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京沪、京台高速公路青县至吴桥段改扩建工程航道通航方案研究技术服务预成交结果公示

所属地区:河北沧州市 发布日期:2026-05-19

【招标结果】京沪、京台高速公路青县至吴桥段改扩建工程航道通航方案研究技术服务预成交结果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沧州市 采购单位 河北双盛交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高速集团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京沪、京台高速公路青县至吴桥段改扩建工程航道通航方案研究技术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河北省水运工程规划设计院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京沪、京台高速公路青县至吴桥段改扩建工程航道通航方案研究技术服务
预成交结果公示
 
采购范围:京沪、京台高速公路青县至吴桥段改扩建工程航道通航方案研究技术服务。
候选成交供应商:
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河北省水运工程规划设计院,预成交价:***
第二候选成交供应商: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预成交价900000元
第三候选成交供应商: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预成交价980000元
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参加询比采购单位:
河北省水运工程规划设计院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通过“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以书面形式进行异议。采购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通过“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答复,采购人答复后,即认为供应商已收悉,因未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本人签字,并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证明材料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开启时间:2026年5月18日
评审时间:2026年5月18日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5月19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5月21日
 
采购人:河北双盛交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建设北大道9号
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高速集团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科瀛智创谷31号楼11层
联 系 人:***
电    话:13229867006  1520002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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