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变电新能源200MW风电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衡水市
发布日期:2025-11-07
【招标公告】变电新能源200MW风电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北 衡水市 |
采购单位 |
深圳新能源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领创智慧(北京)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变电新能源200MW风电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变电新能源200MW风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CZH-2025-GC-0005)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衡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变电新能源20OMW风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131515万元,招标人为深圳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变电新能源200MW风电项目,总装机规模200MW,拟安装32
台单机容量为6.25MW 的风力发电机组,采用一机一变的配置方式,每台风机配套一台
6900KVA机组升压变。风电场以7回35KV架空集电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线路路径总长
度约64.2公里。风电场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及生活区、变配电生产区、场内道路等附属
设施,升压站内配置储能装置,容量为30兆瓦/60兆瓦时,系统由7套4.3MW/8.572MWh储
能电单元组成。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变电新能源200MW风电项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变电新能源200MW风电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投标人应具备施工资质,
设计允许分包。
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
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能力。
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
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
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类
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
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证书、近半年内最后一次在本公司交纳的社会保险金证明
(或养老保险)),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信誉要求:
①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到“招标文件发售之日”止)没有违反招投
标法规行为、严重违约,建设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成立不足三年的,
以成立时间为起始时间计算)。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包括中央和各地方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
处罚期限届满或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查询渠道: (www.chinatax.gov.cn)】(须提供
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查询渠道http://www.gsxt.gov.cn】(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
盖公章)。
2.6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6日10时00分到2025年11月10日17 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
注明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联系人邮箱等信息)、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芳城东里9-1号交通银行(北京东方庄支行)东侧金色狮子处上二楼。联系人:
***。联系电话:***线上购买文件邮箱:lczh1990@126.com; 3.2招标文件每套
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
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13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丰台区芳城东里9-1号交通银行(北京东方庄支行)东侧金色狮子处
上二楼。联系人:***。联系电话:***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6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腾讯会议
七、其他
本招标项目变电新能源200MW风电项目由河北省衡水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深圳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变电新能源200MW风电项目
1.2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
1.3资金来源:本工程由深圳新能源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建设规模:变电新能源200MW风电项目,总装机规模200MW,拟安装32台单机容量
为6.25MW 的风力发电机组,采用一机一变的配置方式,每台风机配套一台6900KVA机组升
压变。风电场以7回35KV 架空集电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线路路径总长度约64.2公里。
风电场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及生活区、变配电生产区、场内道路等附属设施,升压站内配
置储能装置,容量为30兆瓦/60兆瓦时,系统由7套4.3MW/8.572MWh储能电单元组成。
1.5项目限价: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
1.6工期:本工程计划2025年12月进场开工,计划2026年9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实
际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报告,项
目核准申请报告以及核准所需的土地预审、社会稳定性评价报告、气候论证报告等报告的编
制和报批工作,工程开工所需的环评、水保、地灾、压矿、安评、职评等报告的编制和报批
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以及并网发电所需的所有报告编制和报批工作;
项目用地的租赁、征拆、青苗补偿、林木补偿、拆迁补偿等工作以及向行政事业机关直接缴
纳的植被恢复费、土地复耕费、土地出让金、水土流失补偿费、临时用地复垦保证金、耕地
占用税等前期与本工程用地有关的所有对外协调及其费用;
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环水保设计、竣工图、施工图审查;
工程范围内全部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二次倒运、临时堆场及保管,设备监造、设备检测
及人员培训。包含但不限于风电机组(含塔筒、锚栓)、箱变、220kV升压站、储能设备、
送出线路、集电线路建设所需的设备材料供货、土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
技术服务、手续办理、临时占地、沟通协调、质保期内服务及其他等全部工作。过程中如发
生必须由业主单位直接缴纳的费用,业主单位缴纳后凭支付凭证,在合同总额中扣减相对应
的费用。
1.7.1项目手续、征租地及对外协调:
包含但不限于: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报告,项目核准申请报告以及核准所需的土地预审、社
会稳定性评价报告、气候论证报告等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工程开工所需的环评、水保、
地灾、压矿、安评、职评等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以及并网发电所需的所有
报告编制和报批工作。
项目用地的租赁、征拆、青苗补偿、林木补偿、拆迁补偿等工作以及向行政事业机关直接缴
纳的植被恢复费、土地复耕费、土地出让金、水土流失补偿费、临时用地复垦保证金、耕地
占用税等前期与本工程用地有关的所有对外协调及其费用。
1.7.2勘察设计:
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工程地质测绘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施工图审查、与
电网公司送出工程设计协调接口。范围包括风电场项目本体,含风力发电机组、箱变、道
路、35KV集电线路及220kV升压站、送出线路工程及对端间隔等;设备、材料、工程技术
规范书的编制;参与设备选型;配合发包人解决、分析项目相关的设计技术问题,并根据发
包人要求参与相关技术会议;按工程需要委派设计工地代表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1.7.3物资供货:
包含但不限于:风电机组整机(含塔筒、锚栓)、储能设备、箱变、集电线路、220kV升压
站、送出线路等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
卸车、仓储保管等全部工作,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设备材料。
1.7.4工程施工:
(1)施工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平整、施工道路修筑、施工平台、接通施工用水(含办理打
井用水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用电、施工全部临设及场地等工作。
(2)外接省、县、乡、村道路的全部相关手续办理、损坏修复等。
(3)从省、县道连接点开始至风电场区场内外道路(包括新建及改扩建道路(原有道路改
造、修复赔偿),风机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路土建、220KV送出线路土建,风机吊装平台、
各类设备基础(风机、箱变、集电线路杆塔等),文物保护设施,防洪涝设施,接地,电缆
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等所有
