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石家庄诚志永华三期工程--高性能液晶材料新生产基地项目配套废气治理设施(RTO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发布日期:2026-03-26

【招标公告】石家庄诚志永华三期工程--高性能液晶材料新生产基地项目配套废气治理设施(RTO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石家庄市 采购单位 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石家庄诚志永华三期工程--高性能液晶材料新生产基地项目配套废气治理设施(RTO段)工程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石家庄诚志永华三期工程--高性能液晶材料新生产基地项目配套废气治理设施(RTO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家庄诚志永华三期工程--高性能液晶材料新生产基地项目配套废气治理设施(RTO段)工程总承包已由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石高审循化投资备字〔2024〕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性能液晶材料新生产基地项目配套废气治理设施(RTO段)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建设一套不含氯废气RTO处理系统URS用于废气治理。
建设地点:东至塔西大街,西至河北科乐伍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南至石家庄市藁城区丘头镇东宽亭村农民集体,北至化工北路。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及项目特征描述:废气主要来自合成反应过程中排放的含甲苯、正庚烷、甲醇、乙醇、石油醚、DMF、二甲基亚砜、三乙胺、乙酸乙酯、HCl、丙酮、二氯甲烷、四氢呋喃、1,2-二氯乙烷、吡啶、二氧六环、2-甲基四氢呋喃等含氯高低浓度废气。排放节点主要包括:罐区、真空泵排气、反应釜排空、离心压滤废气、反应釜投料废气、污水站废气等。项目施工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废气治理设施建设,并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设计目标和可接受的质量标准。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900 万元。
2.3计划工期:2026年5月-2027年12月。
2.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①或②其中一项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为不同的人员,不得兼任;
3.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当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6日 9时 00 分至2026年 4 月 14 日 17 时00分,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进行免费注册,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人民币990元)。支付成功后,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74-22762073。投标人对注册和获取招标文件时填报的登记信息的正确性负责,因登记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在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请潜在投标人按照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707号中化大厦900第一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异议说明彩色扫描后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提交向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提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法务部(邮箱:yanql@slichem.com)
9.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槐安东路606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
10.2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章),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707号中化大厦;项目负责人:马国栋,联系电话:18110123484;联系人:师晓坤、刘朝,联系电话:15930818369,电子邮箱:shixiaokun@sinochem.com。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章)中化项目经理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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