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冀东油田2026年A17大类双子杂环年度代储定商定价项目定商定价方案-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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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北 唐山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冀东油田2026年A17大类双子杂环年度代储定商定价项目定商定价方案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冀东油田2026年A17大类双子杂环年度代储定商定价项目定商定价方案-临时
计划编号:
JDYTGS2609-0085
计划类别:
临时
计划时间:
2026-9
项目类别:
物资类
项目分类:
三类
项目名称:
冀东油田2026年A17大类双子杂环年度代储定商定价项目定商定价方案
项目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唐山冀油瑞丰化工有限公司
投资计划批复文号:
--
项目概况:
A17大类双子杂环是瑞丰公司自产产品采油用纳米驱油剂 表面活性剂类 YNQ-1主要单体材料,2025年12月,唐山冀油瑞丰化工有限公司与大庆斯略油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采油用纳米驱油剂 表面活性剂类 YNQ-1的药剂外部销售合同。本项目产品用于大庆油田单井驱油增产作业,通过单井注入化学药剂实施驱油增产,要求产品与该区块地层流体、油藏条件配伍良好,现场施工安全、便捷、高效。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模式:
一单一招
标包数量:
1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1:
2026-09-30 00:00
项目类别分类:
招标范围:
2.2 种类及规模:本次采购原料为A17大类双子杂环。
2.3 技术标准:满足供货要求及唐山冀油瑞丰化工有限公司技术规格书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4 质量要求:
所供物资质量合格,符合标准及指标参数要求。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2.4.1一个年度内到货检验阶段卖方送货物资质量不合格,卖方按照甲方下达订单时间进行换货,换货后仍旧不合格导致退货的,扣除卖方货款贰万元做为甲方的损失,如无货款可扣,按照质量要求下达罚款通知单,卖方缴纳罚款。同时买方将停用卖方对应物资品名(八位码)准入一年;停止其参与物资供应半年;若累计发生三次退货的供应商,将清出冀东油田物资供应市场。到货或换货物资质量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
2.4.2中国石油各级质量监督抽查中如发现本合同物资不合格的,买方立即停止该物资使用,并对不合格物资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包含停止采购、封存、退货、换货、索赔等形式,并将处理结果报上级质量管理部门。
2.5 服务要求:
2.5.1保证所供物资为合格物资,并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检验报告。
2.5.2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履行供货义务。若未能按时、按量供货,采购方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处以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暂停支付货款六个月,若因违约给采购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采购方保留依据合同条款进行追偿的权利。
2.5.3物资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中标人需按照《唐山冀油瑞丰化工有限公司油田化学剂备案办理指南》办理备案手续,物资到货后需携带质量证明材料前往生产准备分公司办理到货手续,开具《到货通知单》。严禁未开单或质检,直接将中标物资送达使用单位现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无法补办手续,影响后期结算,由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
2.5.4质保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因物资质量问题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卖方承担。质保期过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接到买方通知后72小时必须赶到现场进行处理。2.5.5中标人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提供物资,物资名称、质量标准等信息与投标文件所列内容一致。
2.5.6中标人所有到货物资数量不得超过物资供应公司订单数量,禁止超订单结算。
2.7 送样要求:
2.7.1投标人未填写完整产品名称代号及产品质量标准、不按招标范围及采购情况说明的要求格式报价则该投标被否决。
2.7.2投标人送样检测结果不合格者初审被否决,不得进入投标报价排序。
