时间已超过规定期限(质疑函通过邮寄送达的,按交
邮时间计算)。
25.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
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25.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
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进行投诉。
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7-
第三部分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核程序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
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
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
性格式”文件。
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
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4.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二、资格审查要求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备注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根据供应商企业性质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3)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
1-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信用记录(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2)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2-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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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一、商务标内容
(一)商务要求
*1、投标报价:
本项目预算为95.5万元,(A包预算49.23万元;B包预算46.27万元)供
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包含本次采购的货物本身价、
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装卸货费、技术指导费及各项税金等。
2、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并且甲方资金到位后20日内付清全部合同款。
4、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交付后由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制
定的合同订立安排与合同管理安排中有关履约验收的内容,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
件组织验收。
5、技术文档的提交要求
(1)/。
6、其他
/
注:上述商务要求中加*项目为实质性商务要求,投标响应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
求的其投标无效。
(二)同类业绩及其他要求
1、同类业绩: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附本单位自/年/月以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同类项目
的合同扫描件,未提供者不作为无效投标,但在相应评分标准中不予计分。
2、其他要求:/
注:招标文件中的扫描件的含义: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后生成的电
子件。
二、技术标内容
(一)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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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参数
1三轮打药设备(含三轮摩托车)辆6三轮车参数:发动机形式:单缸、四冲程排量≥140ml排放标准:≥国四燃油:汽油启动方式:电启动+脚启动最大功率≥8.0kW变速箱:4前进档+1倒档手动变速离合器:湿式多片离合整车外形尺寸(长×宽×高)≥3200×1250×1400mm货箱尺寸≥1700×1200×400mm(长×宽×栏板高)轮胎:钢丝胎最高车速:≥60km/h油箱容积≥10L总质量≥700kg额定最大载质量≥300kg配汽油燃油打药设备(可固定在三轮车上),汽油机参数:排量(cc)≥200启动方式手启动最大油箱容量(L)≥3.5打药箱材质:玻璃钢打药箱容积≥0.8m3打药箱壁厚≥7mm打药泵参数:打药泵种类:陶瓷免加黄油三缸柱塞泵功率≥2kW流量≥30L/min泵头材质:加厚铸铁固定架子参数:架子尺寸:根据所采购汽油机以及柱塞泵大小订制,为确保安全,需固定在汽油三轮车后斗上,并保证拆卸方便。打药设备需放在后斗内,不得超出后斗横向范围气线参数:柔软型,可承受压力不得低于100kg。长度:30米/盘。打药枪参数:1.2米远程铜头高压喷枪,打药高度不得低于15米喷头数量≥8个。
2电动三轮车辆9车厢尺寸≥1700×1000×450mm(长×宽×栏板高)整车尺寸≥2900×1050×1200mm电机功率≥900W电池≥60V,至少4块额定载重≥200kg轮胎:钢丝胎
3清扫车(小型、路面清扫)辆5整车尺寸:≥3200×2200×2000mm清扫宽度至少满足1.5-2m范围可调吸尘风机数至少2个电池≥300Ah,行走电机≥2000W配备倒车影像主刷电机≥1000W边刷电机≥120W风机≥500W高压泵≥1200W,高压管长度≥10m雾炮射程≥10米垃圾桶大小≥120L
4打药设备(动力喷雾机)台10汽油机参数:排量(cc)≥190启动方式手启动最大油箱容量(L)≥3.5打药箱材质:玻璃钢打药箱容积≥0.8m³打药箱壁厚≥7mm打药泵参数:打药泵种类:陶瓷免加黄油三缸柱塞泵功率≥2kW流量≥30L/min泵头材质:加厚铸铁固定架子参数:架子尺寸:根据所采购汽油机以及柱塞泵大小订制,为确保安全,需固定在汽油三轮车后斗上,并保证拆卸方便。打药设备需放在后斗内,不得超出后斗横向范围气线参数:柔软型,可承受压力不得低于100kg。长度:30米/盘。打药枪参数:1.2米远程铜头高压喷枪,打药高度不得低于15米喷头数量≥8个。

注:如技术参数中有涉及专有型号及品牌的特定描述,该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
供应商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但调整后的参数应当满足或优于该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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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参数
1高枝油锯台12发动机:二冲程风冷汽油发动机排量≥25cc额定功率≥0.8kW导板长度≥25cm燃油箱容积≥500ml链条润滑油箱≥100ml伸缩杆长度至少在2.7m–3.7m范围内可调净重≤7.9kg
2油锯台7发动机:二冲程风冷汽油排量≥45cc额定功率≥2.0kW燃油箱容积≥450ml链条润滑油箱≥260ml导板长度≥40cm净重≤6.5kg
3绿篱机台14发动机:风冷二冲程汽油发动机排量≥21cc额定功率≥0.6kw割幅宽度≥600mm燃油箱容积≥0.4L刀片类型:双刃往复修剪净重≤6kg
4割灌机台15排量≥40cc额定功率≥1.4kW燃油箱容积≥700ml净重≤8kg
5旋耕机台4排量≥200cc额定功率≥4kW发动机:汽油或柴油、四冲程、风冷旋耕宽度至少满足55–65cm旋耕深度至少满足20–25cm
6地钻台4最大输出功率≥600W无刷电机锤镐钻三功能两电一充
7电动绿篱机台12电机类型:无刷电机电池容量≥15安,锂电电机功率≥700W电池电压≥36V刀片双刀往复式剪切长度≥60cm整机重量≤6kg
8剪草机台8发动机:四冲程汽油机发动机排量≥150cc额定功率≥2kW传动方式自走式割草宽度≥500mm割草高度至少满足25-75mm范围多档可调集草方式后集草袋集草袋容积≥50L油箱容量≥1.4L
9宽带绿篱机台4发动机:二冲程风冷刀片总长≥600mm有效切割长度≥1400mm排量≥25cc功率≥0.8kW
10拖拉机(50匹)带旋耕机设备辆2驱动形式四轮驱动发动机柴油机国四排放及以上标定功率≥35kW档位至少8+4换挡外形尺寸≥3500×1300×2100mm液压提升力≥8kN油箱容积≥40L旋耕设备:工作幅宽≥150cm外形尺寸≥≥800×1500×950mm整机重量≥250kg,保证与拖拉机配套旋耕机要求:保证高品质变速箱加厚耐磨旋耕刀,旋耕刀经高温淬火处理,高硬材料,持久耐用。
11走地式剪草机台6发动机:四冲程汽油机发动机排量≥150cc额定功率≥2kW传动方式自走式割草宽度≥500mm割草高度至少满足25-75mm范围多档可调集草方式后集草袋集草袋容积≥50L油箱容量≥1.4L

注:如技术参数中有涉及专有型号及品牌的特定描述,该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
性,供应商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但调整后的参数应当满足或优于该参数。
(二)其他
1、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2月底前完成采购(在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后15
日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收货地点)
2、在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后15日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收货地点。
3.质量保证期至少一年,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因正常使用出现的质量问
题,投标人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在维修时,投标人负责支付设备或组件的包装和
运费;对更换或修复的零部件从更换或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
4.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故障需维修时,乙方接到通知后20分钟内响应,2小