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及弃土(石)处理等。
(4)升压站施工:220kV升压站全部土建及设备设施安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围墙、大
门、综合楼(简装)、配电房、泵房、停车库、危废库等建筑物,以及上述建筑物的装饰、
装修工程标准详见技术标准及要求(包括装修设计施工,升压站装饰装修要求一是所选装
修材料须经发包人同意;二是至少编制3种效果图进行比选,由发包人确定)。升压站进站
及站内道路、地坪工程(道路硬化)、园林绿化工程。升压站给排水(含生活用水设施和污
水处理设施,生活用水符合国家饮用水规定)。所有电气设备安装、防雷及接地工程、接线、
照明、暖通、接地、设备调试及试验、网络通讯、安防监控、消防设备安装及验收或备案、
防洪、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等。
(5)风机设备及塔筒安装主要包括塔筒门梯安装(包含升降梯安装)、塔筒吊装、叶轮组
装、机舱吊装、叶片吊安装、配套电缆等电气安装以及施工完毕后的恢复工作。
(6)箱变安装,集电线路施工,主变安装,配电装置安装,控制、测量、保护、通信、交、
直流控制电源设备及电缆、照明、消防、给排水设备安装,集电线路施工进度需与送出线路
建设进度匹配。
(7)风场电源供电工程,风场供水工程、风场通讯工程。
(8)送出线路工程全部土建及设备设施安装施工。
1.7.5现场服务、培训、调试、专项验收、手续办理:
(1)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检测、设备调试、试验和试运行,包含但不限于:风电场设备系
统、送出工程设备的现场服务、检测、培训、调试、性能试验、验收等技术服务工作,设备
通过电网公司各项检测和验收,并提供在调试过程中需要的材料和设备。
(2)负责风电场分系统调试、整体调试、试验(含特殊试验)、整套启动及试运行等,系统
调试要由具有调试资质的单位进行;
(3)负责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负责与工程相关的协调工作,负责项目
咨询服务评标,工程通过防雷行政审批,办理消防、环保、水保和档案等专业验收以及整体
验收工作,并承担上述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的费用;并取得政府管理部门相关验收文
件方可算完成验收。包含由于专项验收而产生的报告编制、第三方监理检测、评审、协调等。
(4)负责办理并网前发电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评价、技术监督、质量监督、签订并
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办理发电许可证);并网后的性能测试、安全性评
价;并网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并承担上述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的费用;
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的有相关部门、电网公司要求的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工作。合规手续办理
应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由于办理相关手续必须完成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
内。
(5)负责工程和设备质量:工程项目符合安全、环保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要求,并通过相应
验收,并承担上述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的费用。
(6)配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整体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工程验收等达标投产工
作。按照规定购买满足要求的保险。
1.7.6项目用地、相关补偿、沟通协调:
(1)项目用地租用及复垦手续,包括临时办公区域租地、临时设施用地、施工料场及堆放
场地、场内运输道路、风机吊装施工平台(包括吊臂组装用地)、集电线路及送出线路塔基
施工平台、电缆敷设临时通道、塔材等的临时进场道路、挂线用地,升压站施工道路、试桩
临时租地工作等并支付租地费用。
(2)临时租地及征地等与建设(包含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的)相关的赔偿、地上附着物迁
移补偿、协调工作,相关手续(包含水利、通信、电力、交通等相关手续)服从地方职能部
门的统一安排办理并承担与其相关的所有费用。
(3)承包人负责竣工验收前一切协调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合同签订
后该部分不做调整。
1.7.7发包人提出需承包人配合的其他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1)承包人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发包人的
技术标准及要求。
(2)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等
均属于本招标范围。
(3)承包人应理解并掌握佳木斯市当地政策要求,做好本项目主要设备、物资、材料生产、
制作或组装方案,及对供货进度的保障措施。
(4)本项目总承包范围为从工程起点至实现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试运行240小时后通
过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移交生产为止。承包人负责质保期的消缺、改造、售后
服务等质保期内的服务。
(5)本工程质保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基础设施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
年,其中电气设备质保期2年。风力发电机组等主设备质保期5年,储能电池系统设备质保
期5年,储能变流器设备质保期5年(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起算),本工程缺陷责任期1
年(设备等具体执行按技术规范书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施工资质,设计允许分包。
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
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能力。
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
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
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类
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
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证书、近半年内最后一次在本公司交纳的社会保险金证明
(或养老保险)),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信誉要求:
①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到“招标文件发售之日”止)没有违反招投
标法规行为、严重违约,建设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成立不足三年的,
以成立时间为起始时间计算)。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包括中央和各地方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
处罚期限届满或己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查询渠道: (www.chinatax.gov.cn)】(须提供
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查询渠道http://www.gsxt.gov.cn】(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
盖公章)。
2.6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时间:2025年11月6日上午10:00时至2025年11月10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
间),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所报
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联系人邮箱等信息)、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
表身份证复印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地址:北京市丰
台区芳城东里9-1号交通银行(北京东方庄支行)东侧金色狮子处上二楼。联系人:***。
联系电话:*** 线上购买文件邮箱:lczh1990@126.com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
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6日 13
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领创智慧(北京)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线上递交文件邮箱:
lczh1990@126.com)。
4.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
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领创智慧(北京)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人的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
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招标代理机构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
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人员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
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领创智慧(北京)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35号院1号楼2层B202号房间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lczh1990@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素坷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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