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沽源县农田盐碱化改良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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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北 张家口市 | 采购单位 | 沽源县农业农村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融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沽源县农田盐碱化改良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招标公告名称: | 沽源县农田盐碱化改良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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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7005093001806001005 | |||||||||||||||||||||||||||||||||||||||||||||||||||||||
| 招标内容: | ||||||||||||||||||||||||||||||||||||||||||||||||||||||||
沽源县农田盐碱化改良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沽源县农田盐碱化改良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沽源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沽源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沽源县农业农村局《沽源县农田盐碱化改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沽数政立字(2026)1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沽源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沽源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沽源县农田盐碱化改良建设项目;2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涉及沽源县高山堡乡天兴元村、九连城镇建国村、利民村、三号地村,白土窑乡梁前村、杨家营村,黄盖淖镇北滩村、西大井村,平定堡镇马坊子村,西辛营乡东辛营村、柳石窑村、五甲地村,小河子乡大元房子村、乌克河庙村、小河子村,共 7 个乡镇 15 个行政村。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共改良盐碱化农田30107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施用脱硫石膏 4762.50t、施用商品有机肥190167.00t、土地翻耕90321亩、土地深松28609亩、土地旋耕90321亩、施用酸性调理剂47399L、施用松土促根剂90321kg、开挖排水沟13436米。4 监理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阶段完毕止。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要求。6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划分为四个标段。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即符合投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对该项目四个标段进行投标;按照项目评标顺序在前一标段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其自动失去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投标人排名按顺序递进。本次招标标段的监理对象划分如下:第一标段:施工一标段和施工二标段;第二标段:施工三标段和施工四标段;第三标段:施工五标段和施工六标段:第四标段:施工七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竣工、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具备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查询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9号)执行。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不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06 08:30至2026-05-13 08: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5-26 08:4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7.2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流程招投标。7.3 河北CA办理: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CA,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提交异议。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沽源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 电子邮箱:gynyncjbgs@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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