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发布日期:2026-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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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石家庄市 采购单位 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名称 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商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GJTC-2601 招 标 人:河北国津天创污汞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2月 σ605 r 第1页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五章 技术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2页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商采购项目,资金 企业自筹,招标入为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概况 1、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振兴北街15号。 2、项目概述:为确保公司招投标采购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结合2025年度采购计划,现启动招 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商采购工作。服务周期为2年。 3、招标范围: 确定招标服务商,负责公司所属各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最高限价编 制服务、询价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 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 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 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 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服务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被列入《天津创业环保集团不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须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第3页 人员资格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河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职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团队成员至 少一名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X月X日至2026年X月X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2、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前往天津城投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网址http://caigou.tj-chengtou.com/)并进行投标登记。未在招标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投标单位需在天津城投集 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caigou.tj-chengtou.com/)先申请数字证书后方可参与投标工作。 3、标书费: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X月X日下午14: 30时,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天津城投集团电子 采购平台(http://caigou.tj-chengtou.com/)。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城投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caigou.tj-chengtou.com/)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振兴北街15号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744963462@qq. com 第4页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1.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菓城区振兴北街15号 无
1.1.4招标项目名称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及造价 咨询服务商采购项目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服务周期2年,中标后先签订一年合同,若项目
1.3.2服务周期存续且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实际 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招标人另行书面 通知的日期为准)。 ★合同执行期间,若招标人股权(或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更,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双方均不涉及违约及赔偿 责任。服务商在投标过程中应考虑合同终止带来的风 险,中标后的风险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1.3.3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要求标准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9.1现场考察不组织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电子邮件
1.11.1分包不允许
1.12.3偏差允许正偏差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以实际发送情况为准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形式:电子邮件
第5页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电子邮件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形式: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无形式:电子邮件 最高投标限价: 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设费率控制价和最低收费 控制价,参考国家相关收费指导标准,建议本项目的控
3.2.4 3.2.5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100以下 100~500 最高投标限价制价费率为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 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 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 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国家 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
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规定的
100%。最低收费控制价***元/次。
服务 货物
工程
1. 0% 1. 5% 1. 5% 0.7% 0. 8% 1. 1% 0. 45% 0. 8% 0. 25% 0.5% 0. 1% 0. 25%
500~1000 0. 55% 1000~5000 0. 35%
5000~1000 0. 2% 1000~50000 0.05% 0. 05% 0. 05%
0. 005% 0.006% 0. 00-4%50000~100000 100000以上
0.035% 100000~50000 0. 008%
0. 035% 0. 035% 0.008%
500000~1000000 0. 006% 0. 004%
0.006% 0. 004%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 2、本项目设费率控制价和最低收费控制价,依据国家相 关收费指导标准,建议造价咨询费控制价为《河北省工
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冀建市研【2017> 2号文件规定的100%,同时不考虑系数调整。最低收费 控制价1500元/次。 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 计算, 注:上述四项均需进行报价,且均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
价。 招标代理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代理服务采购 范围、技术规范、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费用,中标服务费、 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及结算方 为完成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所需投入的人员工资、专家评 式 审费、保险、开展招标服务所需的开评标场地以及音、 视频监控录像设施费用、税金等一切费用。
第6页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造价咨询费包括但不限于造价咨询相关工作、结算审 核、出具结算报告、人员工资、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 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确认,以《结算确认单》 作为结算依据,每月结算确认,每季度初结算上一季度 服务费。服务商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招标人后,招标
3.3.1投标有效期人于60天内完成付款。 90天
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 间要求详见评分办法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时间要求近三年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7.3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副本份数:4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
3.7.3A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其他要求:无 不需要。
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4.2.1投标截止时间在年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A) 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
5.1 (A)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4 ) (A)开标程序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倒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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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5人; 确定方式:招标人自行组织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 人数3人,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排名次序位于第一名的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服务中途不能履行合同或持续提供服务、招标人认为服 务质量无法达到满意的质量标准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 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 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 依次确定排名靠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 标。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中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 后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1个工作日