时内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成,提供免费救援服务。
5、培训要求:使采购人相关人员具备熟练操作技能,具有解决日常简单问题
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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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商务因素对供应商及投标项
目内容以及有关的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1.投标报价及优惠承诺、相关费用;
2.投标技术参数、指标及方案的合理性;
3.投标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偏离;
4.付款条件;
5.实施交付和配送能力的承诺,包括实施完工时间等,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
间范围内实施并交付完毕,实施交付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
为非实质响应投标;
6.售后服务和质保期满后服务条件及承诺(在保修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
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保修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
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
7.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内容和条件。
二、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评审程序
1.符合性审查
1.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1.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
大偏离或保留。
1.1.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内容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
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
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1.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有权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
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
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1.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明确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供应商投标无效且不得再对
-35-
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1.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
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
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无效投标
2.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
2.2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
2.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2.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7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8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招标文件中所有带*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
做出明确响应);
2.9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10投标文件不按“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制作的;
2.11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2.12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
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
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2.1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审查相关情况;
2.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于无效投标的情形。
3.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
3.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6-
3.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
3.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7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3.8不同投标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
3.9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量是否存
在串标嫌疑;
3.10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
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3.11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
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
正:
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投标的澄清
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5.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7-
5.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3.1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
序: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65%(50%—
65%)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65%(50%—
65%);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65%(50%—
65%)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65%(50%—
65%);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45%—65%)的,即投标报价<采
购项目最高限价×65%(45%—65%);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5.3.2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5.3.1第(1)项至第(4)项
情形的,相关供应商应当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
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
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30(≥30)分钟。
其中,属于5.3.1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
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
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
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
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价
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
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标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
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38-
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
询历史一并归档。
6.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
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6.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有效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分别进
行评审打分,评委打分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
6.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
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
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
