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安平县安东橡胶助剂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公开遴选测绘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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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北 衡水市 | 采购单位 | 安平县安东橡胶助剂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安平县安东橡胶助剂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测绘机构公开遴选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安平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14日裁定受理安平县安东橡胶助剂有限公司(下称“安东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3月1日作出(2016)冀1125法清(算)字第1号决定书,指定周振毅、尹景南、王增印、侯伟等组成清算组。为推动清算程序,查清安东公司名下土地权属界线、面积及现状,配合安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勘测定界、更正登记及界址争议处理,清算组决定公开遴选测绘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安东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侯伟,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组织机构代码为718382917,注册地址为安平县城东,注册登记机关为安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涉土地为安东公司名下两宗国有建设用地,原证号为“安平县国有2001字第00101号”“安平县国用2001字第00102号”,现不动产单元号分别为131125202203GB00016W00000000、131125202203GB00015W00000000,坐落饶安路南,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面积各3575平方米,合计7150平方米,使用期限自2001年3月15日起至2051年3月15日止。
据现有资料,原登记形状为规则长方形,东西宽32.5米,南北长110米,总面积7150平方米。2011年正港路扩建占用部分土地,交通局补偿面积1.097亩,宗地面积、形态已发生变化。2021年11月,安平县硕博测绘有限公司勘测形成《勘测定界图》,显示现状为不规则多边形,总面积6688.91平方米,西南角存在一矩形争议地块,东西宽23.37米,南北长21.77米。2026年调取的西邻土地登记信息显示,与安东公司土地经纬坐标不一致。清算组已就勘测定界、更正登记事宜向安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并正在推进相关行政程序。
二、工作目标
以现场实测和安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籍调查要求为准,充分利用历史卫星影像数据,查清案涉两宗土地的历史演变、现状界址、面积、四至及争议范围,出具可用于勘测定界、不动产更正登记、界址争议协调及清算处置的测绘成果,达到“依据卫星数据辅助追溯、现场测绘确定界址、成果服务清算变现”的目的。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资料收集与卫星影像分析。收集不动产登记证书、原土地证、2021年勘测定界图、交通局补偿明细、西邻土地登记信息、法院文书、行政复议申请等资料;利用历史卫星影像进行时序比对和坐标配准,辅助分析2001年初始登记范围、2011年正港路扩建占用范围、2021年现状范围及西南角争议地块变化情况。卫星影像分析作为辅助手段,最终以现场实测和自规局认可成果为准。
(二)现场勘测定界。按安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定的坐标系统、技术标准和成果格式,开展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地形测绘、面积计算,编制勘测定界图、宗地图、界址点成果表、面积汇总表等。
(三)争议地块分析。针对西南角矩形争议地块及西邻土地坐标不一致问题,制作坐标套合图、历史演变图、争议范围示意图,提出界线分析意见,配合清算组和自规局处理界址争议。
(四)成果编制与配合。出具测绘报告、勘测定界图、宗地图、历史卫星影像比对图、坐标套合图、电子数据及相关说明;配合安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踏勘、权籍调查、指界、补正、更正登记及争议处理;根据清算组要求列席相关会议,出具书面说明,配合行政复议、诉讼及清算组核查财产、评估、拍卖、变现等工作。
(五)中选机构应服从安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技术指导,服从清算组工作安排,对成果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严格遵守测绘地理信息保密规定。成果所有权归清算组,未经清算组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披露。
四、报名资质及团队要求
1、报名单位应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入围《河北省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报名备案名单》并具有相关业务经验;
2、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
3、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熟悉不动产登记、勘测定界、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及公司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相关业务;
5、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或测绘高级工程师职称,团队人员具备相应资格证书,时间、能力、经验满足工作质量需要;
6、与清算组、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7、对工作中掌握的信息资料完全保密。
五、测绘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清算组不垫付任何费用。测绘机构应自行垫付前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卫星影像数据购买、现场交通、食宿、仪器、软件、成果打印、税费等。
2、测绘费用待案涉土地评估、拍卖变现后,从土地变现价款中按清算费用列支支付。具体金额、结算时间和方式由清算组根据工作量、成果质量、案件进展及法院意见确定。
3、因工作内容调整、补充报告、报告过期重出等,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4、测绘机构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完成工作,或所出具报告存在漏项等问题的,清算组有权拒付、调降费用。
5、如土地未能变现、变现款不足或案件不再需要测绘,清算组不承担额外付款责任,双方另行协商。
6、报名机构须在报价方案中明确是否接受上述支付方式及垫付安排,并出具书面承诺。
六、报名需提交材料
1 、参与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范本;
2、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等;
5、测绘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本项目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报价方案及是否接受垫付费用的说明;
7、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第三方指示干涉;保证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按清算组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测绘成果;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咨询,负责解释;最终报酬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工作量,接受法院和清算组调整;接受无预付款、垫付前期费用、待土地变现后支付;与清算组、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无利害关系;对案件信息保密。
七、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安平县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在符合资质和工作要求的前提下,价格最低者中标;价格相同的,综合考虑资质、规模、业绩、工作方案、与自规局配合经验等因素。最终入选结果,清算组将于报名截止后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清算组不再另行通知,不接受质询。
八、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1、递交材料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育才南大街529号河北人民长城律师事务所3层办公区;或电子邮箱送达:13831858507@139.com。
联系电话:周振毅 13831858507;尹景南 18632825200。
报名时间截止:2026年10月10日12:00止(以收到时间为准)。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遴选测绘机构接受安平县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测绘机构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清算组通知的时间为准;
