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宗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勘察、设计(含预算编制)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邢台市 发布日期:2026-02-05

【招标公告】广宗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勘察、设计(含预算编制)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邢台市 采购单位 广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石家庄乐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广宗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勘察、设计(含预算编制)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宗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勘察、设计(含预算编制)(项目名称)已由广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广宗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批投资[202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专项债券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主要是对17个村的村内供水管网改造升级,改造供水管网总长度为973.18km,安装智能远传水表12119块,De160水表5块,Del10水表12块;路面拆除、垃圾外运110013.66平方米,砼路面恢复55006.83平方米,烧结砖面层铺装恢复55006.83平方米,定向顶管钻眼6600米。
2建设地点:广宗县核桃园镇的核桃园村、董里集村、北卫庄、庄头村、邢家庄村,件只乡的张尹村、郭庄村,东召乡的北苏村、板台集村、西板台村、东常屯村、后魏村,大平台乡的后马井村,北塘疃镇的新立村,葫芦乡的大辛庄村、自来庄村、前枣科村。
3质量标准:合格
4服务期限:勘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设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2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预算编制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无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且能提供由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或上一级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执业资格证书;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执业资格证书;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1.4信誉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其他要求: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牵头单位须为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3)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须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及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下载招标文件等事宜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2-04 00:00:00至2026-02-10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3-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评审”政策,全面推行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盲评”。即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本项目已在广宗县纪委备案,广宗县纪委监督电话:0319-7213252。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受理单位:招标人:广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乐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sjzlyz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广宗县水务局
电话:0319-7369599
电子邮箱:gzxswj2021@163.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4.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石家庄乐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宗县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路152号金源商务广场B座1901-1
邮编: 0546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 ***
电话: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sjzly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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