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中小企业认定时,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
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
企业。
6.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
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
可。
6.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6.5关于本国产品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39-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
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
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
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
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符合本
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投标人应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当采购项
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声明函》。
6.6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
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
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
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
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6.7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时不协商,独立完成。
7.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
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
69号)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
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
为同意。
8.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
购人应当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40-
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
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
展政府采购活动。
9.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
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10.采购项目废标
10.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
标:
10.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
家的;
10.1.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或因部分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导致
合格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
10.1.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0.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
采购活动。
附表1.商务部分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2投标完整性完全响应采购项目/采购包中的全部内容;
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
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6实质性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要求;
7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
7报价合理性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8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9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含进口产品;
10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八)不同投标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九)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串标嫌疑;(十)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十一)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
11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其他无效投标情形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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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

附表2.技术部分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技术标编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审查结果

四、评定内容及标准
(一)报价部分
类别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
报价报价分30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供应商报价)×30注: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二)商务部分(明标)
商务部分产品综合评价20分对供应商技术标条款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产品选型与配置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5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每有一项正偏离的加1分,最多加5分。
合计20分

(三)技术部分(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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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供货方案及保证措施20分根据供应商的供货方案及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货源组织方案、实施措施、供货计划、配送及车辆防护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20分;每缺1项扣5分,每有一处缺陷,减1分,减完为止。(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
技术部分产品质量保证措施15根据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承诺、质量保证体系、组织保证措施、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评价:与项目质量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5分;每缺1项扣3分,每有一处缺陷,减1分,减完为止。(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
技术部分售后服务承诺及维保体系15根据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内售后维护维修保修期外售后维修、组织验收、响应速度、售后巡检、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优秀的得15分;每缺1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出现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分,该项扣完为止。(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
技术部分合计50分根据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承诺、质量保证体系、组织保证措施、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评价:与项目质量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5分;每缺1项扣3分,每有一处缺陷,减1分,减完为止。(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

注:为提高评审效率,建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商务部分的评审因素响应
索引或目录(格式自拟),逐项列明所在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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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格式)
合同编号:
