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雄安宣武医院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开办项目(2025年度)-第一批开办家具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招标信用】雄安宣武医院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开办项目(2025年度)-第一批开办家具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北 雄安新区 | 采购单位 | 雄安宣武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开办项目(2025年度)-第一批开办家具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编号: HB2026032260030004
二、项目名称: 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开办项目(2025年度)-第一批开办家具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定州市瑞恒教学器材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定州市庞村镇南陶邱村村东
被投诉人:雄安宣武医院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雄安新区启动区西里路一号
被投诉人:河北雄安优采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华望城丰华谷C3栋三层
四、基本情况
雄安宣武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于2026年3月27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开办项目(2025年度)-第一批开办家具02包(项目编号:XAGP2026-J-019-02)”公开招标公告,于4月20日开标、评标,4月23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强力家具集团有限公司(02包)。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规定,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本机关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专家论证会。
投诉事项:对评标过程及结果提出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本机关已发函向采购人雄安宣武医院开展调查核实,查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于5月20日签订,并已部分实际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因案涉政府采购合同已实际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本项目评审环节存在评审错误及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处置。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雄安新区安新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六、处理文件编号
雄安财采投〔2026〕10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null
二、项目名称: 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开办项目(2025年度)-第一批开办家具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定州市瑞恒教学器材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定州市庞村镇南陶邱村村东
被投诉人:雄安宣武医院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雄安新区启动区西里路一号
被投诉人:河北雄安优采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华望城丰华谷C3栋三层
四、基本情况
雄安宣武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于2026年3月27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开办项目(2025年度)-第一批开办家具02包(项目编号:XAGP2026-J-019-02)”公开招标公告,于4月20日开标、评标,4月23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强力家具集团有限公司(02包)。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规定,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本机关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专家论证会。
投诉事项:对评标过程及结果提出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本机关已发函向采购人雄安宣武医院开展调查核实,查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于5月20日签订,并已部分实际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因案涉政府采购合同已实际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本项目评审环节存在评审错误及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处置。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雄安新区安新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六、处理文件编号
雄安财采投〔2026〕10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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