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北翼企云科技有限公司燃气地下管网燃气安全提升改造系统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发布日期:2026-05-08

【招标公告】河北翼企云科技有限公司燃气地下管网燃气安全提升改造系统集成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石家庄市 采购单位 河北翼企云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河北翼企云科技有限公司燃气地下管网燃气安全提升改造系统集成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河北翼企云科技有限公司燃气地下管网燃气安全提升改造系统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河北翼企云科技有限公司燃气地下管网燃气安全提升改造系统集成项目(招标编号:CICDI-YZTZJK-2026040),招标人为河北翼企云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河北翼企云科技有限公司燃气地下管网燃气安全提升改造系统集成项目,招标预估金额为17276423.04元(不含税)人民币,各标包拟选取1名中标人。
1.2 招标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招标内容河北翼企云科技有限公司燃气地下管网燃气安全提升改造系统集成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和设备采购,划分6个标包,具体划分如下: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内容
预估金额
(元,不含税)
中标人数量
标包合计预估金额(元,不含税)
中标份额
1
标包一
燃气安全物联网中台软件开发
1792452.83
1
1792452.83
100%
2
标包二
燃气安全监测预警平台软件开发
4311320.75
1
6084905.66
100%
燃气安全物联网用户终端监管应用系统软件开发
1773584.91
3
标包三
设备采购
4994043.36
1
4994043.36
100%
4
标包四
设备采购
2023008.85
1
2023008.85
100%
5
标包五
设备采购
1608427.43
1
1608427.43
100%
6
标包六
软件部署服务
773584.91
1
773584.91
100%

注: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所有标包,但不可兼中,如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包综合排名第一,则优先被推荐为预估金额高的标包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已被推荐为某标包的中标候选人后,则不被推荐为其他标包的中标候选人。
1.3 标包一、标包二完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40天内完成软件开发。
标包三、标包四、标包五完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40天内完成设备采购及安装调测。
标包六完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40天内完成软件部署。
服务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4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标包最高投标限价具体如下:
序号
标包
采购类别
分项名称
数量
单位
(分项)最高投标限价(元,不含税)
1

软件开发服务
燃气安全物联网中台软件开发
1

1792452.83
2

软件开发服务
燃气安全监测预警平台软件开发
1

4311320.75
燃气安全物联网用户终端监管应用系统软件开发
1

1773584.91
标包二合计
6084905.66
3

设备采购
可燃气体探测器(家用天然气)
36878

3622529.2
阀井监测仪
147

377256.64
防爆激光甲烷气体检测云台
2

120353.98
可燃气体探测器
(管道)
7

17345.13
压力计
27

26307.08
可燃气体探测器(管道)
248

592566.37
压力计
248

237684.96
标包三合计
4994043.36
4

设备采购
不锈钢波纹管
14000

309734.51
可燃气体探测器(家用天然气)
14000

1375221.24
电磁阀(家用)
DN15
14000

198230.09
流量计
8

139823.01
标包四合计
2023008.85
5

设备采购
电磁阀(家用)
DN15
36878

522166.37
不锈钢波纹管
49099

1086261.06
标包五合计
1608427.43
6

技术服务
软件部署服务
1

773584.91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包一、标包二、标包六: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5月2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5月2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招标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5月2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并参与招标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招标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招标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包三、标包四、标包五: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响应。
2.1.6 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5月2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5月2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招标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5月2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并参与招标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招标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招标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1)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数据安全交换设备应具备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中相关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或者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测证书。
2.3.3 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2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2楼202会议室。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3.1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张寒晶,***(如现场购买,请务必提前联系)。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标文件费电汇底单(如为网上汇款则底单须体现银行电子专用章);
(4)报名登记表可编辑电子版(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不允许改动));
4.3.2投标人不能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提供的如下证明文件:
(1)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2)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招标文件费电汇底单(如为网上汇款则底单须体现银行电子专用章);
(4)报名登记表可编辑电子版(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不允许改动));
以上证明文件需要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纸质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投标人有特殊原因必须要求邮寄的,请在发送的邮件中注明,在邮递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汇款单上请注明:CICDI-YZTZJK-2026040标包  文件款),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上午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2楼202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要求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翼企云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华北大街28号中恒大厦南塔701室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zhanghanjing7519_xm@cicdi.cn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    号:125902 095710 00100 000198
8.2异议接收方式: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接收邮箱:zhanghanjing7519_xm@cicdi.cn。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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