7.1.1中标通知书发放和合同签订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中标通知书进行商务谈判、 签订合同。
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 人
7.6.1履约保证金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0.1本项目招标程序说明招标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况的执行程序 开标过程中,初步审查后不足3家时,重新履行超标程 序;
10.2付款方式甲乙双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确认,以《结算确认单》 作为结算依据,每月结算确认,每季度初结算上一季度 服务费。服务商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招标人后,招标 人于60天内完成付款。
10.3招标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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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须知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相关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第9页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木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 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 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 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第10页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 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 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 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 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为准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 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纲要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第11页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实际目录为准):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招标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 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 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 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日的,并且澄清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 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 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 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 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 第12页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口起1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仅供参考):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费用清单;(如有) (6)资格审查资料; (7)服务咨询建议书;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 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 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 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 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费用清 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 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第13页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 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 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 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 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 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 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 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 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 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c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 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格式中如有“正在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的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 第14页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n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 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无可忽略。 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 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 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相应资证,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 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应资证复印件。 3.5.7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设备,不涉及可忽略。 3.5.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 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 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 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 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 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 容作出响应。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 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 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 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 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 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第15页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 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 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 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 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 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第16页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 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 在案; (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 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 进行评审。 第17页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 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 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 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 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18页 7.6 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 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 投标入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 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 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 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 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入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 第19页 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 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 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20页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开标 1、招标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招标。 