3、如因案件具体情况不进行测绘,清算组有权不签订委托合同,或签订委托合同后解除合同,清算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安平县安东橡胶助剂有限公司清算组。
附件: 1. 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2. 2021年勘测定界图;3. 历史卫星影像资料;4. 相关申请及行政复议材料。报名机构可联系清算组查阅。
安平县安东橡胶助剂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10月8日
一、项目概况
安东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侯伟,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组织机构代码为718382917,注册地址为安平县城东,注册登记机关为安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涉土地为安东公司名下两宗国有建设用地,原证号为“安平县国有2001字第00101号”“安平县国用2001字第00102号”,现不动产单元号分别为131125202203GB00016W00000000、131125202203GB00015W00000000,坐落饶安路南,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面积各3575平方米,合计7150平方米,使用期限自2001年3月15日起至2051年3月15日止。
据现有资料,原登记形状为规则长方形,东西宽32.5米,南北长110米,总面积7150平方米。2011年正港路扩建占用部分土地,交通局补偿面积1.097亩,宗地面积、形态已发生变化。2021年11月,安平县硕博测绘有限公司勘测形成《勘测定界图》,显示现状为不规则多边形,总面积6688.91平方米,西南角存在一矩形争议地块,东西宽23.37米,南北长21.77米。2026年调取的西邻土地登记信息显示,与安东公司土地经纬坐标不一致。清算组已就勘测定界、更正登记事宜向安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并正在推进相关行政程序。
二、工作目标
以现场实测和安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籍调查要求为准,充分利用历史卫星影像数据,查清案涉两宗土地的历史演变、现状界址、面积、四至及争议范围,出具可用于勘测定界、不动产更正登记、界址争议协调及清算处置的测绘成果,达到“依据卫星数据辅助追溯、现场测绘确定界址、成果服务清算变现”的目的。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资料收集与卫星影像分析。收集不动产登记证书、原土地证、2021年勘测定界图、交通局补偿明细、西邻土地登记信息、法院文书、行政复议申请等资料;利用历史卫星影像进行时序比对和坐标配准,辅助分析2001年初始登记范围、2011年正港路扩建占用范围、2021年现状范围及西南角争议地块变化情况。卫星影像分析作为辅助手段,最终以现场实测和自规局认可成果为准。
(二)现场勘测定界。按安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定的坐标系统、技术标准和成果格式,开展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地形测绘、面积计算,编制勘测定界图、宗地图、界址点成果表、面积汇总表等。
(三)争议地块分析。针对西南角矩形争议地块及西邻土地坐标不一致问题,制作坐标套合图、历史演变图、争议范围示意图,提出界线分析意见,配合清算组和自规局处理界址争议。
(四)成果编制与配合。出具测绘报告、勘测定界图、宗地图、历史卫星影像比对图、坐标套合图、电子数据及相关说明;配合安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踏勘、权籍调查、指界、补正、更正登记及争议处理;根据清算组要求列席相关会议,出具书面说明,配合行政复议、诉讼及清算组核查财产、评估、拍卖、变现等工作。
(五)中选机构应服从安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技术指导,服从清算组工作安排,对成果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严格遵守测绘地理信息保密规定。成果所有权归清算组,未经清算组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披露。
四、报名资质及团队要求
1、报名单位应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入围《河北省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报名备案名单》并具有相关业务经验;
2、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
3、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熟悉不动产登记、勘测定界、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及公司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相关业务;
5、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或测绘高级工程师职称,团队人员具备相应资格证书,时间、能力、经验满足工作质量需要;
6、与清算组、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7、对工作中掌握的信息资料完全保密。
五、测绘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清算组不垫付任何费用。测绘机构应自行垫付前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卫星影像数据购买、现场交通、食宿、仪器、软件、成果打印、税费等。
2、测绘费用待案涉土地评估、拍卖变现后,从土地变现价款中按清算费用列支支付。具体金额、结算时间和方式由清算组根据工作量、成果质量、案件进展及法院意见确定。
3、因工作内容调整、补充报告、报告过期重出等,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4、测绘机构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完成工作,或所出具报告存在漏项等问题的,清算组有权拒付、调降费用。
5、如土地未能变现、变现款不足或案件不再需要测绘,清算组不承担额外付款责任,双方另行协商。
6、报名机构须在报价方案中明确是否接受上述支付方式及垫付安排,并出具书面承诺。
六、报名需提交材料
1 、参与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范本;
2、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等;
5、测绘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本项目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报价方案及是否接受垫付费用的说明;
7、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第三方指示干涉;保证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按清算组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测绘成果;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咨询,负责解释;最终报酬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工作量,接受法院和清算组调整;接受无预付款、垫付前期费用、待土地变现后支付;与清算组、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无利害关系;对案件信息保密。
七、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安平县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在符合资质和工作要求的前提下,价格最低者中标;价格相同的,综合考虑资质、规模、业绩、工作方案、与自规局配合经验等因素。最终入选结果,清算组将于报名截止后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清算组不再另行通知,不接受质询。
八、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1、递交材料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育才南大街529号河北人民长城律师事务所3层办公区;或电子邮箱送达:13831858507@139.com。
联系电话:周振毅 13831858507;尹景南 18632825200。
报名时间截止:2026年10月10日12:00止(以收到时间为准)。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遴选测绘机构接受安平县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测绘机构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清算组通知的时间为准;
3、如因案件具体情况不进行测绘,清算组有权不签订委托合同,或签订委托合同后解除合同,清算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安平县安东橡胶助剂有限公司清算组。
附件: 1. 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2. 2021年勘测定界图;3. 历史卫星影像资料;4. 相关申请及行政复议材料。报名机构可联系清算组查阅。
安平县安东橡胶助剂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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