衡水市园林中心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46-
甲方:衡水市园林中心
乙方:
合同签订所在地:衡水市桃城区
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政府采购编号,招标文件要求和中
标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约定有关事项如下:
一、机械名称、型号、价格(见附件):
此项目结算总价为。
此价格包含该项目货物、运输费、装卸货费、技术服务费、税金等
一切费用。
二、供货数量及时间
按照合同约定品牌型号和数量供货。在甲方下达供货通知后15日内
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收货地点。
三、货物验收
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对货物按照约定规格
共同进行整体验收,验收完毕,验收人员在验收单签字。
四、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并且甲方资金到位后20日内付清全部
合同款。
五、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一年,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因正常使用出现的质
量问题,乙方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在维修时,乙方负责支付设备或组
件的包装和运费;对更换或修复的零部件从更换或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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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期。
2、免费保修、保养期内,出现故障需维修时,乙方接到通知后20
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成,提供免费救援服务。
六、违约责任
若乙方不能按期提供所承诺规格型号的机械或没有提供所承诺的售
后服务,甲方有权依法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合同发
生争议时,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通过协商达不成一致的,应向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日期:
-48-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49-
封面
投标文件
商务标部分(明标)
项目名称及标包: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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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供应商权利和义务
告知书
告知单位:衡水市园林中心、河北金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HBJB-2026-29
项目名称:园林养护维护专用机械采购项目(B)包
为规范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保障投标(响应)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明确供应商权
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法实施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本次采购活动中供应商享有的权利、应履行的义务郑重告
知如下:
一、投标(响应)供应商享有的权利
1.有权平等获取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需求、评审标准等应予知悉
的全部信息,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差别待遇、歧视性限制,依法享有公平竞争的机
会。
2.有权清晰知晓本次采购的采购方式、评审标准、合同条款、质疑投诉渠道及联系
方式等关键信息,对采购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可按规定提出澄清要求或询问。
3.有权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编制投标(响应)文件,自主确定报价及服
务方案,不受任何非法干预。
4.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作出答复
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具有管辖权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
以申请其回避。(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磋商
采购中谈判/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
6.有权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人员等相关知情人对其提供的商业秘密
予以保密,不得非法泄露。
7.中标(成交)后,有权要求采购人依法依规签订采购合同,有权拒绝采购文件内
容之外的附加条款,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不得无故拖延、克扣。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履行的义务
1.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投标(响应)文件内
容真实、完整、有效,不得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格式合规
的投标(响应)文件,按时递交至指定地点或线上递交,确保文件符合格式、密封
、签署等规范性要求。
若存在法定资格条件、项目履约能力、信用记录等方面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
求的情形,主动放弃投标(响应)资格,不得隐瞒。
2.对在投标(响应)及履约过程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未公开信息,严
格履行保密责任,不得泄露、传播、篡改。
电子化采购的,应妥善保管平台账号、密码、数字证书及电子密钥,不得转借、泄
露、冒用;对线上获取的未公开采购信息、评审数据、商业秘密,严格履行保密责
任,不传播、不篡改、不泄露。
中标(成交)后,仍需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涉密信息持续保密,直至项目验收及
相关信息依法依规公开,采购合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中标(成交)后,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在规定期间内签订合同。严
格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任务,不得擅自变更、终止(
中止)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转包或违法分包项目。
自觉接受相关监督检查,如实反映项目情况,配合完成项目验收、审计等工作。
4.遵守政府采购活动纪律,不得扰乱正常评审秩序、干扰评审专家独立评审,不得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谈判/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提
供其不正当利益。
5.承担因操作失误、资质不符、违规失信、虚假应标等自身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失及
相应法律责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重要告知事项
本告知书作为本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供应商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即视为已完全理解并遵守本告知书的全部内容,依
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供应商若违反本告知书所列义务,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法律法规及
采购文件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投标(响应)资格、中标(成交)资格、列入
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一定期限内参与衡水市政府采购活动等;情节严
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质疑、投诉渠道:
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河北金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大庆东路中关村创业园1号楼]
投诉联系方式(市直及市级垂管单位项目如下,县区项目请修改为属地财政部
门实际联系方式及地址):
衡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8-2162950
联系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西路819号
供应商确认栏
本人(本单位)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以上《衡水市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供应商权
利和义务告知书》的全部内容,确认知晓并遵守相关权利义务内容,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供应商(单位盖章):枣强鑫创机械设备经营部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10月08日]
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衡水市园林中心(采购人):
我公司参加园林养护维护专用机械采购项目、A包(项目名称
及标包)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
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6.我公司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
