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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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北 秦皇岛市 | 采购单位 |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9月24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蔡中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以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市审计局对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审计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预算执行,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推动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努力开源节流,确保财政平衡运行。
——促进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提振市场主体活力。统筹资金16.04亿元支持“两重”项目建设。发放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3.29亿元、消费券0.11亿元,争取外经贸项目资金0.45亿元,促消费扩内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市完成中小企业采购28.95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84.17%。
——强化重大项目保障,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争取国债资金20.56亿元,支持37个防灾减灾项目建设。统筹资金6.09亿元,支持北医三院秦皇岛医院、城市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发放就业补助资金1.15亿元,惠及1.28万人。统筹资金18.39亿元,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及老旧小区改造。统筹资金5.41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保护等,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保障财政平衡运行。将到期债券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足额偿还,全市共偿还政府债务本息47.87亿元。兜牢“三保”底线,加强预算执行和监测预警,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强化责任抓整改,深化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坚持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着力构建“不贰过”长效机制,打造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格局。针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8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62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20个问题,对于整改周期长、整改难度大的相关问题,已制定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计划措施,着力推动审计整改取得更好成效。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组织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管理不规范
一是市本级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连续两年未编入年初预算;秦皇岛开发区2笔提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编入年初预算;北戴河新区海洋和渔业局燃油采购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二是市财政局收到22笔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82亿元未按规定时限下达。三是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预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耕地占用税支出预算编制不科学;北戴河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率仅为77.28%。四是市财政局代编“市直有关单位办公用房租赁费”项目预算依据不充分;秦皇岛开发区财政代编项目预算23.49亿元,代编规模较大,未细化到具体部门和项目。
(二)财政收支管理不严格
一是秦皇岛开发区3家单位应缴未缴、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380.33万元。二是市财政局超进度拨付偿债资金7,000万元长期未收回;开发区机关事务中心5,170万元房租支出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三是市财政局直接拨付海港区2家预算单位建设资金745万元,未通过转移支付方式下达。四是开发区渤海乡人民政府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执行不到位。五是开发区腾飞路街道办事处后营村利用核桃林地违规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0.50万元。
(三)预算绩效政策落实不到位
一是市财政局10个代编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规范。二是市财政局部分事前绩效评估项目选取不合理,缺乏评估必要性。三是市财政局偿债准备金财政专户存量资金975.11万元未收回统筹使用。四是秦皇岛开发区3家单位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3.84万元。
(四)财政财务管理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等工作有待加强
一是市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分别少计股权投资10.46亿元、14.94亿元;北戴河新区财政局政府股权投资未进行明细核算、核算数据错误。二是市财政局债券还本付息核算不规范,偿债准备金财政专户超范围核算;北戴河新区财政局应付债券本金核算错误。三是市本级2023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主体范围不完整。四是市本级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制度不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入库级次管理不规范。五是秦皇岛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7个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不规范。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12家市本级预算部门及下属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
一是市交警支队未将县区负担的辅警人员经费收支纳入预算;开发区法院等2家单位部分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二是秦皇岛开放大学等4家单位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三是团市委预算编制未经集体研究。
(二)财政资金未有效盘活
一是卢龙县法院等4家单位应缴未缴、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192.97万元。二是市卫生应急调度中心等3家单位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33.45万元。
(三)资金支出管理不严格
一是市委老干部局等4家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2.64万元。二是市中心血站等6家单位资金支出监管不严,多支付、提前支付、多列应付款39.11万元。三是团市委等5家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扩大资金开支范围33.92万元。四是市科协等4家单位违规发放司机补贴3.12万元。五是市委宣传部等3家单位拖欠企业货款、服务费和保证金37.80万元。六是开发区法院发放特邀调解员补贴不规范;市农业农村局等2家单位违规购买代理记账服务。
