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滦南县城镇化提质升级项目监理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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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北 唐山市 | 采购单位 | 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汇宇润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滦南县城镇化提质升级项目监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滦南县城镇化提质升级项目监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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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编号: | E1302005159001968001 | ||||||||||||||||||||||||||||||||||||||||||||||
| 招标公告名称: | 滦南县城镇化提质升级项目监理 |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2005159001968001003 | ||||||||||||||||||||||||||||||||||||||||||||||
| 原公告内容: | |||||||||||||||||||||||||||||||||||||||||||||||
滦南县城镇化提质升级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南县城镇化提质升级项目监理已由 滦南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滦南县城镇化提质升级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滦南审批项﹝2025﹞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实行代建制,代建单位为滦南国控发展建设集团置业有限公司,会同建设单位按照各单位职责分工共同履行项目建设单位职责和承担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本项目总投资42667.5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37111.52万元;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对主城区地下给排水管网进行改造、新建,并配套修建附属工程,共涉及 17条道路。其中改造及新建雨水管网14661.28米污水管网 15128.538 米、给水管网 4035.877 米、中水管网 11366.252米,涉及道路总长度为 23927.714米,便道硬化采用透水铺装。建设地点:滦南县城区。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02万元。计划监理服务期:730个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文件 3.1.6其他要求: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11 09:00至2025-12-1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3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冀数政规〔2025〕1号文件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要求完成注册登记。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包括互认平台任意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严禁投标人串通投标。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监督部门举报。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汇宇润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联系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5-4122773 电子邮箱:lnzb951@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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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公告内容: | |||||||||||||||||||||||||||||||||||||||||||||||
|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内容不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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