2.7.3 潜在投标人在送样前一天(2026年X月X日 12:00前)需将样品电子版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及样品检测费缴费凭证电子版发送至瑞丰化工公司联系人电子邮箱(jdrflxy@petrochina.com.cn)。潜在投标人调配好样品,指派专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样品检测费缴费凭证,按招标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将样品送到指定地点,不接受邮寄。送样时间2026年X月X日X时-X时,送样地点: 瑞丰化工公司机关楼(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城大街116号)。
2.7.4潜在投标人向瑞丰化工公司提供投标用产品小样,需送样品1000g*2(液体2瓶*1000ml/固体2袋*1000g);每个样品送2份,一份评价用,另一份封存作为正式供货后产品质量对比的标样,正式供货后,将对现场供货进行3次抽样检测,如抽检样品参数与封存样品参数相差很大,招标人可以废弃本次招标结果,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2.7.5样品包装规格要求:液体部分统一使用广口聚四氟乙烯瓶1000ml瓶装;固体部分统一使用14厘米(宽)*20厘米(长,包括袋口),透明聚四氟乙烯塑封取样袋,样品包装上用于标识各投标人产品名称的标签应易于清理(建议用口贴纸粘贴)。
2.7.6收样具体事宜请与瑞丰化工公司联系(0315-8767209)。送样截止后,瑞丰化工公司进行一次编号,勘探开发建设监督中心化验中心进行二次编号,密封保存。单项指标经检验部门检验不合格直接判定该项产品不合格。检测报告和两次编号均密封于开标时间一并开启。本项目检测周期 30天。
2.7.7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执行,视为潜在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7.8本项目采用先检测后评标方式,检测费由瑞丰化工公司负责收取,检测费用为8000元,具体交费事宜请与瑞丰化工公司联系(0315-8767209)。检测费付款时,请参照招标文件中的项目编号,例如项目招标编号:JDYT-GYC-GKWZ-2026-01,汇款备注为如下格式:付瑞丰公司2026-01号检测费。检测交费需在送样前一日完成(以检测费到账为准)。如检测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视为潜在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主要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其他事项说明:
--
计划编号:
JDYTGS2609-0085
计划类别:
临时
计划时间:
2026-9
项目类别:
物资类
项目分类:
三类
项目名称:
冀东油田2026年A17大类双子杂环年度代储定商定价项目定商定价方案
项目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唐山冀油瑞丰化工有限公司
投资计划批复文号:
--
项目概况:
A17大类双子杂环是瑞丰公司自产产品采油用纳米驱油剂 表面活性剂类 YNQ-1主要单体材料,2025年12月,唐山冀油瑞丰化工有限公司与大庆斯略油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采油用纳米驱油剂 表面活性剂类 YNQ-1的药剂外部销售合同。本项目产品用于大庆油田单井驱油增产作业,通过单井注入化学药剂实施驱油增产,要求产品与该区块地层流体、油藏条件配伍良好,现场施工安全、便捷、高效。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模式:
一单一招
标包数量:
1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1:
2026-09-30 00:00
项目类别分类:
| 序号 | 大类编码 | 大类名称 | 中类编码 | 中类名称 | 小类编码 | 小类名称 | 品名编码 | 品名名称 |
|---|
1 | A14 | 油田化学剂 | A1401 | 通用油田化学剂 | A140105 | 表面活性剂 | A14010501 | 表面活性剂阳离子 |
2 | A14 | 油田化学剂 | A1401 | 通用油田化学剂 | A140105 | 表面活性剂 | A14010502 | 表面活性剂阴离子 |
3 | A14 | 油田化学剂 | A1401 | 通用油田化学剂 | A140105 | 表面活性剂 | A14010503 | 表面活性剂非离子 |
4 | A14 | 油田化学剂 | A1401 | 通用油田化学剂 | A140105 | 表面活性剂 | A14010504 | 表面活性剂两性离子 |
5 | A14 | 油田化学剂 | A1401 | 通用油田化学剂 | A140105 | 表面活性剂 | A14010505 | 表面活性剂孪联 |
6 | A14 | 油田化学剂 | A1401 | 通用油田化学剂 | A140105 | 表面活性剂 | A14010506 | 表面活性剂生物类 |
招标范围:
2.2 种类及规模:本次采购原料为A17大类双子杂环。
2.3 技术标准:满足供货要求及唐山冀油瑞丰化工有限公司技术规格书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4 质量要求:
所供物资质量合格,符合标准及指标参数要求。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2.4.1一个年度内到货检验阶段卖方送货物资质量不合格,卖方按照甲方下达订单时间进行换货,换货后仍旧不合格导致退货的,扣除卖方货款贰万元做为甲方的损失,如无货款可扣,按照质量要求下达罚款通知单,卖方缴纳罚款。同时买方将停用卖方对应物资品名(八位码)准入一年;停止其参与物资供应半年;若累计发生三次退货的供应商,将清出冀东油田物资供应市场。到货或换货物资质量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