(四)政府采购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市卫健委等4家单位政府采购程序、合同控制管理及履约验收等方面执行不到位。二是市数政局等4家单位差旅审批报销、供应商资格审查等方面内部控制管理不严格。三是卢龙县法院、开发区法院诉讼费核算以及执行款物管理不规范;开发区法院违规减免诉讼费、诉讼费退费不及时、违规退付移送案件诉讼费599.51万元。四是市委老干部局等7家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五是市农业农村局等4家单位会计核算不准确、不规范。六是团市委等3家单位未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市青少年宫未履行工会会员会费和外聘教师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重点对市国资委监管的旅控集团公司及下属3家子公司进行了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财务信息失真。旅控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对账龄3年以上应收款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未按权责发生制核算收入;智慧旅游公司将代收资金确认为公司收入,多计1.14亿元;体育发展公司通过延长折旧年限等方式,少计成本费用2,427.24万元。二是资金与投资低效。旅控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款项清收不力,3年以上逾期款占比85%,涉及金额1.42亿元;旅控集团公司5个投资项目调研不充分或未履行立项申报程序,项目处于停工状态,272.13万元投资未产生收益。三是资产管理不严。旅控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多处出租房产未进行公开招租;体育发展公司对承租人违约使用资产情况监管不力;秦旅企业管理公司房产、有价证券未入账,形成账外资产。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重点对12家市本级预算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基础管理缺失。市卫健委资产划转滞后导致医疗设备用管分离;开发区法院等4家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资产账实不符;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等5家单位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部分资产脱离管理。二是资产核算失准。市交警支队4处房产、土地未入账核算,形成账外资产;市林业局等4家单位应计未计固定资产171.23万元;市交警支队固定资产登记确认不准确、折旧金额不真实。三是资产配置低效。市农业农村局等2家单位部分房屋长期闲置;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出租停车场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秦皇岛开放大学出借便携式笔记本电脑手续不全。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
对北戴河区委、区政府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计共发现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工作推进机制不完善、对超量取水行为执法不到位等29个问题,督促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为加强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提供有力支撑,推动筑牢生态环境保护防线。
另外,在对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4家预算单位存在清查出的账外资产未及时确认权属、已完工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等5个问题;发现3家区属国有企业存在有偿划转程序存在缺失、超合同约定支付房款未取得合理对价等3个问题。
四、重大政策、重点资金和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一)增发国债项目资金审计
对我市6个县区2024年的30个增发国债项目资金筹集、下达、管理、使用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涉及项目资金8.29亿元,揭示了配套资金未及时足额安排、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等60个问题,涉及金额7,260.05万元,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强化项目管理,保障资金高效合规使用,促进项目高质高效完成。
(二)“两新”资金审计
对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5个市级部门及相关县区2024年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下达、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揭示了少支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未按补贴标准支付报废农机补贴款等5个问题,涉及金额1.45万元,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推动“两新”政策在我市落地见效。
(三)中医药改革措施落实审计
对市中医医院2022和2023年度中医药改革措施落实及相关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揭示了诊疗服务收费不规范、应缴未缴资产处置收入等10个问题,涉及金额18.17万元,促使市中医医院完善内控制度和流程,加强药品和耗材管理,规范诊疗服务收费,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扶持政策资金审计
对全市2022和2023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扶持政策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揭示了未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生均经费补助和晋级奖补资金未落实等31个问题,涉及金额269.73万元,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制定完善本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及时审核发放各项补助资金,促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扶持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对建设大街马坊河桥治理工程项目、玉龙湾学校新建项目等5个工程项目进行审计,揭示了多计工程价款、合同管理不规范等34个问题,涉及金额3,982.95万元,促进建设单位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发挥建设资金使用效能。
五、政府债务审计情况
在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持续关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并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市本级“北戴河机场安防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等4个项目债券资金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涉及金额8,529.48万元。二是秦皇岛开发区“康复产业园基础配套工程”等3个项目进展缓慢,债券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北戴河新区“京东研发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进展缓慢,债券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
六、审计移送处理事项情况
2024年8月以来,审计发现并移送财政、税务、国资等部门处理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3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违反税收征管政策、违反会计制度等方面问题。上述移送事项已反馈结果8件,谈话提醒1人,罚款0.70万元。
七、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力度。强化全口径预算约束,科学规范编制项目预算,减少代编规模;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对未按要求编报预算的部门,不予安排资金,切实提高项目编制质量;加强政府股权投资、政府债务、固定资产等核算管理,确保账实相符、账表一致。
(二)建立健全收支管理与风险防控制度机制。落实各部门之间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完善制度措施,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严格资金支付审核,落实支付责任,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加强政府债券项目前期谋划,从源头杜绝低效项目,创新监管手段,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政府债券项目从“资金驱动型”向“绩效导向型”转型,确保债券资金精准滴灌到高质量发展领域。
(三)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效能。加强会计核算及资产盘点,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国有资产真实完整;规范资产出租出借和资产划转行为,及时盘活闲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负责人认真履职,科学投资决策,提高企业利润,降低经营风险。
(四)扎实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坚持深挖严查,助力作风建设,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坚持风腐同查同治,从细节、小处抓起严起,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效;持续推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把过紧日子作为习惯和常态,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对部门所属单位的监督管理,消除监管盲区。
