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衡水分行传票递送外包及单据寄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衡水市
发布日期:2026-01-13
【招标公告】衡水分行传票递送外包及单据寄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北 衡水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衡水分行传票递送外包及单据寄送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衡水分行传票递送外包及单据寄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26-T1-00396-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衡水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衡水分行传票递送外包及单据寄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5.64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衡水分行传票递送外包及单据寄送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衡水分行传票递送外包及单据寄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衡水分行传票递送外包及单据寄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拟邀请
供应商资质(须同时满足)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3)供应商具有为我行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的成功经验(提供合同原件,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七、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3 日l14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七、公告内容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3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七、公告内容
七、其他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就衡水分行传票递送外包及单据寄送服务项目进行采
购。
一、项目名称:
衡水分行传票递送外包及单据寄送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
HXZB2026-T1-00396-001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衡水分行传票递送外包及单据寄送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说明书。
项目预算:65.64万元。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一家
服务周期:两年。
质量标准:合格。
(二)采购流程:
1.初步评审:由评分专家组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
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应答文件进入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磋商。磋商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
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现场将组织磋商,供应商需在磋商结束后递交相关报价。评分专家
组将依据供应商的综合表现进行现场评审,并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拟授予合同供应
商。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1、拟邀请供应商资质(须同时满足)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3)供应商具有为我行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的成功经验(提供合同原件,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
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审委员会在谈判当日
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应答文件不同,以评审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
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
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
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
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则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①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②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
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与项目,自觉维护公
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项目;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
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
与项目;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不得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私下
接触,或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
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授予合同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供应
商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
名单。
(12)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
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供应商不再
具备资格预审文件、采购邀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其应
答无效。
(14)供应商若接触采购人数据、采购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
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
模式,在“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1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
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采购邀请文
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月12日起至2026年1月16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衡水办事处会议室(衡水市顺兴街恒大城东门北行50米路西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南邻)
领取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代
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以上复印件须
加盖公章,获取地点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衡水市顺兴街恒大城东门北行50米路西退
役军人服务中心南邻),文件售价:200元/套(现金),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进行发布。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1月23日13:30。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1月23日14: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
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
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
字确认,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衡水市顺兴街恒大城东门北行50米路西退役
军人服务中心南邻)
八、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
为。
举报电话:0318-2816299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
地址:衡水市胜利路169号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hxzb0318@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
地 址:衡水市胜利路169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hxzb0318@163.com
1/4hzz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么狷勿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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