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隆化县医院卫生保洁及医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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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北 承德市 | 采购单位 | 隆化县政府采购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隆化县医院卫生保洁及医辅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编号: HB2026063620030001
二、项目名称: 隆化县医院卫生保洁及医辅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承德丰禾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双塔山镇御祥园小区二组团二层商业104号
被投诉人:隆化县医院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苔山镇伊水路1号
被投诉人:隆化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苔山镇苔山路116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是隆化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隆化县医院卫生保洁及医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LHXZFJZCG20261007),采购预算金额345.35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购人隆化县医院于2026年6月10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6年7月1日在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026年7月2日发布了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承德吉祥鸟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承德丰禾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7月5日提起质疑,隆化县医院收到质疑后2026年7月14日进行回复。承德丰禾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提起投诉,本机关审查后于2026年7月30日发出补正通知,收到补正后的材料后,本机关于2026年8月5日正式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以投诉人拟配备6名退休人员不符合中小企业从业人员要求为由,直接认定投诉人投标无效,该认定事实不清、法律适用严重错误,应当予以撤销纠正。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隆财采投〔2026〕16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null
二、项目名称: 隆化县医院卫生保洁及医辅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承德丰禾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双塔山镇御祥园小区二组团二层商业104号
被投诉人:隆化县医院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苔山镇伊水路1号
被投诉人:隆化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苔山镇苔山路116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是隆化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隆化县医院卫生保洁及医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LHXZFJZCG20261007),采购预算金额345.35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购人隆化县医院于2026年6月10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6年7月1日在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026年7月2日发布了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承德吉祥鸟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承德丰禾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7月5日提起质疑,隆化县医院收到质疑后2026年7月14日进行回复。承德丰禾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提起投诉,本机关审查后于2026年7月30日发出补正通知,收到补正后的材料后,本机关于2026年8月5日正式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以投诉人拟配备6名退休人员不符合中小企业从业人员要求为由,直接认定投诉人投标无效,该认定事实不清、法律适用严重错误,应当予以撤销纠正。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隆财采投〔2026〕16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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