当前正处在“十四五”规划收官关键时期,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审计工作的有关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秦皇岛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9月24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蔡中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以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市审计局对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审计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预算执行,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推动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努力开源节流,确保财政平衡运行。
——促进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提振市场主体活力。统筹资金16.04亿元支持“两重”项目建设。发放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3.29亿元、消费券0.11亿元,争取外经贸项目资金0.45亿元,促消费扩内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市完成中小企业采购28.95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84.17%。
——强化重大项目保障,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争取国债资金20.56亿元,支持37个防灾减灾项目建设。统筹资金6.09亿元,支持北医三院秦皇岛医院、城市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发放就业补助资金1.15亿元,惠及1.28万人。统筹资金18.39亿元,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及老旧小区改造。统筹资金5.41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保护等,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保障财政平衡运行。将到期债券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足额偿还,全市共偿还政府债务本息47.87亿元。兜牢“三保”底线,加强预算执行和监测预警,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强化责任抓整改,深化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坚持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着力构建“不贰过”长效机制,打造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格局。针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8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62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20个问题,对于整改周期长、整改难度大的相关问题,已制定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计划措施,着力推动审计整改取得更好成效。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组织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管理不规范
一是市本级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连续两年未编入年初预算;秦皇岛开发区2笔提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编入年初预算;北戴河新区海洋和渔业局燃油采购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二是市财政局收到22笔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82亿元未按规定时限下达。三是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预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耕地占用税支出预算编制不科学;北戴河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率仅为77.28%。四是市财政局代编“市直有关单位办公用房租赁费”项目预算依据不充分;秦皇岛开发区财政代编项目预算23.49亿元,代编规模较大,未细化到具体部门和项目。
(二)财政收支管理不严格
一是秦皇岛开发区3家单位应缴未缴、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380.33万元。二是市财政局超进度拨付偿债资金7,000万元长期未收回;开发区机关事务中心5,170万元房租支出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三是市财政局直接拨付海港区2家预算单位建设资金745万元,未通过转移支付方式下达。四是开发区渤海乡人民政府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执行不到位。五是开发区腾飞路街道办事处后营村利用核桃林地违规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0.50万元。
(三)预算绩效政策落实不到位
一是市财政局10个代编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规范。二是市财政局部分事前绩效评估项目选取不合理,缺乏评估必要性。三是市财政局偿债准备金财政专户存量资金975.11万元未收回统筹使用。四是秦皇岛开发区3家单位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3.84万元。
(四)财政财务管理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等工作有待加强
一是市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分别少计股权投资10.46亿元、14.94亿元;北戴河新区财政局政府股权投资未进行明细核算、核算数据错误。二是市财政局债券还本付息核算不规范,偿债准备金财政专户超范围核算;北戴河新区财政局应付债券本金核算错误。三是市本级2023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主体范围不完整。四是市本级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制度不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入库级次管理不规范。五是秦皇岛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7个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不规范。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12家市本级预算部门及下属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
一是市交警支队未将县区负担的辅警人员经费收支纳入预算;开发区法院等2家单位部分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二是秦皇岛开放大学等4家单位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三是团市委预算编制未经集体研究。
(二)财政资金未有效盘活
一是卢龙县法院等4家单位应缴未缴、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192.97万元。二是市卫生应急调度中心等3家单位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33.45万元。
(三)资金支出管理不严格
一是市委老干部局等4家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2.64万元。二是市中心血站等6家单位资金支出监管不严,多支付、提前支付、多列应付款39.11万元。三是团市委等5家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扩大资金开支范围33.92万元。四是市科协等4家单位违规发放司机补贴3.12万元。五是市委宣传部等3家单位拖欠企业货款、服务费和保证金37.80万元。六是开发区法院发放特邀调解员补贴不规范;市农业农村局等2家单位违规购买代理记账服务。
