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清河县2026年度第21批次建设用地转用土地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邢台市 发布日期: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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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邢台市 采购单位 清河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清河县2026年度第21批次建设用地转用土地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清河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公  告
 
坝营镇三十里村、谢炉镇前苗庄村、王官庄镇丁龙村、后倪村、大堤村及有关农户:
清河县2026年度第21批次建设用地于2026年7月31日,由邢台市人民政府以邢政转函〔2026〕1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转用集体土地0.1007公顷。现将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转用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邢台市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邢政转函〔2026〕15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7月31日
二、转用土地情况
(一)涉及坝营镇三十里村位于东合路以西、前程街北侧(东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前程街;北至:空地)的土地0.0114公顷,批准用途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二)涉及谢炉镇前苗庄村位于平安街北侧、和平路以西(东至:空地;北至:空地;南至:平安街;西至:空地)的土地0.0061公顷,批准用途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三)涉及王官庄镇丁龙村位于新兴大街以西、龙兴大街以南(东至:民宅;西至:民宅;南至:空地;北至:广场)的土地0.0116公顷,批准用途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四)涉及王官庄镇后倪村位于卧龙街南侧、西外环路东侧(东至:民宅;西至:西外环路;南至:空地;北至:卧龙街)的土地0.0452公顷,批准用途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五)涉及王官庄镇大堤村位于顺青街以北、东环路以西(东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广场;北至:空地)的土地0.0264公顷,批准用途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4日。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qinghe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清河县政府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如对上述转用批复不服,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邢台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清河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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