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芦台经济开发区东部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经理部建材采购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唐山市 发布日期:2025-12-04

【招标公告】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芦台经济开发区东部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经理部建材采购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唐山市 采购单位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芦台经济开发区东部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经理部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芦台经济开发区东部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询  价  公  告
询价编号:CRCC-18WZJC-2025-XJ-341
                        公司:
因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芦台经济开发区东部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经理部施工需要,项目拟采购一批建材。
一.概况
1.新建荣锦路(盛世大道一富康道)、富兴道(荣锦路一荣昌路)、富安道(荣盛路一荣昌路)、富康道(荣一路一蓟海路)、富铭道(荣昌路一荣锦路)、富铭道(蓟海路一荣盛路)、荣锦北路(富恒道一东侧红线)、富成道(北侧红线一荣锦路)、荣盛路(富铭道—东侧红线)、建华路(富铭道一东侧红线)、富恒道(北侧红线一荣锦路)等道路的给水、雨水、污水中水、通信等市政管网建设工程及道路的路面恢复建设工程。 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到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采购资金已落实。
二.物资需求表
1.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芦台经济开发区东部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经理部材料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计量单位
需求量
到货地点
运输方式
含税最高限价
1
级配碎石
10-50mm

石料坚硬、耐久

3150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芦台经济开发区(采购人指定工地)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甲方的指定地点
86万元
2
中砂
0.25-0.5mm

合泥量≤5%

270
3
片石(浆砌)
厚度>30cm

石料强度通过抗压试验

700
4
干混砌筑砂浆
DM7. 5

水泥、骨料、添加剂符合要求

265
5
水泥砂浆
M15

水泥、骨料、添加剂符合要求

10
6
中粒式沥青混凝士
(AC-20C)

原材料配比、密度、稳定、流动、抗裂、撤消、抗老化性符合要求

78
7
改性建材
(AC-13C)

原材料配比、密度、稳定、流动、抗裂、撤消、抗老化性符合要求

49
8
伸缩缝
80型

缝隙宽度、弹性恢复率、宽度偏差符合技术要求
m
120
9
透水砖(砂基)
200*100*60mm

压缩强度、透水性能、耐久性符合要求

12500
10
防撞护栏
Q355D 1.5x1m

抗冲击、抗腐蚀、稳定性符合要求

6.2
11
钢栏杆
Q235 100*100*100

抗冲击、抗腐蚀、稳定性符合要求

8.8
12
素土




2298

本次设置响应保证金10000元。
汇款账号名称: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汇款账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汇款银行账号:99610150101800022918
汇款开户银行行号:301100000120
三.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2年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安装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卸车费、运杂费、服务费、检测费等一切费用,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供应商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甲乙双方共同依据约定的标的及技术质量要求对送到施工现场的产品、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乙方所供应材料均满足甲方施工技术要求,任意抽检合格。以乙方的送货单为依据,甲方验收,经甲方签认的送货单做为对账验收的凭证。
5.质量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6.交货期限:计划收货时间:2025年12月05日。具体时间待确定供应商后,可以再进一步沟通明确。
7.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芦台经济开发区。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采用以上金融产品及票据支付的,票据期限不超过6个月,如需贴现的贴息费用由双方协商。
8.2货款支付比例: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应履行以下提供义务:1、双方签认供货单、对账单、结算等合同履行事实材料;2、与对账金额或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所供货物的产品合格证书、检验资料、权属证书等材料;4、收款账户信息或收款人授权委托书等。
双方办理完结算挂账后,开据等额发票后四个月内支付结算货款金额的70%,剩余30%在六个月内付清。
9.报名时间2025年12月03日17:00至12月05日17:00,报价揭示时间2025年12月08日09:00,请各供应商务必于报价揭示时间前上传报价文件,如过时将无法上传,报价将作废。报价有效期:至合同签订之日截止。
10.请严格按照要求报价,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11.其他要求:附带合格证、检测报告、质保书等质量证明文件。
四.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链”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芦台经济开发区东部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经理部 *** ***
采购组织:***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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