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石家庄鑫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再生高档包装纤维材料项目-污水处理站部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石家庄鑫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再生高档包装纤维材料项目-污水处理站部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北 石家庄市 | 采购单位 | 石家庄鑫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元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石家庄鑫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再生高档包装纤维材料项目-污水处理站部分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招标公告名称: | 石家庄鑫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再生高档包装纤维材料项目-污水处理站部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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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915504115A01C01 | ||||||||||||||||||||||||||||||||||||||||||||||
| 招标内容: | |||||||||||||||||||||||||||||||||||||||||||||||
石家庄鑫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再生高档包装纤维材料项目-污水处理站部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鑫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再生高档包装纤维材料项目-污水处理站部分设备采购招标人为石家庄鑫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超长期国债85%;自筹资金15%。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地点:石家庄市元氏县经济开发区智造产业园建延路1号。 建设规模:石家庄鑫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再生高档包装纤维材料项目污水处理站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最高限价:1100万元。交货期:180天。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石家庄鑫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再生高档包装纤维材料项目污水处理站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无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1.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8-10 23:59至2026-08-1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9-02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 -“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7.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 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投标(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71337)。7.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工程建设投标工具7.8.5046.340 完成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技术支持电话 0311-89868327。备注: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 CA 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CA 证书业务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即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 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郑重公告:为贯彻 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 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 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 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鑫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 代理机构:河北元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元氏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电话:0311-84630688 电子邮箱:ysxspjjd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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