2、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二、评标 1、评标、定标以会议的形式进行,投标人须随时解答开标过程中各评委的疑问; 2、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5人;确定方式:招标人自行组织。 3、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4、评标程序及方法: 采用两个阶段评标的评标方式,第一阶段初步评审,初步评审是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 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的初步评审;第二阶段详细评审,详细评审主要针对技术标和 商务标根据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的评审。 5、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初步审查,出现下列情况之 一,按废标处理。 (a)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编制的; (b)未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或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签字处未签字的; (c)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d)未按规定的格式打印(除注明要求签字或提供复印件外)或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的; (e)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有涂改其证件现象的; (f)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产品报有两 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 (g)报价中出现故意明显低于市场成本价恶意竞争的; (h)下列初步评审表任意一项未通过的 附初步评审表: 序号和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第21页
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一致
签字盖章 报价唯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资格评中 根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中能提供证明资料的项逐条审查。只有一个有效报价
3标准 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报价 未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设定的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 投标保证金 其他内容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设定的服务期限要求 符合第二章前附表相关规定 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6详细评审 (a)投标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文件中表述不清的内容对投标单位进行询问,由投标单位拟派投标代表 或技术负责人对评委提问进行回答。 (b)必要时招标方可要求投标方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 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c)投标方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d)依评分表内容打分。 评分表附表(满分100分)
序号评分内容评分说明 ①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5人及以下时:分值
1价的算术平均数; 价的算术平均数; 商务报价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数; ②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6人~8人时: 评标基准价=去掉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后的投标人投标报 ③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9人及以上时: 评标基准价=去掉2个最高报价和2个最低报价后的投标人投标报 1、招标代理服务费率计分办法:当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 同时得30分;当有效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出评标基 准价2%减0.5分,当有效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出评 标基准价2%减0.5分;中间值采取插值法保留两位小数,减满为 止(保留两位小数)。商务标最低得0分。 2、招标代理服务最低收费计分办法:当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 价相同时得5分;当有效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出评标 基准价2%减0.3分,当有效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出 评标基准价2%减0.3分;中间值采取插值法保留两位小数,减满 为止(保留两位小数)。商务标最低得0分。 3、造价咨询服务费率计分办法:当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 同时得10分;当有效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出评标基 准价2%减0.4分,当有效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出评 标基准价2%减0.4分;中间值采取插值法保留两位小数,减满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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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保留两位小数)。商务标最低得0分。 4、造价咨询服务最低收费计分办法:当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 价相同时得5分;当有效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出评标 基准价2%减0.3分,当有效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出 评标基准价2%减0.3分;中间值采取插值法保留两位小数,减满 为止(保留两位小数)。商务标最低得0分。
2业绩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已完成的招标代理服务(服 务、货物、工程类)的业绩,每提供1项服务类业绩得1分,最高 得4分;每提供1项货物类业绩得1分,最高得4分;每提供1 项工程类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 注:本项计分以招标代理合同或招标公告或成交公告或中标通知书 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没有或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 供证明材料有瑕疵(遮挡涂黑)的不得分。。 2、每个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中标后对招标人或中标人开 具的任意一期的发票复印件。10
3招标代理 工作方案 (10分) 分。(1)招标代理工作方案详细,针对性强,内容具体,能充分体现 招标代理项目的特点,得3.01-10.00分; (2)招标服务方案针对性一般,内容宽泛,考虑不周全,得 2.01-3.00分; (3)有服务方案,但服务方案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得1.01-2.00 (4)服务方案较差的0.00-1.00分10
4服务质量承诺 及保证措施(1)服务质量承诺内容具体,切实可行得6.01-10.00分; (2)服务质量承诺内容不合理的得2.01-6.00分; (3)服务质量承诺有错误或无服务质量承诺的得0分。 投标人须配置项目负责人1名,该负责人具备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 理相关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协议书中体现负责人信息或公告公示10
5 6项目负责人媒介中体现联系人信息为准),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职业资格 的得3分。 注:证书中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 项目负责人具备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专家资格(或其他省份、地 市同类政府部门组建专家库专家资格)及河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 库专家资格(或其他省份、地市同类政府部门组建专家库资格)的 得3分。3
4分。 团队成员 多得8分。项目负责人在上述任一专家库中具有污染、污水治理相关专业的得 注:以聘用证书或相关查询网站截图为准。证书中体现单位名称应 与投标人一致 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团队成员情况(同成员多证的可重复计算): 每具备招标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满足资格要求的情况下额外具备1名职称专业为水利相关专业的 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得3分,最多得3分 具备1名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专家资格(或其他省份、地市同类 政府部门组建专家库专家资格)的得1分,最多得1分; 具备!名河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专家资格(或其他省份、地市 同类政府部门组建专家库专家资格)的专家得1分,最多得1分; 具1名招标采购人员专业能力评价初级或以上证书的得1分,最 注:同成员多证的可重复计算。7 10
第23页
三、定标 经综合评审后,将综合得分进行排名,排名及确定中标人情况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四、发出中标通知书 1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五、签订合同 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具体条款双方另行协商,如中标方不 执行,视为放弃中标,则依次由排名第二的为中标人。 六、附件 本招标文件所有附件,均为本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均与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 七、其它说明 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第24页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实际签订为准) 第25页 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委托方: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委托方: 2026年*月 委托人(甲方): 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乙方): 为顺利完成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的各项目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 询工作,甲方确定乙方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为规范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 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组成本合同协议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协议书的补充条款; 二、委托代理范围和具体代理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具体范围和内容为: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给乙方各项 目的招标代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 三、代理期限 乙方的代理期限为:2026年*月*日至2027年*月*日止。