7.我公司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
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
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盖公章):衡水佳泽商贸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08日
八、《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或财政部会同
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
附件七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
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
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高枝油锯、兴虎牌XH-34)1,生产厂为(永康市兴虎动力机械有限公司)2,
厂址为(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华夏路368号)。(高枝油锯、兴虎牌XH-34
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
),。(高枝油锯、兴虎牌XH-34)
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高枝油锯、兴虎牌XH-34)的(关键工序)5
在
中国境内完成。
2.(油锯、黑金刚牌YD-45),生产厂为(永康市兴虎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厂
址为(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华夏路368号)。(油锯、黑金刚牌YD-45)的
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油锯、黑金刚牌YD-45)的(关键组
件)在中国境内生产。(油锯、黑金刚牌YD-45)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3.(绿篱机、兴虎牌XH-6010),生产厂为(永康市兴虎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厂址为(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华夏路368号)。(绿篱机、兴虎牌XH-6010
)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绿篱机、兴虎牌XH-6010)的
(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绿篱机、兴虎牌XH-6010)的(关键工序)在中国
境内完成。
4.(割灌机、黑金刚牌EB430),生产厂为(永康市兴虎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厂址为(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华夏路368号)。(割灌机、黑金刚牌EB430
)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割灌机、黑金刚牌EB430)的
(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割灌机、黑金刚牌EB430)的(关键工序)在中国
境内完成。
5.(旋耕机、春晓牌1P72F),生产厂为(晋州市春晓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厂
址为(石家庄市晋州市马于镇束里庄村村西)。(旋耕机、春晓牌1P72F)的中国
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旋耕机、春晓牌1P72F)的(关键组件)
在中国境内生产。(旋耕机、春晓牌1P72F)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6.(地钻、环艺牌H-5260),生产厂为(南通环艺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厂址为
(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吕四港镇仙鹤新村20幢10号门市)。(地钻、环艺牌H-5260
)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地钻、环艺牌H-5260)的(关
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地钻、环艺牌H-5260)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
成。
7.(电动绿篱机、兴虎牌XH20-60V),生产厂为(永康市兴虎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厂址为(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华夏路368号)。(电动绿篱机、兴虎
牌XH20-60V)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电动绿篱机、兴虎
牌XH20-60V)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电动绿篱机、兴虎牌XH20-60V)
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8.(剪草机、兴虎牌XH-173),生产厂为(永康市兴虎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厂
址为(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华夏路368号)。(剪草机、兴虎牌XH-173)
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剪草机、兴虎牌XH-173)的(关
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剪草机、兴虎牌XH-173)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
完成。
9.(宽带绿篱机、兴虎牌XH-45-9),生产厂为(永康市兴虎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厂址为(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华夏路368号)。(宽带绿篱机、兴虎
牌XH-45-9)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宽带绿篱机、兴虎
牌XH-45-9)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宽带绿篱机、兴虎牌XH-45-9)的
(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10.(拖拉机(50匹)、潍河牌504-B),生产厂为(山东潍河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厂址为(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北孟镇潍胶路南侧、下小路以东)。(拖拉机(50匹)
、潍河牌504-B)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拖拉机(50匹)、
潍河牌504-B)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拖拉机(50匹)、潍河牌504-B)
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11.(旋耕机设备、晶牛牌1GQN-150),生产厂为(河北中仁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厂址为(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大陆村镇赵平邱南村晶牛街5号)。(旋耕机设备、
晶牛牌1GQN-150)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旋耕机设备、
晶牛牌1GQN-150)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旋耕机设备、晶牛牌1GQN-150
)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12.(走地式剪草机、兴虎牌XH-173),生产厂为(永康市兴虎动力机械有限公
司),厂址为(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华夏路368号)。(走地式剪草机、
兴虎牌XH-173)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走地式剪草机、
兴虎牌XH-173)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走地式剪草机、兴虎牌XH-173)
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枣强鑫创机械设备经营部
日期:2026年10月08日
注: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
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4.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供应商权利和义务告知书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供应商权利和义务告知书
告知单位:衡水市园林中心、河北金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HBJB-2026-29
项目名称:园林养护维护专用机械采购项目(A)包
为规范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保障投标(响应)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明确供应商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本次采购活动中
供应商享有的权利、应履行的义务郑重告知如下:
一、投标(响应)供应商享有的权利
1.有权平等获取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需求、评审
标准等应予知悉的全部信息,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差别待遇、歧视
性限制,依法享有公平竞争的机会。
2.有权清晰知晓本次采购的采购方式、评审标准、合同条款、质
