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威财采投〔20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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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北 邢台市 | 采购单位 | 威县教育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德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6年威县中小学教室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五至八标段)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编号: HB2026033600010058
二、项目名称: 2026年威县中小学教室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五至八标段)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领备工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文明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路西200米4栋401
被投诉人:威县教育局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威县光明西路39号
被投诉人:河北德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开元北路恒大城公寓2号楼1413室
当事人:河南领备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文明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路西200米4栋401
四、基本情况
“2026年威县中小学教室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七、八标段)二次项目”于2026年4月27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二次公开招标公告,2026年5月21日发布中标公告。2026年5月14日,河南领备工贸有限公司向河北德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5月18日河北德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2026年5月22日,河南领备工贸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心评审条款未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细化、量化,仅设置笼统评审方向与模糊打分表述,未明确具体判定标准、得分区间、扣分细则,无客观可衡量评审尺度,属于评审标准未量化的违规情形,直接违反财政部令第87号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强制性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威财采投〔2026〕4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null
二、项目名称: 2026年威县中小学教室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五至八标段)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领备工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文明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路西200米4栋401
被投诉人:威县教育局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威县光明西路39号
被投诉人:河北德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开元北路恒大城公寓2号楼1413室
当事人:河南领备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文明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路西200米4栋401
四、基本情况
“2026年威县中小学教室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七、八标段)二次项目”于2026年4月27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二次公开招标公告,2026年5月21日发布中标公告。2026年5月14日,河南领备工贸有限公司向河北德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5月18日河北德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2026年5月22日,河南领备工贸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心评审条款未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细化、量化,仅设置笼统评审方向与模糊打分表述,未明确具体判定标准、得分区间、扣分细则,无客观可衡量评审尺度,属于评审标准未量化的违规情形,直接违反财政部令第87号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强制性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威财采投〔2026〕4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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