若项目存续且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可 续签第二年台同(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甲方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内部相关审批手续; (2)向乙方提供有关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如项目批准文件,招标方案核准文件, 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图纸等); (3)与乙方共同商定招标有关事宜,并密切配合乙方开展招标工作; (4)对乙方拟定的招标公告(含资格预审公告)及编制的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予以审 核和认可; (5)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依法确定中标人(或授权评标 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6)授权由乙方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中标人签订招标项目合同。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26页 (1)拟定招标工作计划,向招标人提供招标前期政策法规咨询,保证招标程序的合规合法; (2)在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 益; (3)乙方及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任何投标,也不得为其他任何投标单位提供咨询服 务; (4)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认真履行代理职责,未经原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同 意不得擅自变更; (5)在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编制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 印刷发售; (6)负责发布招标公告(含资格预审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函。凡是公开招标的,必须在国家 发改委或省发改委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含资格预审公告)和中标公示; (7)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如有),负责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工作; (8)负责组织和主持有关开标会(含资格预审会)、评标会等活动; (9)在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经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并完成评标报告的基础上,负责将 评标报告提交甲方; (10)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邀请其在规定时间内和招标人签订合同; (11)委托事项全部完成后,负责向甲方提供本招标项目的完整档案资料和招标投标情况的书 面报告; (12)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招标活动中的各项秘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部门因监督事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应当积极提供; (13)收取约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14)进行或代甲方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工程预算或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产生的费 用双方协商,无法协商一致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服务费 本合同金额10万元,合同执行过程中,以实际发生数量据实结算。 1、招标代理服务费: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 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 改价格【2011】53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规定的90%。 2、招标代理服务费最低收费标准:***元 3、造价咨询服务费:《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冀建市研<2017>2号文 件规定的90% 4、造价咨询最低收费:1500元 第27页 5、代理招标项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约定,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甲方支付。 7、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招标、评标、中标无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支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解除代理关系: (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委托招标项目不可能实现的; (2)本委托招标项目被国家有关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撤销的; (3)任何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 (4)在招标代理过程中,乙方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暂停招标代理资格的,或停止其一定 时期内招标代理活动的; (5)乙方被有关部门降级而不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资格的; (6)有证据证明乙方损害甲方利益或给甲方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除上述6种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合同终止后,本委托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根据履 行情况和解除原因,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七、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双方台同解除的,无论是由甲方支付还是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的,如果已支付了,则无权收回;如果尚未支付,则由甲方按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赔偿乙方。 2.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双方合同解除的,如果乙方已收取了代理服务费,应双倍返还给甲方;如 果乙方尚未收取,则按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的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由 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双方都有违约行为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甲方和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本着实事求是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 解决。 5.如通过上述办法不能解决争议的,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6.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受争议影响的部分外,本合同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也可以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 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补充条款不得与本合同已规定的事项相抵触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2.合同的生效: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 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招标人):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第28页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招标代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29页 第五章 技术要求 (一)采购范围和主要内容 丨、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振兴北街15号。 2、项目概述:为确保公司招投标采购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结合2025年度采购计划,现启动招标代 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商采购工作。服务周期为2年。 3、招标范围: 确定招标服务商,负责公司所属各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最高限价编制 服务、询价服务等。 (二)服务项目和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含工程、服务及货物采购)全过程招标代理(含其他采购活动)及造价 咨询服务。其中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招标公告、编制资审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含询价 文件、谈判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标价、审核、组织开评标(包含保留全程开评标影像资料等) 以及协助招标人办理与招投标有关的各项工作;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造价咨询相关工作、结算 审核等服务。 2、服务范围及要求 (1)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招标方案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申报及填写有关的招标资料及表格; (3)起草、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书,邀请招标项目需按照招标人需求组织完成投标人抽取和邀请 工作; (4)报名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招标过程中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 间,查询投标单位失信情况;开标当天通过招标人规定的网站,查询投标单位信用情况、企业基本情 况等; (5)协助确定投标单位; (6)编制、发售招标文件及备案; (7)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并将答疑会内容形成书面文字解答发送至各投标单位; (8)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和补充; (9)编制工程量清单以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以及必要的询价工作; (10)提供评标专家候选专业,与招标人沟通后,在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 (11)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调沟通,确保金额以上项目(具体金额由招标人确定)如期顺利在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如必要时); 招标文件 (12)组织开标、评标,组织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13)维持评标现场秩序,发现评标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14)处理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和投诉; (15)编制评标报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和中标通知书; (16)草拟合同范本; (17)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开评标影像资料),并在10个工作日内送达招标人(采 用邮寄方式邮费由中标人承担); (18)协助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19)负责协调解决质疑投诉工作; (20)按要求收取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保函; (21)与招标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 (22)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因金额大小、项目难易程度等原因,选择性的接受招标人委托,代理机 构无正当理由,累计两次不接受招标人委托,将取消招标代理资格。 (23)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过程中编制和发出的所有文件,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招标人均有权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发出的所有文件在发出之前均应经招标人同意。 (24)根据招标人要求,参加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电子采购系统培训,并在电子采购系统注 册、备案、录入招标采购全过程文件等工作。 (25)根据国家、属地招投标政策调整、变化,及时将信息传达至招标人,对招标人开展每年不 少于1次的专业培训。 (26) 招标公告和公示的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天津城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caigou.tj-chengtou.com/)o 等指定的媒介上同时发布。 (27)依据《河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2022)-建筑工程》、《河北省建设工程消 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2022)装饰装修工程》、《河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2022)- 安装工程》《河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2022)-市政工程》、《2022河北省建筑、安装、 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新标准及相关费率标准》及《河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2023) 房屋修缮工程》、《河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2024)-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等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并出具成果。上述定额/标准等 有变化时按新发布版执行。 (三)采购平台要求 1、 招标公告和公示的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天津城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l 招标文件 (http://caigou.tj-chengtou.com/)。 特别提示: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前往天津城投集团电子采购 平台完成注册(网址http://caigou.tj-chengtou.com/)并进行投标登记。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 间前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电子采购平台投标的说明 1)、招标公告部分: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前往天津城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 册(网址http://caigou.tj-chengtou.com/)并进行投标确认。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注 册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投标人须知部分: (1)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线上全电子化上传天津城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http://caigou.tj-chengtou.com/)及线下递交纸质版文件同步编制方式。 (2)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线上全电子化上传天津城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http://caigou.tj-chengtou.com/)及线下递交纸质版文件同步递交方式。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天津城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http://caigou.tj-chengtou.com/)上填写清楚投标报价金额,若填写的内容与上传的pdf电子 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投标人在天津城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自行填写的信息为准。 (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pdf(签字盖章后扫描)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城 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caigou.tj-chengtou.com/)。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予 以拒收,同时在投标界面,按照招标文件投标函要求填写清楚投标报价金额及响应项信息。若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pdf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投标人在天津城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自行填写的信息为 准。 (5)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撤回后重新上传)或撤回已上传的pdf电子投 标文件。 (6)本次招标采用全线上模式,天津城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http://caigou.tj-chengtou.com/)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启签到通道,投标人应充分考 虑线上签到所需时间,如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线上签到工作,按废标处理。 2 招标立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及 造价咨询服务商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3 招标文件 一、投标函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如 下报价:1、招标代理服务费率为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 %,最低收费为(小写) 元,2、工程 造价咨询服务费率为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 %,最低收费为(小写) 元,服务期限:按招标文 件前附表相关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 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 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公告资格 要求禁止情形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年 月 日 4 招标义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5 招标文件 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前来参加开标会的忽略本项)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 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6 招标文件 四、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木情况表(投标人可自行设计本表或选填基本关键内容)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传真网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管理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资质证书或食品卫 生许可资证类型: 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如有)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管理人员数量
成立日期其 中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其它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合计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根据资格要求附企业营业执照。2、后附其它根据招标公告中资格要求应提供的资证, 如资质、年度审计报告或资金证明、缴纳税收凭证、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等、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等。3、上述各项资证及招标文件其他另有加盖公章要求的 内容均需加盖公章。未要求携带原件的各资证无需携带原件,但投标人自行保证其真实性,中标人在 签订合同前均需出示原件查验,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中标资格。 7
招标文件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根据评分表要求自行附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等资料附后。各项资料无需携带原件,但投标人自 行保证其真实性,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均需出示相关材料原件查验,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中标资格。 8 招标文件 (三)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如无可忽略)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下表可自拟) 职 专 职业资格、职称证明 备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称 业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项目负责人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公告中的资格要求在本表后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的相关资证,并自 行根据相关要求自行附相关体现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能力、经验、负责人信息的相关辅助证明材料 等。 9 招标文件 五、技术方案 投标人自行根据评分表提纲编制,下述供参考 1、招标代理工作方案 2、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六、其他资料 如详细评分表中企业实力评价证明材料等其它资证,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及相关评分项 自拟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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