疑投诉渠道及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对采购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可按
规定提出澄清要求或询问。
3.有权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编制投标(响应)文件,
自主确定报价及服务方案,不受任何非法干预。
4.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法
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
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具有管辖权的
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
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
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磋商采购中谈判/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
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
6.有权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人员等相关知情人对其
提供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非法泄露。
7.中标(成交)后,有权要求采购人依法依规签订采购合同,
有权拒绝采购文件内容之外的附加条款,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不得
无故拖延、克扣。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履行的义务
1.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投
标(响应)文件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不得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
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内容真实、数据
准确、格式合规的投标(响应)文件,按时递交至指定地点或线上递
交,确保文件符合格式、密封、签署等规范性要求。
若存在法定资格条件、项目履约能力、信用记录等方面存在不符
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形,主动放弃投标(响应)资格,不得隐瞒。
2.对在投标(响应)及履约过程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等未公开信息,严格履行保密责任,不得泄露、传播、篡改。
电子化采购的,应妥善保管平台账号、密码、数字证书及电子密
钥,不得转借、泄露、冒用;对线上获取的未公开采购信息、评审数
据、商业秘密,严格履行保密责任,不传播、不篡改、不泄露。
中标(成交)后,仍需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涉密信息持续保密,
直至项目验收及相关信息依法依规公开,采购合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3.中标(成交)后,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在规定
期间内签订合同。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采购任务,不得擅自变更、终止(中止)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转包
或违法分包项目。
自觉接受相关监督检查,如实反映项目情况,配合完成项目验收、
审计等工作。
4.遵守政府采购活动纪律,不得扰乱正常评审秩序、干扰评审专
家独立评审,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谈判/磋
商小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不正当利益。
5.承担因操作失误、资质不符、违规失信、虚假应标等自身行为
造成的全部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重要告知事项
本告知书作为本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即视为已完全理解并
遵守本告知书的全部内容,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供应商若违反本告知书所列义务,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将
按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投标(响应)资
格、中标(成交)资格、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一定
期限内参与衡水市政府采购活动等;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质疑、投诉渠道:
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河北金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大庆东路中关村创业园1号楼]
投诉联系方式(市直及市级垂管单位项目如下,县区项目请修改
为属地财政部门实际联系方式及地址):
衡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8-2162950
联系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西路819号
供应商确认栏
本人(本单位)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以上《衡水市政府采购投
标(响应)供应商权利和义务告知书》的全部内容,确认知晓并遵守
相关权利义务内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供应商(单位盖章):衡水佳泽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10月08日]
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衡水市园林中心(采购人):
我公司参加园林养护维护专用机械采购项目B包(项目名称及标包)采购
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
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
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6.我公司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
7.我公司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
法人单位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并
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盖公章):枣强鑫创机械设备经营部
2026年10月08日
八、《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
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
品。
1.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
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
下:
1.三轮打药设备(含三轮摩托车)-打药设备、170F/90型(产品名
称1)1,生产厂为台州市椒江高华机械厂(厂名)2,厂址为台州市椒
江区三甲街道卫国村174号(生产厂址)。三轮打药设备(含三轮摩托
车)-打药设备、170F/90型(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
占比≥(规定比例)3。三轮打药设备(含三轮摩托车)-打药设备、1
70F/90型(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三轮打药
设备(含三轮摩托车)-打药设备、170F/90型(产品名称1)的(关
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1.三轮打药设备(含三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DY150ZH-20(产
品名称1)1,生产厂为洛阳北易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厂名)2,厂址
为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岳滩镇后马郡村大阳路1号(生产厂址)。三轮
打药设备(含三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DY150ZH-20(产品名称1)
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三轮打药设备(含
三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DY150ZH-20(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
4在中国境内生产。三轮打药设备(含三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DY1
50ZH-20(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2.电动三轮车、SPQ1200DZH-1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天津市
朋易来科技有限公司(厂名),厂址为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创富道1
号(生产厂址)。电动三轮车、SPQ1200DZH-12(产品名称2)的中国
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电动三轮车、SPQ1200DZH-
12(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电动三轮车、SPQ
1200DZH-12(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3.清扫车(小型、路面清扫)、SP2300(产品名称3),生产厂