(四)政府采购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市卫健委等4家单位政府采购程序、合同控制管理及履约验收等方面执行不到位。二是市数政局等4家单位差旅审批报销、供应商资格审查等方面内部控制管理不严格。三是卢龙县法院、开发区法院诉讼费核算以及执行款物管理不规范;开发区法院违规减免诉讼费、诉讼费退费不及时、违规退付移送案件诉讼费599.51万元。四是市委老干部局等7家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五是市农业农村局等4家单位会计核算不准确、不规范。六是团市委等3家单位未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市青少年宫未履行工会会员会费和外聘教师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重点对市国资委监管的旅控集团公司及下属3家子公司进行了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财务信息失真。旅控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对账龄3年以上应收款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未按权责发生制核算收入;智慧旅游公司将代收资金确认为公司收入,多计1.14亿元;体育发展公司通过延长折旧年限等方式,少计成本费用2,427.24万元。二是资金与投资低效。旅控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款项清收不力,3年以上逾期款占比85%,涉及金额1.42亿元;旅控集团公司5个投资项目调研不充分或未履行立项申报程序,项目处于停工状态,272.13万元投资未产生收益。三是资产管理不严。旅控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多处出租房产未进行公开招租;体育发展公司对承租人违约使用资产情况监管不力;秦旅企业管理公司房产、有价证券未入账,形成账外资产。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重点对12家市本级预算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基础管理缺失。市卫健委资产划转滞后导致医疗设备用管分离;开发区法院等4家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资产账实不符;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等5家单位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部分资产脱离管理。二是资产核算失准。市交警支队4处房产、土地未入账核算,形成账外资产;市林业局等4家单位应计未计固定资产171.23万元;市交警支队固定资产登记确认不准确、折旧金额不真实。三是资产配置低效。市农业农村局等2家单位部分房屋长期闲置;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出租停车场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秦皇岛开放大学出借便携式笔记本电脑手续不全。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
对北戴河区委、区政府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计共发现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工作推进机制不完善、对超量取水行为执法不到位等29个问题,督促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为加强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提供有力支撑,推动筑牢生态环境保护防线。
另外,在对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4家预算单位存在清查出的账外资产未及时确认权属、已完工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等5个问题;发现3家区属国有企业存在有偿划转程序存在缺失、超合同约定支付房款未取得合理对价等3个问题。
四、重大政策、重点资金和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一)增发国债项目资金审计
对我市6个县区2024年的30个增发国债项目资金筹集、下达、管理、使用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涉及项目资金8.29亿元,揭示了配套资金未及时足额安排、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等60个问题,涉及金额7,260.05万元,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强化项目管理,保障资金高效合规使用,促进项目高质高效完成。
(二)“两新”资金审计
对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5个市级部门及相关县区2024年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下达、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揭示了少支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未按补贴标准支付报废农机补贴款等5个问题,涉及金额1.45万元,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推动“两新”政策在我市落地见效。
(三)中医药改革措施落实审计
对市中医医院2022和2023年度中医药改革措施落实及相关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揭示了诊疗服务收费不规范、应缴未缴资产处置收入等10个问题,涉及金额18.17万元,促使市中医医院完善内控制度和流程,加强药品和耗材管理,规范诊疗服务收费,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扶持政策资金审计
对全市2022和2023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扶持政策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揭示了未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生均经费补助和晋级奖补资金未落实等31个问题,涉及金额269.73万元,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制定完善本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及时审核发放各项补助资金,促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扶持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对建设大街马坊河桥治理工程项目、玉龙湾学校新建项目等5个工程项目进行审计,揭示了多计工程价款、合同管理不规范等34个问题,涉及金额3,982.95万元,促进建设单位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发挥建设资金使用效能。
五、政府债务审计情况
在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持续关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并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市本级“北戴河机场安防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等4个项目债券资金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涉及金额8,529.48万元。二是秦皇岛开发区“康复产业园基础配套工程”等3个项目进展缓慢,债券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北戴河新区“京东研发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进展缓慢,债券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
六、审计移送处理事项情况
2024年8月以来,审计发现并移送财政、税务、国资等部门处理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3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违反税收征管政策、违反会计制度等方面问题。上述移送事项已反馈结果8件,谈话提醒1人,罚款0.70万元。
七、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力度。强化全口径预算约束,科学规范编制项目预算,减少代编规模;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对未按要求编报预算的部门,不予安排资金,切实提高项目编制质量;加强政府股权投资、政府债务、固定资产等核算管理,确保账实相符、账表一致。
(二)建立健全收支管理与风险防控制度机制。落实各部门之间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完善制度措施,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严格资金支付审核,落实支付责任,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加强政府债券项目前期谋划,从源头杜绝低效项目,创新监管手段,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政府债券项目从“资金驱动型”向“绩效导向型”转型,确保债券资金精准滴灌到高质量发展领域。
(三)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效能。加强会计核算及资产盘点,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国有资产真实完整;规范资产出租出借和资产划转行为,及时盘活闲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负责人认真履职,科学投资决策,提高企业利润,降低经营风险。
(四)扎实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坚持深挖严查,助力作风建设,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坚持风腐同查同治,从细节、小处抓起严起,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效;持续推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把过紧日子作为习惯和常态,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对部门所属单位的监督管理,消除监管盲区。
当前正处在“十四五”规划收官关键时期,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审计工作的有关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秦皇岛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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