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6年基于“再生式北斗+无源室分”的室内定位系统研究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发布日期:2026-03-14

【招标结果】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6年基于“再生式北斗+无源室分”的室内定位系统研究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石家庄市 采购单位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6年基于“再生式北斗+无源室分”的室内定位系统研究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上海方位角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6年基于“再生式北斗+无源室分”的室内定位系统研究项目(招标编号:FA-130001-2026021217393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委托,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评标结果如下:
(一)评标情况
本项目于2026年3月13日开始评标,本次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本项目共有7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上海方位角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1)单位名称:【上海方位角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MA1HHY4H4T)。
(2)投标报价(折扣报价):【95%】。
(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4)交付期:
①基于“再生式北斗+无源室分”的室内定位系统研究(一阶段)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个自然日内完成交付;
②基于“再生式北斗+无源室分”的室内定位系统研究(二阶段)交付期:自基于“再生式北斗+无源室分”的室内定位系统研究(一阶段)验收合格之日起240个自然日内完成交付。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安洋,相关证书名称:研究生毕业证书、编号:106991200702000123】。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三)否决投标情况
1、北京中仕普信科技有限公司,因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团队成员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后按否决投标处理。
2、广州市埃特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因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团队成员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后按否决投标处理。
3、北京瑞迪时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后按否决投标处理。
4、雄安空天信息研究院,因提供的团队成员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后按否决投标处理。
5、浙江高华智慧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因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后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其他
公示期:2026年3月14日至2026年3月16日,共3天。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做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yuan_lm@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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