为江苏山明水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名),厂址为江苏省徐州市丰
县常店镇特种车产业园A2、A3厂房(生产厂址)。清扫车(小型、路
面清扫)、SP2300(产品名称3)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
定比例)。清扫车(小型、路面清扫)、SP2300(产品名称3)的(关
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清扫车(小型、路面清扫)、SP2300(产
品名称3)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4.打药设备(动力喷雾机)、170F/90型(产品名称4),生产厂
为台州市椒江高华机械厂(厂名),厂址为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卫
国村174号(生产厂址)。打药设备(动力喷雾机)、170F/90型(产
品名称4)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打药设备
(动力喷雾机)、170F/90型(产品名称4)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
内生产。打药设备(动力喷雾机)、170F/90型(产品名称4)的(关
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衡水佳泽商贸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08日
注: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
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
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
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
同。
关于附件七的说明:
(1)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
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
附件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衡水市园林中心)的(园林养护
维护专用机械采购项目B包)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
体情况如下:
1.(高枝油锯),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永康市兴虎动力机械有限公
司),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4706.065007万元,资产总额为4284.309216万
元1,属
于(小型企业);
2.(油锯),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永康市兴虎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万元,资产总额为4284.309216万元1,
,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4706.065007
属于(小型企业);
3.(绿篱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永康市兴虎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万元,资产总额为4284.309216万元1
),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4706.065007
,属于(小型企业);
4.(割灌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永康市兴虎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万元,资产总额为4284.309216万元1
),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4706.065007
,属于(小型企业);
5.(旋耕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晋州市春晓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万元,资产总额为423.5万元1,属
),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750.6,于(小
型企业);
6.(地钻),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南通环艺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万元,资产总额为506.2万元1,属
从业人员29人,营业收入为603.8,于(小型企业
);
7.(电动绿篱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永康市兴虎动力机械有限
公司),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4706.065007万元,资产总额为4284.309216
万元1,属
于(小型企业);
8.(剪草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永康市兴虎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万元,资产总额为4284.309216万元1
),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4706.065007
,属于(小型企业);
9.(宽带绿篱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永康市兴虎动力机械有限
公司),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4706.065007万元,资产总额为4284.309216
万元1,属
于(小型企业);
10.(拖拉机(50匹)),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山东潍河农业装备有
3203万元,资产总额为4470万元1,属
限公司),从业人员58人,营业收入为,于(
小型企业);
11.(旋耕机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河北中仁农业机械有限
万元,资产总额为2000万元1,属
公司),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85,于(微
型企业);
12.(走地式剪草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永康市兴虎动力机械
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4706.065007万元,资产总额为4284.309216
万元1,属
于(小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枣强鑫创机械设备经营部
日期:2026年10月08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
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衡水市园林中心(单位名称)的园林养护维护专用机械采购项目、A
包(项目名称及标包)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
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三轮打药设备(含三轮摩托车)-打药设备(标的名称),属
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台州市椒江高
华机械厂(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426.00万
元,资产总额为608.00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1.三轮打药设备(含三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标的名称),
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洛阳北易三
轮摩托车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8人,营业收入为1
563.00万元,资产总额为3602.00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电动三轮车(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
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天津市朋易来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2人,营业收入为243.48万元,资产总额为764.89万元1,
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清扫车(小型、路面清扫)(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
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山明水秀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0人,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
资产总额为1200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4.打药设备(动力喷雾机)(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
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台州市椒江高华机械厂(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426.00万元,资产总额为608.00
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衡水佳泽商贸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08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
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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