2.4.2中国石油各级质量监督抽查中如发现本合同物资不合格的,买方立即停止该物资使用,并对不合格物资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包含停止采购、封存、退货、换货、索赔等形式,并将处理结果报上级质量管理部门。
2.5 服务要求:
2.5.1保证所供物资为合格物资,并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检验报告。
2.5.2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履行供货义务。若未能按时、按量供货,采购方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处以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暂停支付货款六个月,若因违约给采购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采购方保留依据合同条款进行追偿的权利。
2.5.3物资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中标人需按照《唐山冀油瑞丰化工有限公司油田化学剂备案办理指南》办理备案手续,物资到货后需携带质量证明材料前往生产准备分公司办理到货手续,开具《到货通知单》。严禁未开单或质检,直接将中标物资送达使用单位现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无法补办手续,影响后期结算,由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
2.5.4质保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因物资质量问题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卖方承担。质保期过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接到买方通知后72小时必须赶到现场进行处理。2.5.5中标人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提供物资,物资名称、质量标准等信息与投标文件所列内容一致。
2.5.6中标人所有到货物资数量不得超过物资供应公司订单数量,禁止超订单结算。
2.7 送样要求:
2.7.1投标人未填写完整产品名称代号及产品质量标准、不按招标范围及采购情况说明的要求格式报价则该投标被否决。
2.7.2投标人送样检测结果不合格者初审被否决,不得进入投标报价排序。
2.7.3 潜在投标人在送样前一天(2026年X月X日 12:00前)需将样品电子版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及样品检测费缴费凭证电子版发送至瑞丰化工公司联系人电子邮箱(jdrflxy@petrochina.com.cn)。潜在投标人调配好样品,指派专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样品检测费缴费凭证,按招标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将样品送到指定地点,不接受邮寄。送样时间2026年X月X日X时-X时,送样地点: 瑞丰化工公司机关楼(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城大街116号)。
2.7.4潜在投标人向瑞丰化工公司提供投标用产品小样,需送样品1000g*2(液体2瓶*1000ml/固体2袋*1000g);每个样品送2份,一份评价用,另一份封存作为正式供货后产品质量对比的标样,正式供货后,将对现场供货进行3次抽样检测,如抽检样品参数与封存样品参数相差很大,招标人可以废弃本次招标结果,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2.7.5样品包装规格要求:液体部分统一使用广口聚四氟乙烯瓶1000ml瓶装;固体部分统一使用14厘米(宽)*20厘米(长,包括袋口),透明聚四氟乙烯塑封取样袋,样品包装上用于标识各投标人产品名称的标签应易于清理(建议用口贴纸粘贴)。
2.7.6收样具体事宜请与瑞丰化工公司联系(0315-8767209)。送样截止后,瑞丰化工公司进行一次编号,勘探开发建设监督中心化验中心进行二次编号,密封保存。单项指标经检验部门检验不合格直接判定该项产品不合格。检测报告和两次编号均密封于开标时间一并开启。本项目检测周期 30天。
2.7.7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执行,视为潜在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7.8本项目采用先检测后评标方式,检测费由瑞丰化工公司负责收取,检测费用为8000元,具体交费事宜请与瑞丰化工公司联系(0315-8767209)。检测费付款时,请参照招标文件中的项目编号,例如项目招标编号:JDYT-GYC-GKWZ-2026-01,汇款备注为如下格式:付瑞丰公司2026-01号检测费。检测交费需在送样前一日完成(以检测费到账为准)。如检测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视为潜在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主要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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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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